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主要職責

(一)負責辦理國務院和國務院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的文電。

(二)負責市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門請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督促檢查市直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及市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收集、編輯、報送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

(八)負責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處理市直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九)辦理需要市人民政府辦理的全國、自治區和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十)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務工作,為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十一)管理設在和掛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有關單位。

(十二)辦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5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市長政務活動的安排;配合有關業務科室協調副市長、秘書長有關政務活動的安排;組織起草或參與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等重大綜合性材料和重要檔案,起草和整理市長的講話、調研報告;負責市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黨組會議的會務工作,撰寫上述會議簡報、紀要;處理和督辦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協調督查室和各業務科室確保市長批示和指示的落實;收集整理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政務活動信息,組織編髮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主要政務活動計畫和周報;組織實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及全市政府系統辦公室業務培訓工作。

負責辦理市國防動員、監察、審計、發展研究中心等方面的文電工作。

(二)第一秘書科

負責對應的副市長政務活動的具體安排,起草和整理對應的副市長的文稿、調研報告,

辦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展改革、扶貧開發、物價、財政、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統計、外事僑務、機關事務管理、糾風、接待、金融辦、政務服務管理、政府駐外機構、駐柳管理機構、重大項目建設、國稅、地稅、國家統計調查、石油、菸草、郵政、電信、金融、保險、保密等方面的文電工作。

(三)第二秘書科

辦理農業、水產畜牧獸醫、林業、水利、糧食、供銷、農機、水庫移民、桂中治旱樂灘水庫引水灌區建設管理、西江黃金水道建設、安全生產、煤礦安全監管、氣象、水文等方面的文電工作。

(四)第三秘書科

辦理教育、文化新聞出版、體育、旅遊、廣播電視、史志、教育投資發展、檔案、文聯、共青團、婦女兒童,來賓日報社、來賓電視台、來賓電台和廣西日報社、廣西電視台、廣西電台駐來賓記者站等方面的文電工作。

(五)第四秘書科

辦理交通運輸、招商促進、高速公路建設、鐵路建設、工業投資發展、交通投資發展、供電、市直工業企業,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糖業發展、來華投資區、工業區管委、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聯、總工會、桂中公路、柳州航務管理、柳州船檢、來賓鹽務管理、鐵路和中央、自治區駐來賓企業等方面的文電工作。

(六)第五秘書科

辦理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市政管理、國土資源、環保、地震、土地儲備、住房公積金管理、城市建設開發投資、桂中水城開發投資等方面的文電工作。

(七)第六秘書科

負責對應的副市長政務活動的具體安排,起草對應的副市長的文稿、調研報告,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檔案,處理和督辦對應的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

辦理公安、司法、法制、信訪、調處、來賓軍分區、預備役團、法院、檢察院、武警、消防和國家安全等方面的文電工作。

(八)第七秘書科

辦理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民政、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民族事務(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人口和計畫生育、台辦、宗教事務、老齡、殘聯、科協、僑聯、紅十字會等方面的文電工作。

(九)第八秘書科

負責對應市政府黨組成員政務活動的具體安排,起草和整理對應的市政府黨組成員的文稿、調研報告,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檔案,處理和督辦對應的市政府黨組成員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

辦理商貿流通、柳州海事、柳州海關、柳州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方面的文電工作。

(十)文電科

負責文電收發、運轉、印鑑管理、文書檔案、保密、文印、公文規範審核、機要通信、檔案交換等方面的工作;辦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的有關政務、事務工作。

(十一)信息科

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建立、健全和實施政務信息規章制度,負責政務信息的編輯和報送工作,並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送有關信息;負責實施和指導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辦理自治區和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電子政務方面的文電及其督查工作;負責《要情專報》等信息的編輯分送工作。

(十二)人事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及直屬單位、市人民政府駐京聯絡處的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黨群黨建和普法教育以及出國政審工作;負責設在和掛靠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三)行政財務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及辦公室機關的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及直屬單位、市人民政府駐京聯絡處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以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系統預算、工資統發核算、各類財務報表統計等方面的工作。

(十四)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對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及市人民政府重要決策、決定和重大工作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和落實反饋工作;負責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督辦、落實和反饋工作;負責全國、自治區和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承辦、轉辦、答覆和督辦工作;負責對全市政府系統督查工作實行業務指導和調研;負責辦理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重要事項。

(十五)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和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市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接收和處理向市人民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負責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上報有關值班信息,確保市人民政府與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各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單位,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聯絡暢通;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負責傳達、轉辦市人民政府領導關於突發事件的批示、指示;督辦、落實市人民政府有關應急決定事項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批示、指示,承辦和處理相關的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協調、指導、督查全市應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應急管理的政策和規劃建議;組織修訂和審核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負責市應急平台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督促、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應急平台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的建設;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全市應急隊伍和保障體系的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各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

協助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委員會領導處置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負責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信息蒐集、匯總、整理工作,提出應急預警與應急協調、處置工作建議;協調、參與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等工作;負責和辦理市應急管理調研、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工作;組織、協調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專家諮詢委員會專家開展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編制為61名,其中行政編制56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5名。領導職數:市人民政府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7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兼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可由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兼任。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處長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0名。

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參公事業編制6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

其他事項

(一)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設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調解處理土地山林水利糾紛辦公室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掛牌。

(二)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

單位地址

來賓市人民路1號行政中心七、八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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