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義工正式成立大會
仙居義工正式成立大會暨第一屆仙居義工代表大會召開來自我縣社會各界的135名義工代表集聚一堂,仙居縣慈善總會、仙居縣紅十字會義工分會(簡稱“仙居義工分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正式召開,這標誌著該縣義工終於有了自己的組織。截至當天上午,正式註冊會員已達800餘人。市慈善總會副會長張法海到會祝賀並作重要講話,縣委副書記周勝專門向仙居義工分會成立大會發來賀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慈善總會顧問李起福出席成立大會並作重要講話。出席成立大會的領導還有:市慈善總會義工分會會長石志明、縣慈善總會會長郭小岩、縣衛生局局長、縣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潘文華、縣慈善總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王軍方等。
大會聽取了《仙居義工分會籌備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仙居義工分會管理辦法》,並選舉產生了第一屆義工分會理事及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聘請了名譽會長,確定了仙居義工分會是仙居縣慈善總會的分支機構,是由志願、無償為社會提供義工服務的各界人士組成並經民政部門登記成立的非營利性民眾團體。成立大會上,縣慈善總會會長郭小岩向當選的仙居義工分會會長王華斌授旗、授章。當天,來自台州各個縣(市、區)的義工代表也紛紛到場祝賀。
仙居義工從2005年開展活動以來,以“奉獻愛心,服務社會,傳播文明”為宗旨,利用業餘時間和節假日,自覺為社會公益事業提供無償服務,積極開展幫困助弱、環境保護、醫療衛生、扶貧支教、助人為樂等各項服務200多次,服務時間達4000小時,參加服務義工2800多人次。義工已成為我縣慈善事業的一支生力軍,得到了全社會的普遍認同和熱情讚譽。
仙居義工分會的成立,是我縣義工事業發展的一個里程碑,將對促進我縣民間義工隊伍理性參與社會服務,推動慈善事業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義工分會成立後,將積極完成縣慈善總會、縣紅十字會交辦的各項義務工作,義工活動也將更加規範化,更大範圍地服務於社會大眾,為推進我縣小康社會與和諧社會建設作出積極的貢獻。
副縣長李起福在會上對仙居義工分會的成立表示祝賀。李起福說,義工作為一個利用業餘時間、不計報酬、自願服務、動員廣泛的社會組織,踐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被譽為“身邊的希望工程”。李起福希望我縣廣大義工以成立大會為起點,要深化認識,增強服務的自覺性;要廣泛動員,提高活動的參與度;要創新方式,努力深化活動效果;要完善管理,實現組織的規範化,不斷推動我縣義工事業實現新的發展。同時,也希望更多的有志青年和各界人士踴躍加入到義工隊伍的行列中來,爭做傳統美德的繼承者,爭做和諧社會的實踐者,在義務服務中提升人生價值,為我縣和諧社會和小康社會建設貢獻自己應有的力量。
介紹
仙居義工的成員來自仙居各地的各行各業。他們中有公務員,有教師,有中學生,也有商人、公司職員、下崗工人、退休人員;有20齣頭的年輕人,也有年近6旬的老人。他們的人生經歷各不相同,但都有著一顆相同的愛心,正是這份愛心,讓他們走到了一起!仙居義工自成立以來,義工們常懷感恩之心,常做奉獻之事!情人節,他們舉辦義賣鮮花獻愛心活動,把屬於義工的特殊“愛情”獻給了廣度,安嶺山區的失學兒童。世界環保日,冒雨上街剷除城市牛蘚,大力宣傳環保意識,他們發起的網上愛心救助信息、捐贈舊書建愛心書庫、捐贈舊衣送溫暖,關注貧困學生等活動,讓更多的人感受到來自社會各界的愛心!不定期走訪資助20多名來自安嶺,廣度,埠頭,溪港,白塔和福應街道的貧困學生,孤寡老人,殘疾人。經常走進田市,白塔等地敬老院。
2007年初和路橋義工發起陽光助學,助困活動,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愛心效應”,楊梅節,植樹節,國際禁毒日等配合縣政府各極機關開展各項活動......一年來,他們組織了助學、敬老、助殘、扶貧、環保、義賣等活動100多次。
仙居義工從2005年開展活動以來,以“奉獻愛心,服務社會,傳播文明”為宗旨,利用業餘時間和節假日,自覺為社會公益事業提供無償服務,積極開展幫困助弱、環境保護、醫療衛生、扶貧支教、助人為樂等各項服務200多次,服務時間達4000小時,參加服務義工2800多人次。義工已成為我縣慈善事業的一支生力軍,得到了全社會的普遍認同和熱情讚譽。
2008年9月20日仙居義工分會的成立,是我縣義工事業發展的一個里程碑,將對促進我縣民間義工隊伍理性參與社會服務,推動慈善事業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義工分會成立後,將積極完成縣慈善總會、縣紅十字會交辦的各項義務工作,義工活動也將更加規範化,更大範圍地服務於社會大眾,為推進我縣小康社會與和諧社會建設作出積極的貢獻。
宗旨
本會宗旨:奉獻愛心
服務社會
傳播文明
義工精神:
參與、互助、奉獻、進步
開展義務工作的基本原則:
自願參加量力而行
講求實效持之以恆
義工口號:
贈人玫瑰,手有餘香;
幫助別人,快樂自己。
仙居公益網免責聲明
此公告為有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條款。所有成員,只要進入仙居公益網註冊及發表言論以及報名參加活動,即被視為已經閱讀、理解並同意本協定的各項條款。成員已放棄了某些的法律權力量,包括向活動策劃人和同隊成員提起訴訟的權利。首先說明成員所參加的活動為非營利性質公益活動,不是商業活動,也不是旅行社組團旅遊。全程遵循“平等團結、互助友愛、自負責任、環保”的原則。
一、風險的承擔
成員自願參加此次活動。成員理解且必須閱讀和同意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定,方可參加本次活動。
