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2009]255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設交通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按照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的《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部制定了《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9]27號)和《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實際,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務
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項目特別是擴大內需項目為重點,用兩年左右的時間,著力解決城鄉規劃管理中違反法定許可權和程式擅自改變城鄉規劃、改變土地用途、違規調整容積率的問題;著力解決工程招投標活動中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評標不公等問題;著力解決工程建設實施和質量管理中的標後監管薄弱、轉包和違法分包、不認真履行施工監管責任、建設質量低劣、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的問題。規範工程建設項目決策行為,推進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堅持集中治理與日常監管工作相結合,堅持專項治理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完善配套法規制度,推進體制機制建設,健全工程建設市場體系,為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保證。
二、工作措施
(一)規範工程建設項目決策行為
1、科學合理確定項目的工期和造價。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科學確定勘察、設計、施工等各環節的合理周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工程造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確定,工程招投標的中標價格要體現合理造價的要求,堅決制止不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做法,杜絕工程造價過低帶來的質量和安全問題。
2、認真落實施工許可證制度。按照《建築法》、《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嚴格執行施工許可法定條件,認真履行法定監管職責,對建設資金未按規定落實到位、不具備工程質量安全保證措施等辦理施工許可證法定條件的項目,一律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對於建設單位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切實防止藉口加快建設、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式情況的發生。
3、加強建築項目節能評估審查。要進一步貫徹落實《民用建築節能條例》及國家建築節能有關規定,重點對新建建築在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階段執行強制性建築節能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北方供暖地區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監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對項目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改造項目實現預期的節能環保目標。
(二)規範招標投標活動
4、抓緊研究起草《建築市場管理條例》。推動《建築市場管理條例》起草、調研和論證工作,爭取2010年報送國務院法制辦。
5、加快編制行業標準檔案。出台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檔案和施工招標檔案,各地要結合實際做好貫徹實施和試點工作。出台《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標資格審查辦法》,規範招標投標活動中資格審查行為。
6、改革完善評標辦法。落實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實行合理價中標,防止和杜絕惡性“低價搶標“行為。充分利用網路技術等現代科技手段,倡導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和發售招標檔案,實現招投標管理的網路化、系統化,以計算機輔助評標和異地遠程評標為基礎,逐步探索網上投標、開標和定標等電子化招投標方式。
7、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管理,規範設計變更。健全勘察設計招投標管理制度,完善評標標準和方法,重點加強對勘察設計的經濟、技術、功能的比選和評價,防止簡單以價格競標的評標行為。對於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未經批准擅自變更建設規模、建設地點、投資控制額等關鍵指標,不履行設計變更程式擅自修改設計檔案的,要依法嚴肅查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確需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將修改後的施工圖送原審查機構審查。
8、加強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規範管理。按照《招標投標法》規定,加強招標代理機構準入清出管理。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考核辦法,重點對其資格條件、市場行為、執業質量狀況等進行定期檢查和量化考核,規範招標代理行為;探索實行招標代理活動項目負責人負責制度,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或者建造師等註冊執業資格。
9、加強評標專家庫管理。研究制定全國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分類標準,建立涵蓋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各相關專業的評標專家名冊,逐步實現各地評標專家名冊聯網;加強對評標專家評標活動的監管,建立健全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專家評標後評估制度,督促評標專家客觀公正地履行評標職責,提高評標質量和水平。
10、逐步建立統一規範的工程建設有形市場。充分利用現有有形建築市場資源,結合各地發展實際,進一步加強有形建築市場的場所設施建設,完善有形建築市場的交易服務平台功能,提高有形建築市場信息化建設水平。逐步建立統一規範的工程建設有形市場,為行業主管部門監管創造條件,實現應招標的工程統一進場、集中交易、行業監管、行政監察的目標。
(三)規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11、嚴格實施《城鄉規劃法》,完善配套法規制度。各地要進一步明確對本地區建設用地容積率調整的具體條件、審批程式及管理措施,加強對城鄉規劃編制、修改、審批、實施的監督檢查,抓緊制定出台《違反城鄉規划行為處分辦法》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與審批辦法》;按照國家關於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一步清理各類規範性檔案,完善《城鄉規劃法》相關配套法規制度,積極開展有關城鄉規劃許可的重點內容、城鄉規劃公開公示制度、違反城鄉規划行為分類及處分量化標準等問題的研究。
12、監督檢查建設用地容積率指標的規劃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在城市規劃區內以劃撥、出讓、轉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用地容積率等強制性指標的管理情況,風景名勝區範圍內的建設用地容積率等強制性指標的管理情況,以及同一建設項目(含分期開發的建設項目)在給出規劃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規劃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設項目竣工規劃核實過程中對建設用地容積率等強制性指標的管理情況。
13、監督檢查重點治理調整容積率指標、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情況。逐一清理檢查涉及提高容積率,以及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城市水源和河湖水系用地、綠化用地、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用地、工業用地變更為商業、住宅用地的所有房地產開發項目;依法處理建設項目規劃許可中,未履行法定公開程式,擅自提高容積率、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以及土地價款和配套規費流失等違法違規問題。
(四)加強工程建設實施和工程質量管理
14、加強工程建設質量過程監管。創新工程質量監管機制,完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明確監督機構的職責和定位,改進監督方式方法,強化監督巡查和抽查,強化“市場“與“現場“的監管聯動,提高監管效能。組織開展全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定期進行檢查,同時不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督促各地認真開展在建工程質量隱患排查,切實消除質量隱患,確保工程質量。
