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潯陽區統計局

組織實施全區勞動工資統計調查工作。 (五)農業統計科 負責普法、統計法制教育和統計基礎建設。

部門簡介

全 稱:九江市潯陽區統計局
潯陽區統計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現有幹部職工12人。設有辦公室、綜合統計科、固投統計科、社會統計科、農業統計科、法規監察科和統計普查中心。
潯陽區統計局全體幹部職工在局領導班子的帶領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為核心,以為地方黨政領導決策服務為宗旨,以爭創一流工作成績為目標,團結拼搏,求實創新,在統計服務、統計法制建設、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充分發揮統計的信息、諮詢、監督的整體功能,為各級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為全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了積極貢獻。

辦公地址

九江市庾亮北路2號(潯陽區政府綜合樓四樓)

部門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各街道、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統計調查系統體系;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標準,補充制定地方統計標準。
(二)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區統計執法檢查,對統計違法案件的查處。
(三)組織指導全區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區性的統計調查項目,組織指導全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負責全區統計報表管理工作。
(四)在區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完成國務院統一布置的工業、農業、人口、經濟普查,投入產出調查、1%人口抽樣調查等專項調查。
(五)收集、匯總、整理提供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區性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指導、協調全區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工作。
(七)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全區統計資料庫網路建設。
(八)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幹部業務培訓和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工作;組織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繼續教育工作。
(九)受國家統計局和省、市統計局委託,管理全區的統計事業經費。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督辦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的事項;負責會議、文秘、檔案、辦公自動化、政務、信訪、保密、保衛、財務、對外接待、資產管理等其他行政、後勤事務管理工作(包括草擬統計工作計畫、總結、報告等行政檔案,收集、整理、上報統計政務信息、大事記及統計局網站維護等);組織對各專業、街道和科技園統計機構的業務考核;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資、計畫生育、公費醫療、退休幹部管理、黨群、宣傳、教育、監察、紀檢、工會、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
(二)綜合統計科
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綜合動態分析和預測,組織相關調研,提出決策諮詢建議;承擔本區生產總值測算工作;統一管理、審核和對外提供全區統計資料及綜合性歷史資料,組織、整理、編輯《統計月報》、《潯陽區國民經濟統計資料》,編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組織協調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服務,按月向區委、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提供全區和市屬縣區對比的主要經濟指標資料;負責區情、區力普查計畫的制定和組織實施,承擔各種普查和專項調查的資料分析研究任務;組織協調全區統計分析工作,審核本局各專業及各部門的統計分析及調研報告;負責全局各專業統計資料的程式設計、技術指導、各專項調查資料的數據處理及微機購置、保管維護、病毒預防;建立健全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並實施全區統計自動化系統建設,指導全區統計部門的微機套用和開發;負責統計基本單位名錄庫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局內套用軟體的編制和修改及微機的維修、保養;組織局內及基層統計人員的微機操作技術培訓;做好本局重要統計調查的程式、數據、資料、檔案及有關設備的歸檔工作。
(三)固投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國債投資的統計調查工作。負責新開工項目的登記工作。對重點投資項目進行跟蹤監測。對本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相關的統計分析研究。
(四)社會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區勞動工資統計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婦女和兒童、信息諮詢、人口的統計調查工作。對本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相關的統計分析研究。
(五)農業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生產和農村住戶調查統計。蒐集整理農村社會經濟、農業生產、農民的收支狀況的統計資料。承擔有關農村經濟的專項調查任務。對農調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統計分析研究。承擔牲畜月出欄、農畜產品加工企業調查、生態建設、農牧結合戶、勞務輸出統計監測。
(六)法規監察科
負責普法、統計法制教育和統計基礎建設。擬訂統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對本局各隊站科室中心制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負責全區統計執法隊伍建設和專兼職統計人員的登記和認定工作。負責涉外和民間社會調查機構的認定和項目審批。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擬訂全區統計制度改革規劃,設計實施方案。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的更新和維護。負責統計調查單位的註冊登記。負責縣以下行政區劃編碼工作。審批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
(七) 統計普查中心
牽頭組織實施全區人口普查、農業普查和經濟普查等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及有關的各項專業調查。負責全區基本單位的普查和經常性統計調查。負責全區各種普查和專項調查的數據匯總、資料分析和大型普查資料庫的管理,提供諮詢服務。負責指導與各種普查和專項統計調查有關的統計基礎工作,並負責對有關人員進行培訓。
局長:游敏
副局長:向志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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