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職匹配

概述 人職匹配理論即關於人的個性特徵與職業性質一致的理論,是現代人才測評的理論基礎。人職匹配的基本原理是:不同個體有不同的個性特徵,而每一種職業由於其工作性質、工作環境、工作條件、工作方式不同,對工作者的能力、知識、技能、性格、氣質、心理素質等也有不同的要求,所以,在進行職業決策時,應選擇與自己的個性特徵相適應的職業。

理論

人職匹配的兩大理論也是現今影響力最大的兩大人職匹配理論,它們分別為“特性-因素論”、“人格類型=職業匹配”理論。

【一】特性一因素論

特性一因素論(Trait-Factor Theory)的淵源可追溯到18世紀的心理學的研究,直接建立在帕森斯(F.Parsons)關於職業指導三要素思想之上,由美國職業心理學家威廉斯(E. G. Wil lianson)發展而形成。

特性一因素論認為個別差異現象普遍地存在於個人心理與行為中,每個人都具有自己獨特的能力模式和人格特質,而某種能力模式及人格模式又與某些特定職業存在著相關。每種人格模式的個人都有其相適應的職業,人人都有選擇職業的機會,人的特性又是可以客觀測量的。

美國波斯頓大學的教授弗蘭克·帕森斯在他的《選擇職業》一書中,第一次系統得闡述了“人職匹配理論”。其基本思想是:個體差異是普遍存在的,每一個個體都有自己獨特的人格特質;與之相對應,每一種職業也有自己獨特的要求,一個人的能力、性格、氣質、興趣同所從事職業的工作性質和條件要求越接近,工作效率就越高,個人成功的可能性也越大,反之則工作效率和職業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小;每個人進行職業決策時,要根據自己的個性特徵來選擇與之相對應的職業種類,進行合理的人職匹配。帕森斯的“人職匹配”理論把職業與人的匹配分為兩種類型,即條件匹配和特質匹配。條件匹配指職業所需技能和知識與掌握該種技能和知識的人之間要匹配。特質匹配指某些職業需要具有一定特質的人來與之匹配,比如,科學家需要富有創造力。

帕森斯指出,實現合理的人職匹配需要三個步驟:

1、評價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點

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能力、性格、氣質和興趣是人職匹配的前提和基礎。求職者要廣泛蒐集自己身體情況、能力傾向、興趣愛好、氣質與性格以及家庭背景、學業成績及工作經歷等方面的情況,在擇業時通過心理測量及其他測評手段對這些資料進行整合分析,找出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點。

2、分析各種職業對人的要求,並向求職者提供相關職業信息

掌握相關職業信息是人職匹配的必要條件。相關職業信息包括該職業的性質和對人的性格要求、學歷要求、能力要求、心理特點要求等。此外,職業的工資待遇、工資條件、為實現職業發展而設定的教育課程計畫,以及提供這種課程的教育機構、學習年限、入學資格和費用等都是求職者在進行職業選擇是應該考慮的因素。

3、人職匹配

清楚地掌握了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點以及職業的各項指標之後,要對二者進行綜合比較分析,從而選擇既適合自己的個人特點、又有機會從事的職業。

特性一因素強調個人的所具有的特性與職業所需要的素質與技能(因素)之間的協調和匹配。為了對個體的特性進行深入詳細的了解與掌握,特性一因素論十分重視人才測評的作用,可以說,特性一因素論進行職業指導是以對人的特性的測評為基本前提。它首先提出了在職業決策中進行人一職匹配的思想。故這一理論奠定了人才測評理論的理論基礎,推動了人才測評在職業選拔與指導中的運用和發展。

霍蘭德

美國職業心理學家霍蘭德( Holland)創立的這個理論對人才測評的發展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在人格和職業的關係方面,霍蘭德提出了一系列假設:①在現實的文化中,可以將人的人格分為六種類型:實際型、研究型、藝術型、社會型、企業型與傳統型。每一特定類型人格的人,便會對相應職業類型中的工作或學習感興趣;②環境也可區分為上述六種類型;③人們尋求能充分施展其能力與價值觀的職業環境;④個人的行為取決於個體的人格和所處的環境特徵之間的相互作用。在上述理論假設的基礎上,霍蘭德提出了人格類型與職業類型模式。不同類型人格的人需要不同的生活或工作環境,例如“實際型”的人需要實際型的環境或職業,因為這種環境或職業才能給予其所需要的機會與獎勵,這種情況即稱為“和諧”(congruence)。類型與環境不和諧,則該環境或職業無法提供個人的能力與興趣所需的機會與獎勵。霍蘭德在其所著的《職業決策》一書中描述了六種人格類型的相應職業。

實際型(Realistic):基本的人格傾向是,喜歡有規則的具體勞動和需要基本操作技能的工作,缺乏社交能力,不適應社會性質的職業。具有這種類型人格的人其典型的職業包括技能性職業(如一般勞工、技工、修理工、農民等)和技術性職業(如製圖員、機械裝配工等).

研究型(Investigative):具有聰明、理性、好奇、精確、批評等人格特徵,喜歡智力的、抽象的、分析的、獨立的定向任務這類研究性質的職業,但缺乏領導才能。其典型的職業包括科學研究人員、教師、工程師等。

藝術型(Artistic):其本的人格傾向是,具有想像、衝動、直覺、無秩序、情緒化、理想化、有創意、不重實際等人格特徵。喜歡藝術性質的職業和環境,不善於事務工作。其典型的職業包括藝術方面的(如演員、導演、藝術設計師、雕刻家等)、音樂方面的(如歌唱家、作曲家、樂隊指揮等)與文學方面的(如詩人、小說家、劇作家等).

社會型(Social):具有合作、友善、助人、負責、圓滑、善社.交、善言談、洞察力強等人格特徵。喜歡社會交往、關心社會問題、有教導別人的能力。其典型的職業包括教育工作者(如教師、教育行政工作人員)與社會工作者(如諮詢人員、公關人員等)。

企業型(Enterprising):具有冒險、野心人格特徵。喜歡從事領導及企業性質的職業、獨斷、自信、精力充沛、善社交等,其典型的職業包括政府官員、企業領導、銷售人員等。

傳統型(Conventional):具有順從、謹慎、保守、實際、穩重、有效率等人格特徵。喜歡有系統有條理的工作任務,其典型的職業包括秘書、辦公室人員、計事員、會計、行政助理、圖書館員、出納員、打字員、稅務員、統計員、交通管理員等。

然而上述的人格類型與職業關係也並非絕對的一一對應。霍蘭德在研究中發現,儘管大多數人的人格類型可以主要地劃分為某一類型,但個人又有著廣泛的適應能力,其人格類型在某種程度上相近於另外兩種人格類型,則也能適應另兩種職業類型的衛作。也就是說,某些類型之間存在著較多的相關性,同時每一類型又有種極為相斥的職業環境類型。霍蘭德有一個六邊形簡明地描述了六種類型之間的關係。

根據霍蘭德的人格類型理論,在職業決策中最理想的是個體能夠找到與其人格類型重合的職業環境。一個人在與其人格類型相一致的環境中工作,容易得到樂趣和內在滿足,最有可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因此在職業選拔與職業指導中,首先就要通過一定的測評手段與方法來確定個體的人格類型,然後尋找到與之相匹配的職業種類。為了確定個體的人格類型,就需要大量運用人才測評的手段與方法,霍蘭德本人也編制了一套職業適應性測驗(The Self-Directed Search,簡稱SDS)來配合其理論的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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