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外包協定書

人事外包協定書指勞動者與人事外包公司簽訂的協定和用人單位與人事外包公司簽訂的協定,派遣至用人單位工作,它的關係涉及到勞動者、派出公司、服務單位三方。

定義

人事外包(HR Outsourcing Managed Service )又稱人力資源外包。人事外包就是企業根據需要將某一項或幾項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或職能外包出去,交由其他企業或組織進行管理,以降低人力成本,實現效率最大化。


根據企業的不同需求和發展的不同階段,人力資源外包的內容也會從諸如發放工資/代繳社保金等事物性工作逐漸到包括人力資源規劃、制度設計與創新、流程整合、薪資調查及方案設計等方方面面。

說明

人事外包協定書
甲方:
乙方: (企(事)業單位)
(註冊號、批准機關及批准時間):
根據《安徽省人事外包辦法(試行)》和國家有關政策,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為乙方提供人事外包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定。
一、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以下16項人事外包服務,乙方可全部委託外包,也可部分委託外包:
1、外包委託單位制定人員發展規劃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2、外包人員招聘業務;
4、外包人員仲裁;
5、外包人員考核;
6、外包實施員工培訓;
7、外包中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流動手續;
8、外包保存人事關係、人事檔案;
9、外包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後的轉正定級、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資格考評;
10、外包辭職、辭退人員原工作身份認定手續;
11、外包繳納社會統籌保險金;
12、外包出具因公因私出國(境)、自費留學出國(境)、報考研究生等各種政審或證明材料;
13、代管黨團組織關係、戶籍和糧食關係;
14、代辦婚姻登記證明;
15、外包聘用契約鑑證;
16、外包其他人事業務和人事管理工作(以補充條款為準)
二、乙方選擇以下 項委託甲方進行人事外包: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乙雙方要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外包辦法(試行)》的規定以及國家、省的有關政策,認真履行本協定規定的各項條款。
2、甲方在人事外包期間要及時向乙方通報、解釋國家的有關人事制度和政策規定。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外包人事業務所需的有關證明和材料,包括: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及變更情況。
(2)委託管理人員的人事關係(行政、工資介紹信或就業證明)、檔案及聘用契約或協定。
(3)按檔案管理規定必須存入檔案的有關材料。
(4)辦理其他人事業務所需的有關材料。
4、甲方如未按本協定書規定辦理人事外包業務,乙方有權拒絕付給服務費或要求甲方退款。
5、乙方如不按本協定書規定繳納人事外包服務費用,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人事外包服務。
四、收費及標準
1、人事外包協定書一經甲乙雙方簽訂,乙方需按照委託外包的項目和時間向甲方繳納服務費(不滿一年按一年收費),甲方負責出具符合規定的收費收據。
2、人事外包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五、其它
1、委託期內,乙方對委託管理人員由於解聘、辭聘等各種原因致使被外包人脫離本單位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中止委託的有關手續。
2、乙方由於停業、變更、破產等原因被註銷營業執照,應在1個月內與甲方辦理解除人事外包協定手續,並妥善處理委託人員的人事關係和檔案。
3、本協定一式2份,甲乙雙方個執1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協定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簽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定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外包協定書補充條款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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