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秋香[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縣原副縣長]

何秋香[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縣原副縣長]

何秋香,女,1967年1月出生,漢族,海南文昌人,大學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8年2月,海南省紀委對白沙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何秋香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何秋香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5.07-2008.06 歷任國營紅田農場工人、團委副書記、女工部主任、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

2008.06-2009.02 任國營牙叉農場場長、黨委副書記,海膠集團股份公司牙叉分公司總經理;

2009.02-2010.02 任國營白沙農場場長、黨委副書記、農場社區管理委員會主任;

2010.02-2013.12 任國營白沙農場場長、黨委副書記、農場社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白沙金沙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

2013.12-2016.11 任白沙縣白沙農場場長、黨委副書記、農場社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白沙金沙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16.11-2017.04 任白沙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白沙農場場長;

2017.04-2017.09 任白沙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人物事件

2017年9月21日,白沙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何秋香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審查

2018年2月,海南省紀委對白沙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何秋香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何秋香違反政治紀律,在組織審查期間,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在擔任白沙農場場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個人決定並安排他人用公款購買茶葉送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何秋香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省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何秋香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海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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