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1965年10月,來往香港島中環及九龍尖沙咀的天星小輪向政府申請加價,將頭等收費由2角增加至25仙,3等收費則維持1角不變。在市區中心橫渡維多利亞港的天星小輪是當時香港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社會上對小輪加價反應強烈,認為將起帶頭作用;輿論一般大舉反對。當時之市政局民選議員葉錫恩在11月收集超過2萬個市民簽名,反對天星小輪加價。1966年3月,諮詢公共運輸工具收費的交通諮詢委員會開會,除葉錫恩外,其他委員一致贊成批准天星小輪加價。委員之一簡悅強更表示,不願乘搭頭等的人可以選擇搭3等,引起公眾更大反感,一時間輿論譁然。
經過
4月4日上午,27歲的青年蘇守忠(後來出家,法號曜樂法師)身穿寫上「支持葉錫恩」、「絕食」、「反對加價」的外衣,到中環天星碼頭站立,進行絕食抗議,引來途人圍觀。4月5日下午,警察以阻礙通道(阻街)罪名,拘捕蘇守忠。當日晚上,約1000人聚集在尖沙咀,沿彌敦道遊行,支持蘇守忠及反對加價。4月6日,蘇守忠在西區裁判處受審,香港及九龍出現零星示威。入夜後開始有人在彌敦道向巴士擲石及放火。晚上8時,約300人向油麻地警署擲石及玻璃瓶。防暴警察加以驅散;但人群在彌敦道再度聚集,電影院散場後人數更倍增。暴徒在各處放火,並且搶劫商店,攻擊消防局及公共設施;警察更成為襲擊焦點。防暴警察以催淚彈、木彈及實彈鎮壓,當晚發射催淚彈772枚、木彈62枚、實彈62發。駐港英軍亦加入協助,步兵配上刺刀上陣。400人於當晚被捕。港督戴麟趾於凌晨宣布宵禁。4月7日晚上,旺角彌敦道再有人聚集,繼續放火燒車和搶掠商店;數百人更企圖向油麻地警署及旺角警署縱火。1名青年死亡,4人受傷,200多人被當場拘捕。4月8日,政府宣布提早至19:00宵禁,軍警預先布防,並且警告會以實彈鎮壓騷亂。同時便衣警察大舉出動搜捕懷疑滋事份子。騷亂於當晚得到平息。4月9日,超過300人在法庭受審,多數為15至25歲之青年,大部份人被判刑。宵禁最終在4月10日解除。
影響
九龍區商戶在騷亂中直接損失最少二千萬港元。天星小輪最後在4月26日獲政府批准加價。
以絕食及遊行反對天星小輪加價,是60年代至70年代香港連串社會運動的開端。隨之出現的運動還有“中文運動”、“保釣運動”、“反貪污運動”等等;反映隨著香港經濟的開始起飛,以及戰後年青一代的成長,香港人自我意識逐漸抬頭。
政府後來進行的調查,報告指經濟環境是引致騷動的原因。一般市民對警察反感,覺得警察不但貪污嚴重,而且執法不公,灠用權力;普遍持不合作及不信任的態度,亦令事件惡化。事後警隊進行連串改革;包括成立警民關係科改善與市民溝通;將管理小販、違例泊車兩項影響警察與市民關係的工作交由其他部門負責。
雖然公開的調查報告沒有明言反對天星小輪加價事件迅速演變成為騷動,顯示當時香港社會內正積累不少的不安情緒;特別是青年人對政府的不滿(次年左派工會成功發動六七暴動,更證明此點);但事後港英政府重新檢討施政方法,希望能減少市民和政府權威之間的對立和不信任。1969年12月,一個名為香港節的大型慶祝活動由政府舉行,以疏導民怨和安撫民心。1971年,麥理浩上任為港督之後,在社會民生上作出連串革新,對教育、醫療、廉政等各方面皆作出重大的改善,部份原因便是對60年代兩次暴動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