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麻約

余麻約

余麻約,男,景頗族,1957年10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79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8年9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3年8月至1975年8月在德宏州民族師範學校學習;

1975年8月至1984年7月先後在盈江縣壩寨國小任教、擔任卡場區文教助理;

1984年7月至1989年1月任德宏州教育局普教科副科長、民語教研編譯室副主任;

1989年1月至1989年8月任德宏州教育局副局長;

1989年8月至1996年2月任德宏州教育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1996年2月至1998年6月任德宏州委組織部副部長;

1998年7月至2001年6月任德宏州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001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德宏州委副書記;

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作為德宏州人大常委會主任候選人;

2008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德宏州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7年11月至今任德宏州人大常委會保留正廳級待遇幹部 。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6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訊息:雲南省德宏州人大常委會原主任余麻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據云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德宏州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余麻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余麻約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做兩面人;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職務調整等組織人事方面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進行錢色、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機關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涉嫌非法持有槍枝犯罪。

余麻約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毫無黨性原則,無視黨的紀律和規矩,是典型的“兩面人”。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恣意妄為,貪圖權色、利益,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2019年1月16日,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余麻約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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