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拼音】:wǔ shí【注音】:ㄨˇ ㄕㄧˊ
(1).謂春、夏、季夏、秋、冬五個時令。泛指一年四季。《呂氏春秋·任地》:“五時見生而樹生,見死而獲死。” 高誘 註:“五時,五行生殺之時也。” 陳奇猷 校釋:“五時者,春、夏、秋、冬、季夏也。本書《十二紀》,春屬木,夏屬火,秋屬金,冬屬水,而於《季夏》之末別出中央土一節,是以木、火、金、水、土五行配屬春、夏、秋、冬四季,即所謂五時也。”《隋書·王劭傳》:“伏願遠遵先聖,於五時取五木以變火,用功甚少,救益方大。”
(2).佛教語。天台宗謂佛陀從成道至涅槃所說之法,可以分為五個時期,即華嚴時、鹿苑時、方等時、般若時和法華涅槃時。 南朝 梁 劉孝標 《序》:“五時密教,月猶鏡象;一乘妙旨,觀若掌珠。” 清 龔自珍 《總正歷代所譯一切經》:“ 釋迦 既沒, 阿難 結集 釋迦 一代五時之教。”
詞語解釋
一年四季
《呂氏春秋·任地》:“五時見生而樹生,見死而獲死。” 高誘 註:“五時,五行生殺之時也。” 陳奇猷 校釋:“五時者,春、夏、秋、冬、季夏也。本書《十二紀》,春屬木,夏屬火,秋屬金,冬屬水,而於《季夏》之末別出中央土一節,是以木、火、金、水、土五行配屬春、夏、秋、冬四季,即所謂五時也。”《隋書·王劭傳》:“伏願遠遵先聖,於五時取五木以變火,用功甚少,救益方大。”佛教語
南朝 梁 劉孝標 《<昭明太子集>序》:“五時密教,月猶鏡象;一乘妙旨,觀若掌珠。” 清 龔自珍 《總正歷代所譯一切經》:“ 釋迦 既沒, 阿難 結集 釋迦 一代五時之教。”醫學·五時
即春、夏、長夏、秋、冬。《靈樞·五閱五使》:“脈出於氣口,色見於明堂,五色更出,以應五時,各如其常。”五時之長夏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之四時,依次序而循環,季節氣候則由溫、熱而轉寒、涼,自然界萬物賴以生、長、收、藏。為何一年四時之中又有“五時(長夏)”之稱呢?此乃出於理論需要,為了與天之五行、人之五臟等相配而構建的龐大的五大系統使然。
《素問·金匱真言論》云:“所謂得四時之勝者,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四時之勝也。”王冰注云:“四時之中,加之長夏,故謂得五行(五)時之勝也。”惲鐵樵《群經見智錄》:“《內經》言五行配以五藏,其來源於天之四時。藏有五,而時僅四,故以六月為長夏,以配脾。”
檢閱先秦、漢之古籍,並未見“長夏”之名稱,卻有“季夏”之名稱,如《禮記·明堂位》:“季夏六月,以禘禮祀周公於大廟。”戰國時期的鄒衍云:“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春秋繁露·五行對》:“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為冬,金為秋,土為季夏,火為夏,木為春。春主生,夏主長,季夏主養,秋主收,冬主藏。”四時中增加了季夏而成為五時。
長夏,首見於中醫經典《內經》之《素問·金匱真言論》篇,並在《內經》全書中共見27次,卻是由鄒衍“季夏”一詞演變而來。時賢孔德立《先秦諸子》說道:“‘季夏’的出現,是鄒衍對陰陽五行學說的一個創舉,解決了土德在四時中不占具體位置的缺陷。”
