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縣衛生局

(五)擬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社區衛生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十二)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 (十三)負責有關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多邊、雙邊合作交流與衛生外事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井研縣委井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井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井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井委發〔2010〕16號)精神,設立井研縣衛生局(簡稱縣衛生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地址:順河街124號

順河街1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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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衛生髮展與改革目標、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體制改革;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藥物政策。擬訂我縣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並對藥品、醫用器械採購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我縣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統一發布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擬定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擬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社區衛生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六)負責全縣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實施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及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措施,貫徹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貫徹預防為主方針,指導全民健康教育。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貫徹國家、省、市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起草我縣實施意見,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和措施,指導擬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
(九)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負責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定、規範、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許可制度,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招生、招工、招乾、徵兵等體檢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衛生科技發展規劃,指導衛生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組織實施國家和我縣重點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二)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
(十三)負責有關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多邊、雙邊合作交流與衛生外事工作。
(十四)負責縣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上級領導、重要外賓來我縣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縣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縣政府狂犬病防制指揮部、縣公民獻血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它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
(二)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三)所屬事業單位縣衛生執法監督大隊、縣疾病控制中心、縣婦幼保健院、縣人民醫院等衛生醫療單位機構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井研縣衛生局設6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擬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起草衛生規範性檔案;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督促實施;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衛生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信息發布、政務公開、資產管理、機要、保密、檔案、史志編撰、保衛、計畫生育、政治業務學習、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和直屬單位的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負責重大衛生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安排和組織重要會議及外事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信訪工作。

計畫財務審計股

負責全縣醫療衛生基礎設施項目的編制、實施和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衛生經濟、醫療服務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建議;管理大型醫用裝備配置;負責衛生統計工作;負責編制縣級衛生事業費預算、決算工作,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基建和國有資產;協調管理衛生扶貧項目建設和利用國外貸款工作;審計監督衛生事業項目專項資金,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的任期責任審計工作;監管縣級醫療衛生單位設備及耗材集中招標採購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衛生系統財務和審計工作。

醫政股

(衛生應急辦公室、公民獻血辦公室)
擬訂醫療機構發展規劃;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有關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擬訂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城市醫療支援農村衛生工作,組織協調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援;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和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負責醫療廣告的初審和監管。牽頭負責醫療機構重大醫患糾紛現場處置。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中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和技術標準,結合全縣實際,制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中醫醫療技術人員執業準入、中醫醫療機構管理規範和執業道德規範;對全縣城鄉各類中醫醫療機構的技術水平、醫療護理質量進行監督和管理指導;完成省中醫藥管理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指導協調衛生應急工作,擬訂有關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和分析評估,組織對不明原因疾病、新發疾病的調查和指導;組織實施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開展衛生應急演練和知識教育。負責衛生系統處突維穩和人民大調解工作。負責獻血日常事務工作。

疾病控制股

(井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制訂全縣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規劃,負責重大疾病防治項目、免疫規劃、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寄生蟲病防治及災後防病工作;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指導實施、監督檢查及評價創建衛生城市、衛生縣城、衛生村鎮工作;負責全縣農村改水、改廁和除害滅病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人民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縣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縣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縣狂犬病預防控制指揮部交辦的具體工作。負責醫學會和紅十字會日常工作。

基層衛生股

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藥物政策,推廣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訂全縣基本藥物的配送、使用規範性檔案,監管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擬訂婦幼衛生和社區衛生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婦幼保健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辦法措施,並實施監督;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管理及實施;擬訂全縣社區衛生、農村衛生工作規劃和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與管理;協調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業務管理和指導工作;擬訂全縣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規範並指導實施。

衛生監督股

(行政審批股)
擬訂衛生系統普法規劃,負責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組織全縣綜合性衛生執法活動,並對執法工作實施監督;負責衛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聽證組織工作;統一管理和發布衛生監督執法公告;建立健全衛生法制工作制度和社會衛生投訴、舉報制度;負責全縣衛生執法隊伍的培訓,監督衛生執法人員正確行使執法職責,規範衛生執法管理;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負責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承擔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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