成員知道活動的策劃者只是活動的聯繫人,並不是職業的領隊、嚮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成員知道他和同行的隊友可能並沒有參加過公共活動領隊的課程、或急救的培訓和經驗。成員知道他們並不對他的安全負責。
二、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條款
1、參加每次活動,成員同意,如果因為參加每次活動(包括途中)和在活動中因為意外而收到傷害的話,成員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免除同隊其他成員的法律責任。
2、成員理解公共活動可能會產生不可預知之安全隱患,並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成員理解可能要24小時後才能獲得救援,所有救援和醫療的費用將由成員自己承擔。成員理解當參加此公共活動時,有可能面對真實的風險而受到傷害,甚至死亡。這些風險包括各種意外。成員清楚獲知活動計畫的聯繫人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並且同意免責和放棄權利的條款。
3、成員同意承擔所有的個人收到傷害的風險,包括癱瘓和死亡,這些風險是可能發生在往返參加活動的途中,或者是在參加活動的時候。成員清楚獲知他已經被提供了自由選擇的權利,可以選擇往返活動地點的交通方式。成員同意承擔由於他選擇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動地點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4、成員清楚獲知此次活動的其他成員都和本人一樣是自願的參與者,其並不承擔法律責任,意外保險和健康保險等。成員了解自行購買保險的意義,以防任何的傷害。
5、成員理解他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他的風險:更加注意環境、注意自己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環境和輔助工具的適用狀況,和只參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成員清楚獲知他已經被鼓勵發展一種好問和懷疑的心態,去詢問活動的領隊以要求解釋任何成員自己覺得不適的決定。成員同意他將不會參加任何的活動,除非他已經仔細考慮過,相信它是安全的,和接受所有的相關風險。成員清楚獲知,他的安全是他個人的責任和取決於他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成員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他相信條件是不安全的,那么他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一步參加。
6、成員選擇參加活動時已默認宣布成員自己身體健康,沒有那些會影響他參加活動的不適,損傷,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下聲明的情況。成員清楚獲知,他已經被知會,他需要醫生批准才能參加活動或使用裝備。成員也獲知,他應該進行年度或更頻繁的身體檢查,並諮詢他的醫生有關我參加體力活動,練習和裝備使用的情況,以便他可以獲得他/她的有關健身活動和裝備使用的建議。成員清楚獲知,他要么就進行身體檢查並獲得醫生的批准去參加活動;要么就決定在沒有獲得醫生批准的情況下參加活動,並謹在此承擔所有的由參加活動引起的責任。
7、成員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協助的時候,他可能會盡力協助他的同伴,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在成員的判斷中,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並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成員進一步理解到,他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去協助別人,同時,任何他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來協助他。
8、在活動中,如果由於成員的行為和他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他同意免除所有其他成員的賠償責任。
9、成員理解,對由於他參加活動而導致的他個人的意外事故,病痛和財產損失,活動聯繫人和其他成員不應承擔責任。
10、成員同意,一旦報名參加活動,即視為默認此責任豁免條款將生效。此條款同樣有效於他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
三、成員報名參加活動,即視為保證:
成員已經閱讀和理解以上聲明和其條文;
成員理解參加此次公共活動相關的風險;
成員承擔由於選擇了參加此次公共活動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
成員在此特意和有意的聲明,對於由於參加任何和所有公共運動、聚會和相關活動而引發、或與之關連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需求,傷害,活動(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無論任何形式和性質的損害,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基於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成員免除活動聯繫人和同行其他成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