五行學說引進醫學時,為了與脾、土、濕相配合,故《內經》的作者,將季夏換成了長夏,是五行學說引進醫學成熟的標誌。長夏的來源,實由五行學說推演派生而來,即為了配合自然界之五行---木、火、土、金、水,此完全是出於理論的需要,牽強附會明顯。
長夏的詞義當如王冰所云:“長夏者,六月也。土生於火,長在夏中,既長而旺,故云長夏也。”(《六節藏象論》次注)又說道:“長夏,謂六月也。夏為土母,土長乾中,以長而治,故云長夏。”(《藏氣法時論》次注)即“長在夏中”。長,當讀掌zhang,非讀常chang。
長夏在五行屬土,在五方屬中央,在五氣屬濕,在五臟屬脾,在五體屬肌肉。《素問·藏氣法時論》云:“脾主長夏。”《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脾王四季,六月是火王之處。蓋以脾主中央,六月是十二月之中,一年之半,故脾主六月也。”
六月,指陰曆六月,亦即農曆六月,夏季最後一個月份,此時氣候最為潮濕,乃因多陰雨而潮濕。空氣中濕度大,大氣壓偏低,故由脾所主。
長夏雖由脾所主,但從時間來說卻又不盡合理,時間搭配不均勻。長夏是從夏季分出的一個月,夏季則是二個月,而春、秋、冬則各為三個月。這樣一來《內經》的作者,為了均衡這個時間,又雲“脾不主時”,即在每季之末各勻出十八天由脾所主。18×4=72天,3個月×3季-18天=72天,如此則每季皆系72天。《素問·太陰陽明論》:“帝曰:脾不主時何也?岐伯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時長四髒,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獨主於時也。”
黃元御《四聖心源》:“土無專位,寄旺於四季之月,各十八日,而其司令之時,則在六月之間。土合四象,是謂五行也。……土為四象之母,實生四象,曰火生土者,以其寄宮在六月火令之後,六月濕盛,濕為土氣也。”
此“脾不主時”則是受當時陰陽、五行、五方、四時學說之影響嫁接而來。
《管子·五行》:“日至賭甲子木行御,天子出令,命左右士師內御……七十二日而畢。”、“賭丙子火行御,天子出令,命行人內御……七十二日而畢。”、“賭戊子土行御,天子出令,命左右司徒內御……七十二日而畢。”、“賭庚子金行御,天子出令,命祝宗選禽獸之禁……七十二日而畢。”、“賭壬子水行御,天子出令,命左右使人內御……七十二日而畢。”受此影響,鄒衍則創立了“五行相生的四時教令思想”,推薦給當時的統治者。
《春秋繁露·五行之義》:“土居中央,為(謂)之天潤。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時之事,故五行而四時者,土兼之也。金木水火雖各職,不因土,方不立,若酸鹹辛苦不因甘肥不能成味也。甘者,五味之本也;土者,五行之主也。五行之主土氣也,猶五味之有甘肥也,不得不成。是故聖人之行,莫貴於忠,土德之謂也。人官之大者,不名所職,相其是也;天關之大者,不名所生,土是矣。”
《春秋繁露·治水五行》:“日冬至,七十二日,木用事,其氣燥濁而青;七十二日,火用事,其氣慘陽而赤;七十二日,土用事,其氣濕濁而黃;七十二日,金用事,其氣慘澹而白;七十二日,水用事,其氣清寒而黑。七十二日,復得木。”
【五時】
判教用語。依大小乘經典之說法時期,判定釋尊一生之說法為五個階段。又稱五時教。此五時之說,始於劉宋時代的慧觀,其後蕭齊時代的劉、隋代的天台智顗、唐代的法寶也各立五時說,但分法不同。由於彼等皆視大小乘經典為佛說(實則大乘經典系佛滅後數百年始告陸續出現),因此所作的教判,並不合歷史事實。茲分述如次︰
