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讀音
拼音:rèn shì
注音:ㄖㄣˋ ㄕㄧˋ
引證詳解
1、委以職事。
《禮記·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後使之。任事,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孔穎達 疏:“言雖考問,知其實有德行道藝,未明其乾能,故試任以事。”
《韓非子·八說》:“計功而行賞,程能而授事,察端而觀失,有過者罪,有能者得,故愚者不任事。” 陳奇猷 集釋:“不任事,猶言不任之以事。”
唐 韓愈 《與鄭相公書》:“ 孟氏 兄弟,在 江 東未至,先與相識,亦甚循善,所慮才幹,不足任事。”
清 昭連 《嘯亭雜錄·陳提督》:“上心識其人,諭 傅文忠 曰:‘汝中營有偉髯千總,其人勤樸可任事。’”
2、任職理事。
《史記·樂毅列傳》:“及至棄群臣之日,餘教未衰,執政任事之臣,脩法令,慎庶孽,施及乎萌隸,皆可以教後世。”
《後漢書·爰延傳》:“尚書令 陳蕃 任事則化,中常侍黃門豫政則亂。”
《南史·何尚之傳》:“ 尚之 既任事,上待之愈隆。”
郭孝成 《江西光復記》:“俟大局戡定之日,如果實心任事,地方安堵,本軍政府自當破格錄用。”
3、指承擔事務或擔負責任。
《東周列國志》第三九回:“ 賈 曰:‘愚觀 子玉 為人,勇於任事,而昧於決機,能進而不能退,可使佐鬭,不可專任也。’”
清 容閎 《西學東漸記》第十六章:“ 丁 為人有血性,好任事,凡所措施,皆勇往不縮。”
4、上任就職。
清 嚴有禧 《漱華隨筆·魏環溪》:“ 魏環溪 曰:‘居官者何人不擇吉任事,而陞者陞,降者降,黜者黜,死者死,未嘗皆吉也。’”
5、稱職。勝任所擔當的職責。
唐 白居易 《江州司馬廳記》:“凡仕久資高耄昏軟弱不任事而時不忍棄者,實蒞之。蒞之者,進不課其能,退不殿其不能,才不才一也。”
《宋史·賈昌朝傳》:“因疏耄昏不任事者八人,令致仕。”
明 沈德符 《野獲編·兵部·京營操軍》:“頃年庚寅, 曾健齋 為光祿少卿,故以御史外謫,有伉直聲,議欲選三大營,並罷諸弁不任事者,此疏初傳,京城洶洶, 曾不知也。”
6、頂事,頂用。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造神麴並酒等》:“造酒法:用黍米。麴一斗,殺米一石。秫米令酒薄,不任事。” 石聲漢 註:“任事,頂事。”
7、隨便啥事,無論什麼事情。
《金瓶梅詞話》第七二回:“﹝ 何千戶 ﹞名 永壽 ,年紀不上二十歲,捏出水兒來的一個小後生,任事兒不知道。”
例句
勇於任事
史籍記載
一:文言文欣賞:
節選自江盈科《雪濤小說》
蓋聞里中有腳瘡者,痛不可忍,謂家人曰:“爾為我鑿牆為穴。”穴成,伸腳穴中,入鄰家寸許。家人曰:“此何意?”答曰:“憑他去鄰家痛,與我無事。”又有醫者,自稱善外科,一裨將①陣回,中流失,深入膜內,延使治,乃持并州②剪剪去失桿,跪而請謝。裨將曰:“簇③在膜內,須醫治。”醫曰:“此內科事,不意並責我。”
噫,腳入鄰家,然猶我之腳也;簇在膜內,然亦醫者之事也。乃隔一壁,輒思委腳,隔一膜,輒欲分科。然則痛安能已,責安能違乎?今日當事諸公,見事之不可為,而但因循苟安,以遺來者,亦若委痛於鄰家,推責於內科之意。
【注釋】①裨將:副將。②并州:古州名,今在山西太原一帶,盛產剪刀。③簇:箭頭。
譯文:
聽說里中有個得病生腳瘡的人,他十分疼痛無法忍耐,和家裡人說:“幫我在牆上鑿孔。”洞穴做好了,他把腳伸入孔中,伸入了鄰居家幾寸。家人問:“這是什麼意思?”(得腳瘡的人)回答說:“任憑它疼去吧,反正是隔壁疼的,和我無關。”又有一個醫生說擅長外科,一個裨將打仗的時候中箭了,箭頭深入骨膜內,就叫他治療。(一聲)拿著并州的剪刀減去箭的管子部分,下跪和裨將說好了。裨將說:“箭頭仍在骨膜里,快點治療。”那個醫生說:“這是內科的事情,沒想到卻責備我。”這是內科的事情,沒想到卻責備我
哎,別人把腳伸入鄰居家,但仍然是我的腳;箭頭在骨膜里,但也是醫生的事。隔一堵牆,就想推卸掉腳的疼痛。但是疼痛怎能夠停止,責任怎能夠違背呢?今天擔當事情的官吏們,遇見事情卻不願意去做,並只是搪塞,來留給後來辦事的人,也就像把疼痛丟給鄰家,把責任推卸到內科身上之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