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春社

二月春社不論官民均有祭祀活動。光緒版《貴縣誌卷五節令條》載:“春社二月上戊日縣官祭官社城鄉四民則定期初二日醵錢市豬酒飯糰祀各坊里攜老少聚飲申約告誡乃散,鄉落祈谷亦然。”春社除了祭祀聚飲之外,最熱鬧的活動還是搶花炮。陳芝誥在懷城四季竹枝詞中對這一活動是這樣描述的“二月春風樂事稠,社前蕭鼓願同酬,一聲轟烈驚天地,僥倖何人得炮頭。”花炮用竹篾織成糊以花紙大的有一丈多高,小的只有一尺多高,有頭二三等名目結草環為標識,在二月社日鳴蕭鼓向社壇酬願將炮燃放預藏暗記於內名曰“炮頭”,轟起時爭先接取奪得者,謂之得炮頭。會主用鼓吹儀仗送琉璃鏡一座至其家,香花酒燭供奉堂中,次年及期亦照樣另備屏鏡大炮金豬鼓樂送至社前謂之“還炮”。搶花炮這個風俗發展到今天已經成為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可見此習俗是有其積極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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