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現任道縣林業審判庭庭長。1961年7月應徵入伍,在空軍航空兵第26師任機械員。1964年8月進入空軍第十航空學校學習3年。畢業後回原部隊,歷任機械師、機務分隊長、團政治處幹事。1978年10月轉業分配在中共道縣黨校工作。1979年10月調道縣人民法院任助理審判員。1982年4月在中共道縣政法委員會工作。1984年5月調道縣人民法院歷任副庭長、庭長。1988年元月,道縣林業審判庭成立,即任庭長至今。在分管林業審判工作近6年裡,與全庭同志共同努力,審結各類案件378件。其中審結、解決爭執山林面積1.7萬餘畝,林木蓄積量1.36萬立方米;審結林業刑事案件18起,林業經濟糾份案件118件,為制止亂砍濫伐林木,打擊毀林犯罪,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穩定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自1986年來4次被道縣縣委、縣政府、零陵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評為先進個人。1991年4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為其榮記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