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來賓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也是市人民政府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市人民防空事業的發展戰略與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制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在全市範圍內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市轄區、縣人民防空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的調查及行政訴訟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重要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組織編制城市地下空間建設綜合規劃草案及控制性規劃。
(三)、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指揮工作;組織制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擬訂人民防空演習的計畫、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制定民眾防空組織的訓練大綱和訓練計畫,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四)、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原則、方案,安裝、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協調利用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五)、依法徵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組織修建、管理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疏散幹道工程。按國家人民防空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設計審查、質量監督、定額管理和竣工驗收;對平戰結合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依法實施管理。
(六)、制訂全市人民防空教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
(七)、管理全市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八)、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科研成果。
(九)、組織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制訂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承辦市委、人民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領導信息
主任:覃曉副主任:蒙振才
內設機構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設3個職能科。一、綜合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運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幹部教育培訓、計畫生育、機關接待、離退休人員、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組織全市防空防災的公共安全教育培訓,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人民防空防災知識宣傳教育;管理全市人民防空事業經費、工程建設費預決算,並監督使用;負責對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內部財務審核;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平戰結合開發、利用管理。負責市人民防空建設統計;組織人防系統機關“準軍事化”建設。
二、指揮通信科
組織擬訂戰時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種演練、保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戰時組織城市防空襲鬥爭;制定民眾防空襲組織訓練大綱和訓練計畫,指導開展民眾防空組織建設、訓練工作;指導開展人口疏散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人防信息保障和專業隊伍,參與防災救災和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開展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協調利用地方和軍隊專用通信網保障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空情信息的接收;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三、工程管理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參與審查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的工作;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對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組織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實施計畫、技術、造價和質量管理;負責重點人防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和指導對全市人民防空建設政策性費用的徵收、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工作。承擔人民防空行政項目的審批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