劉宋·慧觀所立
首先分判一代聖教為頓漸二教,漸教又分五時教︰(1)三乘別教,又名有相教。
(2)三乘通教,又名無相教。
(3)抑揚教,又名褒貶抑揚教。
(4)同歸教,又名萬善同歸教。
(5)常住教,又名雙林常住教。
《三論玄義》雲(大正45·5b)︰‘言五時者,昔涅盤初度江左,宋道場寺沙門慧觀仍制經序,略判佛教凡有二科。一者頓教,即華嚴之流,但為菩薩具足顯理。二者從鹿苑終竟鵠林,自淺至深,謂之漸教。於漸教內開為五時。一者三乘別教,為聲聞人說於四諦,為辟支佛演說十二因緣,為大乘人明於六度,行因各別,得果不同,謂三乘別教。二者般若,通化三機,謂三乘通教。三者淨名,思益讚揚菩薩而抑挫聲聞,謂抑揚教。四者法華會,彼三乘同歸一極,謂同歸教。五者涅盤,名常住教。’
《大品經游意》亦云(卍續38·11下)︰‘慧觀法師雲︰阿含為初,波若為第二,維摩、思益等為第三,法華為第四,涅盤為第五。’此中,第一時阿含,即三乘別教。第二時般若,即三乘通教。第三時維摩、思益等,即褒貶抑揚教。第四時法華會,即萬善同歸教。第五時涅盤,即雙林常住教。
慧觀此說,為我國判教之嚆矢,一時流行於江南之地,劉、僧柔、慧次、智藏、法雲等諸師均爭相承襲,僧宗、寶亮等,又以之配於《涅盤經》所說的五味之譬喻,使此說益加彰顯,至天台智顗而集其大成。
又,《法華玄論》卷三雲(大正34·382b)︰‘爰至北土,還影五教制於四宗。’北地慧光所立之四宗判教,即以此五時教為本。
蕭齊·劉所立
亦判一代聖教為頓、漸二教。漸教中更立五時之別︰(1)人天教,
(2)有相教,
(3)無相教,
(4)同歸教,
(5)常住教。
《大乘義章》
卷一雲(大正44·465a)︰‘劉說言︰如來一代所說,無出頓漸,華嚴等經是其頓教,余名為漸,漸中有其五時七階。言五時者,(一)佛初成道,為提謂等,說五戒十善人天教門。(二)佛成道已,十二年中,宣說三乘差別教門。求聲聞者,為說四諦。求緣覺者,為說因緣。求大乘者,為說六度。及制戒律,未說空理。(三)佛成道已,三十年中,宣說大品空宗般若維摩思益,三乘同觀,未說一乘、破三歸一,又未宣說眾生有佛性。(四)佛成道已,四十年後,於八年中,說法華經,辨明一乘,破三歸一,未說眾生同有佛性,但彰如來前過恆沙未來倍數,不明佛常,是不了教。(五)佛臨滅度,一日一夜,說大涅盤,明諸眾生悉有佛性,法身常住,是其了義。此是五時。言七階者,第二時中,三乘之別,通余說七。’《法華玄義》
卷十(上)雲(大正33·801b)︰‘北地師亦作五時教,而見謂波利為人天教,合淨名、般若為無相教,餘三不異南方。’然《出三藏記集》卷九所載的〈無量義經序〉(劉作),唯出七階而未舉五時。隋·天台智顗所立
將一代聖教之說時總別為五期,更約化儀立頓、漸、秘密、不定等四教,稱化儀四教。約化法立藏、通、別、圓等四教,稱化法四教。五時者,(一)華嚴時,(二)阿含時(鹿苑時),(三)方等時,(四)般若時,(五)法華涅盤時。此五時雖依據前述慧觀等人所說,但又並華嚴攝於五時中,又合法華、涅盤為第五時,乃不同於前者之處,今略述於下︰(1)華嚴時︰指佛初成道時,於三七(二十一日)間,闡說《華嚴經》的時期。‘華嚴時’系依所說經題而立名,其所說之法既示圓教,兼示別教,謂‘圓兼一別’,乃對大菩薩眾及大乘根熟之凡夫(即別圓大機)所說。自佛之化意來說,是佛向鈍根機類擬自證之佛慧,試其是否適合而說,故依擬機之宜樂,此期稱作擬宜時。結果,其機如聾,如啞,未更發大乘之機。
