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齡老年

低齡老年

低齡老年又稱“低齡老人”,是人口研究術語之一,此概念意在細化老年人群體,所謂低齡老年,也就是在老年人社會群體中年齡偏低的,簡單說,60-69歲為“低齡老年人”

基本信息

簡介

低齡老人是指已經退休,年齡在70歲以下的老年人。我國現行法定退休年齡相對發達國家比較低,一些企業單位的內退、病退、特崗退休導致了大量準老年人提前進入退休狀態,退休後的壽命占到生命周期的三分之一左右,低齡老人已經形成社會不可忽視的重要群體

背景

據民政部2014年6月17日印發的《2013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0243萬人,占總人口的14.9%,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13161萬人,占總人口的9.7%。

特點

低齡老年低齡老年
(1)身體尚好,頭腦比較清楚; 

(2)經濟上能自立,生活上也能自理,不僅不需要周圍人給予照顧,反而可以再為社會或家庭做些工作;

(3)主要與配偶及未婚子女一起居住;

(4)一般不甘寂寞,需要活動場所和參與機會,再就業願望強烈。從現階段來看,發展中地區或落後地區人均壽命相對較低,因而低齡老人比重較大,高齡老人比重較低。

如何面對

低齡老年人如何面對現實,儘快適應新環境,那么就必須學點老年心理學,儘快調整心理狀態。在生活中找樂趣,於老友中多溝通,自我調節情緒、情感,變消極的心理壓力為積極的心理狀態,以積極的心態去尋找人生的晚年幸福。

現實意義

面對如今老年人幾乎占總人口一成的趨勢,重視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的問題顯得異常重要。這部分老年人大多數才從工作崗位上退下來,身體健康,他們中的大部分人都有為社會的發展發揮自己的餘熱的強烈願望,然而就目前的現實狀況來看,我國雖然擁有豐富的低齡老年人力資源,但是利用率卻偏低。針對我國經濟尚不發達,低齡老年人口龐大,家庭不斷小型化和少子化的特點,採用合理、經濟的措施大力開發城市低齡老年人力資源,特別是提高低齡老年人服務高齡老年人的利用率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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