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中觀稅負
中觀稅負,是指一定地域或國民經濟某一部門的全體納稅人所繳納的全部稅款占同期該地域或部門經濟產出的比重。中觀稅負其實是介於巨觀稅負與微觀稅負之間的一個指標。
中觀稅負是介於巨觀稅負和微觀稅負之間的一個概念,即某個地區、國民經濟某個部門或某個稅種的稅收負擔。合理確定地區、行業的中觀稅負有利於確立良好的經濟區域結構和產業結構,推進經濟的高速、平穩發展。
中觀稅負水平的變化[1]
對於微觀和中觀稅負水平的變化,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第一 , 不同產業和行業稅負水平逐步合理化。由於產業與行業情況不同 , 國家稅收政策在一定時期分別採取鼓勵政策、限制政策或者中性政策是理所當然的。行業和產業的稅收負擔在儘可能消除非主觀因素帶來的超額利潤。
第二 , 不同經濟類型稅負水平懸殊逐步縮小。原本內資重於外資 , 國有重於民營 , 以及同行業不同企業的片面的稅收優惠政策與市場經濟的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相悖 , 造成的人為稅負畸輕畸重問題逐步被消除。例如 , 2007年開始推行的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明顯可以消除內外資企業稅負不一的實際狀況。
第三 ,不同地區稅負水平逐漸趨於公平。從經濟發展快慢與稅收相應增加的規律分析 , 東部地區絕大部分省市中觀稅負水平已經事實上高於全國和其他地區。三大經濟帶中 , 東部稅收負擔最高 , 明顯高於中西部地區稅收負擔。以 2002年的數據為例 , 發達地區的三市一省巨觀稅負水平就比較高 ,北京為 42.49%, 上海為 34.40%, 天津為 24.08%, 廣東為21.55%; 而貴州省巨觀稅負水平為 14.15%, 大西北的陝西為 11.81%、新疆為 12.43%、寧夏為 11.99%。第四 , 不同收入群體稅負更加體現社會公平原則。從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發展也可以看出 , 首先提高了必要扣除費用標準 , 從邊際收益遞減規律分析 , 改革的結果本身就是偏向於對低收入者的優惠; 同時 , 國家已經從緊緊 “盯死 ”工薪階層發展到了對高收入階層的管理 , 據統計 , 高收入者的納稅額已經占到了稅收總額的 30%以上 , 並且國家出台了相關政策加強對高收入者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