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資糾紛規避實務

書名,賈富春著,鷺江出版社2009年出版。本書涵蓋了企業與勞動者關係及日常管理的各個方面,對企業可能涉及的風險逐一解說,使企業能夠儘量規避勞動關係風險,減少企業損失,降低企業成本。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企業勞資糾紛規避實務

《企業勞資糾紛規避實務》作者以《勞動契約法》為基本立足點,涵蓋了企業制定招聘廣告、面試、錄甩、簽訂勞動契約、變更勞動契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契約、裁員以及企業日常管理各個方面的內容,對企業可能涉及的風險逐一解說,為企業指點迷津,使企業能夠儘量規避勞動關係風險,減少企業損失,降低企業成本。《勞動契約法》實施後,各種新型勞資糾紛數量激增,據不完全統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案件,企業敗訴率高達80%。尤其在金融危機加深的情況下,很多企業在裁員或者調整人員崗位,在這個過程中,很可能產生很多勞資糾紛。即使最終勝訴,企業在訴訟的過程中也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為此承擔很多不必要的成本,這對深陷金融危機困境的企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作者簡介

賈富春,著名勞動法專家,全國優秀勞動仲裁員,北京天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勞動法線上主任,勞動法線上全國律師團首席律師。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總裁班特聘教授。《中國勞動保障報》“論劍”欄目特邀主持人,北京市勞動保障法學會會員,勞動關係研究所特邀研究員。 長期從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的實踐和研究,從事專職勞動仲裁員工作8年,專兼職律師6年。已經出版《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案例教程》、《工會與職工維權》等。 擅長企業勞動關係管理諮詢和典型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長期擔任大型國有企業、跨國公司和知名民營企業的勞動關係法律專項顧問。

媒體推薦

賈富春律師多年來一直擔任我公司的法律顧問,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在業內具有良好的口碑。他對《勞動契約法》有獨到深刻的見解,對我公司規範人力資源管理、構建和諧員工關係提出了許多有益的建議。

《勞動契約法》出台及當前金融危機的影響,對企業勞動關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書給企業提供了一系列詳實的措施,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和借鑑意義,是人力資源管理者最富實效的參考工具。

——金融街控股人力資源總監楊軒

如何幫助企業敏銳地發現問題,富有實效地處理和解決難題,同時積極地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流程,走出困境,提升企業管理水平與積蓄企業發展後勁,乃是職業HR經理人的處事之道。藉助賈老師豐富的實操經驗和專業化的獨到分析與闡述,相信可以切實幫助我們更加自信地應對危機並成功地幫助企業轉危為安。

——住友製藥(蘇州)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總監 張蓉

本書案例豐富,操作性強,是一本能幫助企業度過經濟寒冬的難得的工具書。

——著名管理專家、《生與死——中國企業到底能活多久》作者李敬

勞動關係管理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最基礎和最複雜的環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站在勞動關係的角度,如何從容應對危機,儘快渡過難關,本書提供了令人滿意的答案。

——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總監楊大勇

如何在特殊的經濟環境下妥善地依法使企業“瘦身”和“碩身”以渡過難關?賈律師的這本書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參考。

——金鷹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高級經理 尹昆梅

編輯推薦

《企業勞資糾紛規避實務》:賈富春律師服務過的企業有:中國石油、中國電力、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外運、金融街控股、棕櫚泉、太平洋證券、前程無憂、西門子、DHL、日本東芝、日本往友、韓國三星、LG、中信銀行、花旗銀行、渣打銀行等。

容納多部勞動法規相關內容,提供各項勞動爭議應對方法。

為什麼員工拒簽契約,反得雙倍賠償;為什麼泄密員工贏得競業限制補償金;在裁員時,遇到強悍的員工怎么辦;陌生人為何向企業追討社會保險費;為什麼客戶已經毀約,離職業務員卻還能索要提成。

