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國家稅務局

乳山市國家稅務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13人,內設9個機關科室、6個基層分局,負責乳山市範圍內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利息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

機構概況

乳山市國家稅務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13人,內設9個機關科室、6個基層分局,負責乳山市範圍內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利息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所轄業戶4610戶,其中一般納稅人620戶,小規模企業640戶,個體工商戶3162戶,其他業戶188戶。近幾年,乳山市國家稅務局先後獲全省文明行業示範點、省級文明建設先進局、省級紀檢監察先進集體等 20多個地廳級以上榮譽稱號,連續三年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級文明單位”,所屬下初分局被共青團中央授予“全國青年文明號”,城區分局辦稅服務廳被省婦聯授予省級“巾幗文明示範崗”,6個基層分局全部獲得威海市“文明單位”稱號。

主要職責

乳山市國家稅務局是乳山市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部門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市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市經濟稅源和市國稅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轄區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市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它稅收票證的管工作。
(五)負責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市進出口稅收文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稅局(分局、所)領導班子。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以及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收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威海市國稅局和乳山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制定本局機關和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組織制定實施辦公規章制度,負責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本系統機關財務、裝備、資產管理及後勤服務等行政事務;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和辦公自動化建設;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幹部人事檔案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及出國政審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系統的黨建、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
3、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紀檢組和監察室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個名稱。
4、稅政管理科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貫徹執行流轉稅和所得稅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有關流轉稅、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收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負責對征管稅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年度管理工作;負責系統納稅評話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反避稅審計調查和調整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進出口稅收的管理工作;負責國際稅收協定的執行,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人員的各項管理工作;處理國際稅務事項。
5、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協助稅政管理科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稅收資料的管理;牽頭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管理普通發票;指導個體工商業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防偽稅控外的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稅收科研和稅務協會管理工作;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調研工作;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涉稅法律事務,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及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涉稅治安和部門配合、司法保衛工作,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發票等違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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