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余石民哀辭
自余有知識,所見人士多矣,而有志於聖賢之學者,無有也。蓋道之喪久矣,人紀所恃以結連者 ,唯功利;而性命所賴以安定者 ,惟嗜欲。一家之中,未有無亂人,無逆氣者 ,—人之身,未有無悖行 ,無隱慝者 。吾不識周、孔復生 ,其尚有以轉之否與 ?
康熙壬辰,余與余君石民並以戴名世《南山集》牽連被逮。君童稚受學於戴,戴集中有與君論史事書 ,君未之答也。不相見者二十餘年矣,一日禍發,君破家,遘疾死獄中 。而事戴禮甚恭 。先卒之數日,猶日購宋儒之書 ,危坐尋覽 。觀君之顛危而不懟其師 ,是能重人紀而不以功利為離合也;觀君之垂死而務學不怠,是能絕偷苟而不以嗜欲為安宅也 。始吾語君:“所以處患難之道,信得矣 。雖然,子有老母,毋以嗜學忘憂。”君默無言,而卒以膈噎 ,蓋其內自苦者,人不得而識也。
君提解 ,傾邑父老子弟出送郭門外,皆曰:“余君乃至此!”今君破家亡身而不得終事其母,吾恐無識者聞之,愈以守道為禍而安於邪惡也,於其喪之歸也 ,書以鳴吾哀。
君諱湛,字石民,生於順治某年月日,卒於康熙壬辰四月十六日。其辭曰:履道坦兮危機伏 ,人禍延兮鬼伯促 。母遙思兮望子歸,子瘐死兮母不知 。身雖泯兮痛無涯 ,天生夫人也而使至於斯 !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1.余石民:即余湛。
2.人紀:人倫紀綱,封建社會約束人與人之間如君臣、父子、夫婦、朋友等關係的倫理道德觀念。
3.性命:人性。我國古代唯心主義哲學家認為,人性是天命在人身上的體現,宋代以後的理學家特別提倡這種唯心的“性命”說。
4.逆氣:忤逆之氣。
5.悖(bèi)行,謬誤的行為。
6.隱慝(tè):不可告人的邪惡行為。
7.周:周公,姓姬名旦,用武王之弟,為西周初年大政治家,相傳他制禮作樂,為儒家尊崇的聖人之一。孔:孔子。
8.轉:扭轉、糾正。
9.論史事書:指戴名世《與餘生書》。
10.遘(gòu):遭遇。
11.事戴:對待戴名世。事:侍奉,對待。
12.宋儒:指宋代理學家程顥、程頤、朱熹等。
13.危坐:端正地坐著。
14.懟(duì):怨恨。
15.偷苟:苟且偷生。安宅:安全之所。《孟子·公孫丑上》:“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
16.信:確實。
17.膈噎(gé yē):飲食不能下咽。
18.提解:押送啟程。
19.喪(sǎng):靈柩。
20.“履道”句:行於平坦大道卻潛伏著顛仆的危機。《易履》:“履道坦坦,幽人貞吉。”履:行。坦:平坦寬廣。
21.延:波及,牽連。鬼伯:眾鬼的頭目。《古樂府蒿里曲》:“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躕。”
22.瘐(yǔ)死:犯人病死獄中。
23.泯(mǐn):滅。
24.夫(fú)人:此人,指余湛。
白話譯文
從我有對辨識事物的能力以來,看到的人很多了,但是對於聖賢的學問有追求的人,沒有。道德淪喪已經很久了,人倫紀綱依靠著來維繫的東西,只是利益,並且人性依靠來安定的東西,只有喜好和欲望了。一個家族中,沒有不做亂的人,沒有無忤逆之氣的人,一個人的身上,沒有無錯誤行為,無不可告人的行為的。我不知道周公、孔子轉世再生,還有沒有改變世風的辦法沒有?