目錄

第一章 招聘環節:走出企業僱傭誤區

一、企業招聘時大材小用,單方面降薪——構成剋扣工資行為

二、招聘廣告中出現就業歧視條件——違反《就業促進法》

三、試用期解除員工契約企業敗訴——企業應在招聘時明確錄用條件

四、試用期未完成任務被辭退——存在風險,企業應先調崗調薪

五、員工學歷造假,構成欺詐——企業錄用員工時應當強調誠信義務

六、員工理解失調,離職後多次起訴企業——企業面試時應多方考量

七、外籍員工未取得就業許可證書——企業僱傭屬非法

八、錄用函需要員工作出承諾——企業應當賦予錄用函多重功能

第二章 勞動契約簽訂:杜絕企業自身漏洞

一、未在法定時間簽訂勞動契約——需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二、員工拒簽勞動契約反得雙倍賠償——企業應拿到員工拒簽證據

三、續簽勞動契約,總公司還是分公司——法律後果不同

四、勞動契約一年一簽?——企業用工期限應避免一刀切

五、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對企業未必有利

六、企業單方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中的條款——員工可拒絕

七、勞動契約中工作任務約定不明確——企業賠了夫人又折兵

八、分清固定工資與獎金——契約中年底倍薪是固定工資

九、未付競業限制補償反訴員工泄密——企業兩案均敗訴

十、試用期內完成高額培訓離職——勞動關係管理應當具有前瞻性

十一、員工同時兼職多家企業——企業僅能事先通過契約限制

十二、照搬勞動契約範本是對是錯?——企業應充分利用約定條款

十三、升職卻降薪,員工拒絕續簽——判企業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章 勞動契約履行與變更:注意企業管理缺陷

一、公司財政危機時——巧用法律手段降薪或延付工資

二、員工偽造欠薪證明——企業可對支付令提出異議

三、銷售、外運等不固定時間崗位——企業須申請特殊工時制

四、無視員工健康,使其超負荷勞動——違反勞動保護規定

五、企業單方調崗降薪——違背“協商一致”原則

六、企業變革,但主體未變——勞動契約應當繼續履行

第四章 勞動契約解除與終止:企業的艱難抉擇

一、同因曠工解除契約,仲裁結果不同——嚴重違紀如何界定

二、以嚴重失職解除契約被判補償——企業須明確嚴重失職的內涵

三、員工兼職影響本職工作——企業應設合法制度以限制

四、員工有欺詐行為——企業可通過行使知情權解除契約

五、員工受刑事處罰之後改判無罪——企業需與其恢復勞動關係

六、非過失性解除員工勞動契約——企業經常會因此違法

七、解除懷孕女工勞動契約——違反解僱保護原則

八、員工建議企業緩發工資——柔性化管理幫企業渡過難關

九、司機駕照被吊銷,企業不能終止契約——企業自定終止契約條件無效

十、契約到期是否終止——企業應掌握員工是否續簽的意向

第五章 裁員:企業謹防裁員埋伏

一、企業裁員法律全攻略

二、掌握裁員步驟,順利實施裁員

三、員工不願被裁——按照法律規定程式裁員

四、裁減老員工——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誘之以利,繩之以法

五、被裁員工情形相異——企業切忌“一刀切”

六、當裁員條件出現時——企業可先下手為強

七、停業又拖欠員工社保——可解散公司,另行註冊

第六章 日常管理:規範企業細節問題

一、企業規定周六必須加班——強制工作逾時違法

二、企業改直接用工為勞務派遣——損人不利己

三、員工“泡事假”、“泡病假”——應完善病事假制度

四、婚假、產假合併休?——休婚假應當堅持及時性原則

五、安排員工年假要合法——企業實際執行誤區多

六、員工為加班費“惡意”加班——企業應明確考勤方式

七、陌生人追討社保——員工不辭而別不等於解除勞動契約

八、不用補償的也補償——企業陷入“四金”管理的誤區

九、企業應當發揮工會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

十、對待違法生育女員工——企業應合情合法

十一、財務總監辭職帶來無盡麻煩——企業對財務人員應進行重點管理

十二、銷售離職後索要提成合法——對業務人員考核要細緻

十三、核心員工以辭職相威脅——企業應對其特殊化管理

十四、勞動爭議——套用法官的思維、律師的手段來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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