15、完善勞務分包制度。積極發展和規範勞務企業,建築勞務作業實行企業化管理。勞務企業雇用農民工要“先培訓、後上崗“,要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務契約,禁止非法人組織承攬勞務作業。提高勞務隊伍的職業素質和基本技能,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對於使用非勞務企業形式從事勞務作業的總承包企業,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其用工行為的監管,檢查其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契約的情況。
16、規範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行為。監理企業要建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體系,選派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保證專業配套、人員到位。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理規範和監理契約,認真履行職責。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企業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嚴禁轉讓監理業務。
17、嚴格契約管理,禁止轉包和違法分包。要加強對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以及勘察、設計、監理等契約的管理,建立健全契約訂立和履約監管機制,動態掌握契約履約情況,強化對契約備案特別是重大變更備案的管理,防範轉包、違法分包行為。依法加大對轉包、違法分包行為的處罰力度,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18、完善質量法規制度,落實工程質量各方主體責任。推進修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立和完善質量保險、施工圖審查、質量檢測、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各方主體質量責任。要嚴格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和註冊執業人員的質量責任,進一步明確建設單位、工程總承包企業等主體質量責任要求。建立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程質量責任約束機制,完善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嚴厲查處各方主體在質量工作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
19、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法規制度。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督促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全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積極防範建築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對於不履行職責、不落實責任,導致發生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五)推進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信用體系建設
20、推進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全國統一的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形成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統一的信用評價標準、統一的信用法規體系和統一的信用獎懲機制。要進一步做好企業和個人市場行為信息的採集、管理、發布和報送工作,研究建立企業、個人信用信息和項目信息基礎資料庫,加快制定建築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標準,推動社會信用評價隊伍建設,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六)加大查辦案件力度
21、把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貫穿於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專項治理的全過程,認真受理民眾舉報和投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尤其是要對涉及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政府投資項目在規劃審批、工程建設實施等環節存在的腐敗問題進行重點檢查。加強與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的工作聯繫和協調配合,建立情況通報、線索移送、案件協查和信息共享機制,嚴肅查辦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的案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堅決遏制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勢頭。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副部長仇保興同志、副部長郭允沖同志、駐部紀檢組組長龍新南同志擔任,成員為建築市場監管司、駐部紀檢組監察局、城鄉規劃司、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標準定額司、建築節能與科技司、稽查辦公室等單位的負責人。下設綜合協調辦公室。綜合協調辦公室設在建築市場監管司和駐部紀檢組監察局。
(二)成立規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協調組。組長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駐部紀檢組組長龍新南同志、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同志擔任。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鄉規劃司。
(三)成立加強工程建設實施和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協調組。組長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郭允沖同志擔任,成員為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建築市場監管司、稽查辦公室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司局級負責同志。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各地要按照當地政府的要求,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認真做好專項治理的各項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深入排查問題,認真進行整改
1、開展自查和重點督查。各地要按照統一部署,針對專項治理重點環節進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對策。要選擇重點項目、重點環節進行督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將按照中央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適時組織抽查。
2、認真進行整改。各地要針對自查和督查發現的問題,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完善體制機制建設。專項治理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要及時上報並總結推廣,以點帶面,推動專項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鞏固工作成果,建立長效機制
深入調查研究,把專項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經驗轉化為法規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各地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報告,按要求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五、保證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要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建立健全責任機制,落實任務分工,抓好職能範圍內的專項治理工作,指導、督促、檢查有關工作措施的落實。把排查問題、進行整改、加強日常監管和完善法規制度有機結合,協調推進。
(二)加強重點治理注重取得實效。要結合實際,找準專項治理中突出問題,突出重點項目、重點環節的治理和監管,強調重點督查和整改,保證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分類研究和政策指導。深入調查研究,明確政策界限,創新工作思路,實施分類指導,解決難點問題。注意在專項治理中把握規律,研究提出解決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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