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珠江航務管理局

交通部珠江航務管理局

交通部珠江航務管理局是交通部在珠江水系的派出機構,對珠江內河行使行政主管部門職責。主要職責為規劃、協調、監督、服務。主要工作職能有:開展珠江水系航運發展戰略研究,組織編制、修訂水系航運發展規劃、水系主要港口總體布局規劃;開展水資源綜合利用協調工作;負責珠江水系航運行政管理,履行珠江幹線內河省際運輸企業審批職責;負責珠江水系水路運輸市場的管理、省際間運輸協調,進行行業管理;協助交通部做好下達珠江水系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協調、監督及管理檢查工作;負責珠江水系科技信息交流工作,協助交通部制訂水運技術標準、技術政策、科技發展計畫等。

簡介

交通部珠江航務管理局是交通部在珠江水系的派出機構,對珠江內河行使行政主管部門職責。

主要職責

規劃、協調、監督、服務。

主要工作職能

開展珠江水系航運發展戰略研究,組織編制、修訂水系航運發展規劃、水系主要港口總體布局規劃;開展水資源綜合利用協調工作;負責珠江水系航運行政管理,履行珠江幹線內河省際運輸企業審批職責;負責珠江水系水路運輸市場的管理、省際間運輸協調,進行行業管理;協助交通部做好下達珠江水系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協調、監督及管理檢查工作;負責珠江水系科技信息交流工作,協助交通部制訂水運技術標準、技術政策、科技發展計畫等。

審批事項

1.從事珠江幹線跨省運輸的航運企業的籌建、開業、變更經營範圍。

2.新增珠江幹線跨省運輸客船、液貨危險品船運力。客船包括:普通客船、高速客船、客滾船;液貨危險品船包括:油船、散裝化學品船和液化氣船。

登記事項

開闢或調整珠江幹線跨省客運航線登記。

其他管理事項

1. 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變更;

2. 辦理《船舶營業運輸證》、《船舶營業運輸證註銷登記證明書》;

領導之窗領導之窗

3. 停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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