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劉吉人撰。劉氏以《內經》伏邪發病的理論為依據,認為在需要調理的慢性病中, “內有伏邪為病者,十居六七,其本髒自生之病,不兼內伏六淫,十僅三四”(見自序)。邪新書》,書中對伏邪的概念作了更加擴展的解釋,曰:“感六淫而不即病,過後方發者總謂之曰伏邪,已發者而治不得法,病情隱伏,亦謂之曰伏邪;有初感治不得法,正氣內傷,邪氣內陷,暫時假愈,後仍復作者亦謂之伏邪;有已發治癒,而未能盡除病根,遺邪內伏後又復發亦謂之伏邪。”還說:“夫伏氣有伏燥、有伏寒、有伏風、有伏濕、有伏暑、有伏熱。”這樣就大大地擴大伏氣學說的範圍。書中對每種伏邪發病特徵都做了詳細的論述並列出了不同的治療方法,與《傷寒論》相似,劉吉人也是按六經來敘述病情。本書無論是在伏氣理論方面還是在臨床套用方面都有較高的實用價值。
此書有《中國醫學大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