(2)阿含時(鹿苑時)︰謂繼華嚴時之後,十二年間,於十六大國說小乘四阿含經之時期。因其最初說法處在鹿野苑,故又作鹿苑時。今稱阿含時,是從經立名。此時所說之法,僅限於三藏教。從佛化眾之立意來說,此時之教法,係為誘引不堪大化之機類而說,故又稱誘引時。
(3)方等時︰謂阿含時之後八年間,說示大乘《維摩》、《思益》、《楞伽》、《楞嚴》、《金光明》、《勝鬘》等經典的時期。此時教法並說藏、通、別、圓四教,乃釋尊為訶責於阿含時得小乘證果,而執其所證與佛相同之人,令其興起恥小慕大之念而說,故從佛之化意來說,此時又稱彈訶時。
又,‘方等時’之名,《四教儀備釋》釋雲(卍續102·142下)︰‘四教並談,曰方;四機普益,曰等。’蓋此亦依經題而立,因方等是大乘經之通名。乃阿含之後,初說大乘經之時,故特以‘方等’為名。
(4)般若時︰謂方等時後二十二年間,說《摩訶般若》等諸部般若經典之時期,亦依所說經名而稱般若時。其教法說示別、圓二教,兼說通教。從佛的化意來說,係為淘汰由前時所說而引起之大小別見情執,而說一切法空之時期,故又稱淘汰時。
(5)法華涅盤時︰由於前四時,四十餘年之調停方便,眾生根機逐漸純熟,釋尊為使彼等入佛知見,在最後八年間,說示《法華經》,更於涅盤之際,在一日一夜間,宣說《涅盤經》。其所說之法乃純圓獨妙之教,此圓與前四時所說之圓不同,但其體無別。前四時所說之圓是相對於藏、通、別之圓,此時的圓是開會前四時之二乘、三乘之權法,而顯真實之圓,即開顯之圓。由此說示,二乘小機開會得入一佛乘,佛之化意至此圓滿,故此時又作開會時。
以上之五時判教,乃本《法華經》〈信解品〉之長者窮子喻、《華嚴經》〈寶王如來性起品〉之日光三照及《涅盤經》〈聖行品〉之五味相生之說而成。‘法華窮子喻’以旁追、二誘、體信、領知、付業五段詳明五時調機入實之次第。‘華嚴日光三照’以日出照高山、幽谷、平地之次第(平地又別為食時、禺中、正中三時)喻示五時。‘涅盤五味’以乳、酪、生酥、熟酥、醍醐五味之相生示五時。故天台大師之五時判教即根據上說而設。今將五時與上者之關係表示如下︰
┌───┬───┬────┬──┬───┬──┬─────┐
│五 時 │所說法│年 時 │化意│窮子喻│五味│日光三照 │
├───┼───┼────┼──┼───┼──┼─────┤
│華嚴時│ 兼 │三七日 │擬宜│ 旁追 │ 乳 │高山 │
│鹿苑時│ 但 │十二年 │誘引│ 二誘 │ 酪 │幽谷 │
│方等時│ 對 │八年 │彈訶│ 體信 │生酥 │食事┐ │
│般若時│ 帶 │二十二年│淘汰│ 領知 │熟酥 │禺中┼平地│
│法華 │ │ │ │ │ │ │ │
│ 時 │ 圓 │八年 │開會 │ 付業 │醍醐│正中┘ │
│涅盤 │ │ │ │ │ │ │
└───┴───┴────┴──┴───┴──┴─────┘
唐·法寶所立
約機解之淺深,將一代聖教立為五種說時︰(1)小乘教,(2)般若教,又名大乘教,(3)深密教,又名三乘教,(4)法華教,又名一乘教,(5)涅盤教,又名佛性教。法寶在《俱舍論疏》卷一雲(大正41·458a)︰‘世親論主,意無朋執,依第一時製造此論,同第一時,依第二時造般若論,說諸法皆空,同第二時意,依第三時釋攝論等,旨趣同其解深密意,依第四時述法華論,明二乘無滅,與前三教別,依如來藏無上經等諸大乘經,述佛性論,會經中說一分決定無涅盤法,以為不了,依涅盤經造涅盤論。’法寶之五時說,在其所著《一乘佛性究竟論》中有詳述,但該書僅存第三卷,缺教判章,故其內容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