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播音員須系統掌握播音基礎理論,有較系統的專業知識和較高的語言表達技巧,有較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能組織和獨立承擔各類節目的播音、主持和直播任務,掌握各種類型節目的采、編、製作和主持技巧;對各類節目的播音有鮮明的特色,有顯著的社會效果,業績較顯著;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能指導下一級播音專業人員的工作和學習;熟練掌握一門外語獲取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資格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努力學習、積極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堅持新聞工作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針,堅持新聞的正確輿論導向,恪守新聞工作紀律和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實事求是、聯繫民眾、樂業敬業、盡職盡責,為完成黨和國家在各個時期的任務而貢獻力量。任現職期間,考核稱職以上。
任現職期間,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在規定年限上延遲申報:
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單位通報批評者,延遲一年申報。
受記過以上處分或已定性為播音責任事故直接責任者,延遲兩年申報。
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三年申報。
學歷、資歷條件
獲博士學位,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後,受聘一級播音員職務兩年以上。
獲碩士學位或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後,受聘一級播音員職務5年以上。
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播音工作二十年以上,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後,受聘一級播音員職務五年以上。
雖不具備上述學歷(學位),但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後,受聘一級播音員職務五年以上;或具備上述學歷(學位),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後,受聘一級播音員職務三年以上。任現職期間,專業工作業績突出,並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項:
獲國家或省批准的先進工作者、優秀中青年專家、優秀中青年新聞工作者之其中一項。
在全國播音(主持人)評選中獲二等以上獎勵或稱號,或在全省評選中獲“金話筒獎”。
在廣播電視優秀播音作品(優秀節目)評選中,獲全國二等獎以上一個、或省級一等獎以上兩個、或獲市(廳)級優秀播音作品一等獎四個以上,並有三篇以上播音專業論文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或在學術會議上宣讀。
直接主持、管理過大型項目的主要業務工作,或是重大業務活動的主要組織、策劃者,並取得顯著成績。
外語條件
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命題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考外語:
獲得博士學位。
任現職期間公派出國留學或工作,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並在國外學習或工作一年以上。
繼續教育條件
任現職期間,結合實際專業工作需要,參加政治理論、采編播業務和有關專業新理論、新知識、新方法及國語水平測試等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要求,國語水平測試達到一級甲等,並提交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較好地完成三次以上緊急或突發性的直播任務或重大題材、重要典型及戰役性報導任務,成績顯著。
較好地完成各年度崗位職責目標工作量,播音有明顯特色,參加過三個以上有較明顯社會效益節目的采、編、製作並主持播音。
曾指導播音員、主持人的專業工作或學習。
業績成果條件
在全國廣播電視優秀播音作品評選中,獲二等獎以上獎勵一個以上。
在全省廣播電視優秀播音作品評選中,獲一等獎以上獎勵兩個以上、或二等獎三個以上。
在市(廳)級廣播電視優秀播音作品評選中,獲一等獎以上獎勵四個以上。
論文、著作條件
作為獨立撰稿人,在省級以上相關學術刊物利全省性相關學術會議上發表有價值的論文兩篇以上。
作為第一作者,在省級相關學術刊物和國家級相關學術會議上發表有價值的論文兩篇以上。
正式出版播音或相關專業的學術著作一部以上。
申報材料
按有關要求填寫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簡稱《評審表》下同)一式一份;《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一式二十份。
對照條件第二條,考核結果填入《評審表》內相應的欄目處。
對照條件第三條,必須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資格證書、任職的聘書複印件。複印件須經單位審核、蓋章、經辦人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對照條件第四條,必須提交全國或全省統一的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原件)或成績通知單(原件)、或免試的證明材料。
對照條件第五條,提交繼續教育有效證書(原件)。
對照第六條規定條件,填入《評審表》相應欄目
對照第七條,提交業績成果證件、證明及輔助證明材料。若是獲獎項目應清楚寫明等次,複印件單位要審核蓋章。
本資格條件有關詞語的特定解釋
論文、著作的價值和水平的確認,由評審委員會專家確認。
學術刊物須有公開刊號(CN號、ISSN號);著作須是公開出版的,有ISBN號。
獲獎的播音作品,必須是本人主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