清真言

清真言

清真言,音譯為薩哈達,是作為穆斯林必須頌讀的一段文字,即 لااله الاالله محمد رسول الله。又稱為作證詞是伊斯蘭教的信仰基石。清真言代表的是穆斯林的認主獨一信念,並接受穆罕默德為真主的使者。

基本信息

簡介

中文含義:除真主外,絕無應受崇拜的,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清真言的念法:倆一倆海,印蘭拉乎,默罕默德萊蘇綸拉黑。也有翻譯為: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清真言是伊斯蘭教最根本的信條,是對伊斯蘭教義的高度概括。也是穆斯林認主獨一信奉正教的誓言及表白。根據伊斯蘭教的教律,凡信仰伊斯蘭的人,他平生念第一遍清真言為主命。念清真言並且相信清真言所包含的意義是成為穆斯林的條件。

概述

清真言我國回族所信仰的伊斯蘭教,屬於遜尼派。就宗教法學學派而言,又有哈乃裴派、馬立克派、沙費爾派和罕伯里派等四大宗教法學派,中國回族伊斯蘭教屬於其中的哈乃裴派。

信仰

伊斯蘭教的基本信條是信仰安拉為宇宙獨一無二的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這是伊斯蘭教信仰的核心。回族宗教學家把這個信條編為16字訣,也叫“清真言”,即:“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真主使者”。穆斯林教徒必須尊行五項功課,即:念(時常念誦“清真言”)、禮(面向麥加一天作五次禮拜,每禮拜五到清真寺參加聚禮)、齋(一年封一個月的齋)、課(按財產比例交納天課——宗教稅)、朝(有條件的,一生至少去麥加朝覲一次)等“五功”。此外穆斯林每年要舉行聖紀、開齋節、古爾邦節等三大節日和進行其他一些宗教活動。

意義

清真言的第一層含義--除真主外,絕無應受崇拜的--向人類宣布了真主的三種屬性:存在、獨一,崇拜的對象。認識真主的存在是伊斯蘭教教義學的根基,只有先認識其首要的根源和源泉,才能知曉微小的、分化出的事實本質。真主的存在是完美的,不依靠起影響作用的因由,真主存在的特徵:不受“無”的困擾。人類相信真主存在與否,都無損於真主的存在。宇宙萬物的存在與否,也毫無影響真主的存在。至於真主存在之外的一切存在,則是殘缺和附屬的存在,它溯源於其它的事物,取決於一位創造者的存在,它是先無後有,最終趨於滅亡的存在。否定真主具備殘缺和被造物的屬性。認識真主的獨一就是否定真主的本體、屬性和行為中對“量”的想像。獨一性主旨:不是由部分構成的全體,也不是由部分組合而成的整體。應受崇拜的對象是說:只有真主獨具受崇拜的權利,只能崇拜、順從他,只能向他祈禱、悔罪。否定除真主以外的存在物具有受崇拜的權利,即否定崇拜多神、偶像、鬼神等任何被造物,否定拜欲主義、拜金主義、崇拜明星、崇拜地位等。

清真言的第二層含義--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表明了穆罕默德是真主特選的使者,是伊斯蘭教的倡導者,是仆民中最傑出的代表和代治者,也是敬主愛人的典範。承認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就意味著要相信穆罕默德所傳達的一切都是真理,即從真主那裡帶來的《古蘭經》,以及穆罕默德的言行記錄--《聖訓》。根據清真言以及《古蘭經》和《聖訓》的啟示,伊斯蘭教的基本信仰為六大信條,即信真主、信天使、信天經、信先知、信末日、信前定。這六大信條,完全體現了清真言的真諦即意義,構成伊斯蘭完整的信仰體系,成為伊斯蘭哲學研究的主要課題。

引申的意義

伊瑪尼(信仰)、清真言、作證言、總體信仰和細分信仰是伊斯蘭教的信仰基礎。伊瑪尼(信仰):伊瑪尼是口頭承認、內心誠信先知穆罕默德奉主命所傳的一切。清真言:除真主外,絕無應受崇拜的,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作證言:我作證:除真主外,絕無應受崇拜的,我又作證: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總體信仰:我確信真主,就像他原來存在的一樣,以及他的一切屬性,尊名。並且我接受了他的一切斷法。細分信仰:我確信真主,以及他的一切天使,一切使者,一切經典,以及我確信後世和前定。

穆斯林教徒必須尊行五項功課,即:念(時常念誦“清真言”)、禮(面向麥加一天作五次禮拜,每禮拜五到清真寺參加聚禮)、齋(一年封一個月的齋)、課(按財產比例交納天課——宗教稅)、朝(有條件的,一生至少去麥加朝覲一次)等“五功”。此外穆斯林每年要舉行聖紀、開齋節、古爾邦節等三大節日和進行其他一些宗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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