康熙壬辰年,我和余石民都應為受到戴名世《南山集》案件的影響共同被逮捕。余君從小就在戴名世那裡接受教育,戴名世的集子中有和余君談論史事的書信,你(余石民)沒有回覆他。有二十多年沒有見面了,突然一天災禍發生,余君家破人亡,遭遇疾病在獄中死去。但是侍奉恩師戴名世禮節很是恭敬,死前的一段日子,還每天都購買宋儒的書,端正地坐著探索閱覽,看你身處危難卻不怨恨自己的老師,這是能夠以人世的倫理為重而不因為利益分離和聚合的行為;看你在將要死卻致力於學習不鬆懈,這是能夠斷絕苟且偷生卻不把嗜好和欲望當做安全之所的表現。當初我對你說:“用來面對患難的辦法確實知道了。即使這樣,你有年老的母親,不要因為愛好學習而忘記了為母親憂慮。”你默默沒有說話,而最終飲食不能下咽,他內心自己感到很苦,不是別人知道和理解的。
你押送啟程,全程的父老兄弟出來到城門外送行,都說:“余君竟然到這種地步!”現在余君家破人亡卻不能夠完成侍奉母親的願望,我擔心沒有見識的人聽到這件事,更加把堅守正道看成災禍因而安心於邪惡的行為,在他靈柩運歸故里的日子,寫這篇文章來表達我的哀痛。
余君名湛,字石民,出生於順治某年月日,死在康熙壬辰年四月十六日。悼詞曰:履道坦兮危機伏,人禍延兮鬼伯促。母遙思兮望子歸,子瘐死兮母不知。身雖泯兮痛無涯,天生夫人也而使至於斯!
創作背景
這篇散文寫於康熙五十一年(1712)。余石民和方苞同因戴名世《南山集》案而被捕入刑部獄,余石民在獄中因病而死,方苞因文名盛世和眾人相救,才免掉一死,以白衣身份入值南書房。在余石民靈柩回鄉之時,方苞創作了這篇文章,以紀念余石民。
作品鑑賞
整體賞析
這篇散文共四段。
第一段提出“有志於聖賢之學者,無有也”的觀點並加以論述。作者認為“道之喪久矣”,如今的社會人紀喪失,人倫敗壞,為下文寫余石民堅持操守立下綱目。
第二段步入正題,寫余石民因《南山集》案牽連被逮,但他沒有怨言,仍“事戴禮甚恭”,好學不輟,內憂其母,表現出君子風度和道德人紀。
第三段寫其被押送啟程時,家鄉的父老子弟送別的感人場面,並交代了寫作本文的原因:“吾恐無識者聞之,愈以守道為禍而安於邪惡也。”並表示“鳴吾哀”。
第四段寫余石民的生卒年月和讚辭,對余石民之死的哀痛溢於言表。
文章著重寫余石民的道德人紀,聲情並茂,感人至深。通過余石民對授業恩師戴名世、老母的態度以及被捕時傾城父老子弟相送別的感人場面的描寫,生動地表現了一個道德君子的精神風貌,含蓄而深沉地表觀了作者對死者的同情。余石民與戴名世僅是師生關係,且二十餘年未曾見面,僅因戴名世的一封書信,就慘遭牢獄之災,並且死在獄中,作者寫這樣的紀念文字,顯然對清廷製造“《南山集》案”是不滿的,對清廷牽連和濫殺無辜是悲憤的。此外,文中對戴名世雖沒有一句讚頌的話,但我們可以通過作者寫余石民被“《南山集》案”所牽連,沒有怨言,依然對老師戴名世很恭謹,讓我們感受的不僅是余石民的風采,從中也可以看出方苞對戴名世的追懷之情。
名家點評
中國寫作學會副會長王凱符《古今文叢論》:“這是一篇含淚之作。文中對戴名世雖無一句讚辭,但通過寫余石民對戴的恭謹,也寄託著對老友戴名世的追念之情。文中的這些‘微言大義’,作者不著一字,卻充滿於字裡行間,方苞散文的這種藝術風格,與他講求‘義法’有關,同時也是時代的產物。”
作者簡介
方苞(1668~1749年),清代散文家。字鳳九,號靈皋,晚年又號望溪,桐城(今安徽桐城)人。康熙年間(1662~1722年)進士。康熙五十年(1711年)因文字獄牽連入獄,得人營救,兩年後出獄。後官至禮部侍郎。他是桐城派古文的創始人,當時頗有影響。主張寫文章應講究“義法”,“義”指文章的內容,要符合封建的綱常倫理;“法”指文章的形式技巧,要結構條理,語言雅潔;從而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序”。提倡義理、考據、詞章三者並重。所作文章多宣揚封建禮教,有的也很有思想意義。有《方望溪先生全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