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概述
電台播音員是專門從事廣播電台播音工作的專業人員。他們用自己的聲音把新聞等信息傳達給廣大的聽眾。工作內容
1、根據電台工作條例,在上級的領導下開展播(配)音工作;2、完成播(配)音外,積極參與采編工作;
3、隨機處置稿件差錯,確保全全播音;
4、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政治和業務培訓會,努力提高播音水平。
職業要求
教育培訓:播音主持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一般需要拿到一級乙等以上國語證書:省台以上台,應該拿到一級甲等證書,區級和縣級廣播電台不得低於二級甲等。需要持有《播音員主持人上崗證書》。分為5級:三級播音員、二級播音員、一級播音員、主任播音員、播音指導。工作經驗:系統掌握播音基礎理論知識,有較系統的專業知識和較高的語言表達技巧,有較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