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有方

何有方在2011年2月至2011年11月擔任福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期間,因監管不力,致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保中心門診費28.71萬元被該院會計陳文艷挪用至今未還,造成公共資金重大損失。

任職信息

何有方,2011年2月至2011年11月擔任福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何有方在2011年2月至2011年11月擔任福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期間,因監管不力,致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保中心門診費28.71萬元被該院會計陳文艷挪用至今未還,造成公共資金重大損失。

2014年11月,何有方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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