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行立憲

“仿行立憲”,政局動盪變換手法在戊戌政變中,慈禧剝奪了光緒帝的權力,撲滅了資產階級“百日維新”運動,砍掉了變法維新的旗幟。十九世紀末,我國資產階級維新派順應歷史潮流,提出許多改革措施,由於封建守舊勢力的反對,這次維新變法被慈禧統治集團扼殺了。幾年以後,慈禧渡過了義和團和“八國聯軍”。

簡介

公元1901年,慈禧太后下詔變法,要「取外國之長」,「去中國之短」,開始實行「新政」,在經濟、政治、教育、軍事等方面進行改革,希圖挽救瀕臨滅亡的清朝。其中最惹人注目的要算是預備立憲的推行。其實晚清的立憲運動也可說是康、梁維新變法的後果之一。維新變法失敗後,慈禧太后雖然廢除了一切新政,然而八國聯軍之役使清廷遭到空前的打擊,且排滿革命風起雲湧,各省督撫和紳商亦對滿清貴族專政漸生不滿,君主立憲的呼聲越來越強烈。為平息反清情緒,鞏固其統治地位,慈禧不得不採用維新派的某些主張,派載澤等五大臣出國考察憲政,為君主立憲作準備。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出國考察的大臣們先後回國,載澤等上奏,謂立憲可以永固皇位,減輕外患,內亂可彌。清政府遂於同年七月決定預備仿行立憲,從官制改革入手。次年又宣布籌備在中央設資政院,各省設立諮議局,成立憲政編查館,可是對具體的立憲日期卻遲遲不加確定。朝廷頒詔後,頑固官僚們因立憲可無限期拖延而鬆了一口氣,而希望立憲的人士則對清廷的敷衍態度十分不滿,進行大規模的促進立憲運動。宣統二年(1910年)發生了三次大規模的請願運動,迫使清政府宣布縮短預備立憲期限並提前召開國會。次年,清廷成立「責任內閣」,其成員多為皇室貴族,被稱為「皇族內閣」。假立憲不僅遭到革命派的堅決反對,也引起軍閥、官僚中「立憲派」的不滿,造成清政府完全孤立,加速了它的滅亡。“預備立憲”主要活動是仿行憲政,預備立憲,1908年頒布《欽定憲法大綱》,各省設立諮議局,中央成立資政院,發布《重大信條十九條》《欽定憲法大綱》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憲法性檔案;“十九信條”迫於武昌革命風暴,1911年頒布,形式上縮小了皇帝的權力,相對擴大了議會和總理的權力,仍然強調皇權至上,對人民權利隻字未提。資政院是御用機構,與近現代的西方議會有根本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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