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圈地案

京畿圈地案 清初圈地時(1644-1645)。攝政王多爾衷將鑲黃旗應得之地給正白旗。

簡介

京畿圈地案,清初圈地時(1644-1645)。攝政王多爾衷將鑲黃旗應得之地給正白旗。康熙五年(1666),權臣鰲拜(鑲黃旗)與蘇克薩哈(正白旗)共同輔政而有隙,鰲拜倚權勢執意更換,即鑲黃旗在順義、密雲、懷柔、平谷之地不動,而將涿州、雄縣、大城、新安、河間、任邱、肅寧、容城等處之地劃歸正白旗,通州、三河迤東、大路北邊至豐潤、水平周圍之地撥劃鑲黃旗。命大學士蘇納海、總督朱昌祚、巡撫王登聯酌議圈換。朱、王復奏圈地不便、旗民交困,請行停止。鰲拜矯旨將蘇、朱、王處絞,家產籍沒。1669年康熙計捕鰲拜治罪後,為蘇納海、朱昌詐、王登聯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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