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華民國貨幣發行時間為1912年-1949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統治創立了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為掃除清朝殘餘勢力,應付軍政急需,發行了陸軍部軍事用票和中華民國南京軍用鈔票;各省紛紛宣布獨立,成立軍政府,亦發行了帶有辛亥革命標誌的鈔票。
北洋政府時期
銀本位制度的確立
1914年推出的國幣條例,確定以銀元為中華民國貨幣。辛亥革命發生以後,最初由於戰爭的影響,中國的金融市場、幣制及貨幣流通一時呈現十分混亂的局面。當時通行的銀元就有10多種,其中外國銀元有鷹洋、站人、本洋等;本國銀元有廣東、湖北、江南、安徽等各種龍洋和吉林幣、東三省幣、奉天幣、造幣廠幣、北洋幣、大清銀幣等。由於銀元種類繁多,各地錢莊藉機對各種銀元價格抬高或抑低,從中漁利,不僅使人民遭受經濟損失,而且給社會經濟生活帶來許多不便,嚴重阻礙經濟交流和經濟發展。
北洋政府為了整頓幣制,劃一銀幣,於民國三年(1914年)二月,頒布《國幣條例》十三條,決定實行銀本位制度。《國幣條例》規定:"以庫平純銀六錢四分八厘為價格之單位,定名為圓","一圓銀幣,總重七錢二分,銀八九,銅一一","一圓銀幣用數無限制",即以一圓銀幣為無限法償的本位貸幣。
根據這一規定,於1914年12月及1915年2月, 先後由造幣總廠及江南造幣廠開鑄一圓銀幣,幣面鐫刻袁世凱頭像,俗稱"袁頭幣"或"袁大頭"。這種新銀幣,式樣新穎,形制劃一,重量、成色與法定重量均不逾3‰。所以發行以後,人民樂於使用,不論通商口岸及內地, 均能順利通行。
儘管這個時期銀元本位制度和十進位的銀銅輔幣制度未能建立起來,但在國內流通界卻發生了一個凸顯變化。這就是國內流通界本國銀元趨於統一,"袁頭幣"成為銀元流通中的唯一主幣。就是說,清朝末年各地流通的成色雜亂的銀元,以及深受外商銀行支持的並藉以居奇的鷹洋,都逐漸從流通中被排除而趨於消失,而"袁頭幣"則成為國內一切支付大小交易中起唯一主幣作用的銀元。這一變化,無疑是我國近代貨幣流通史上的一個重要進步。
北洋政府時期的紙幣
北洋政府時期推行的仍是以銀元為主、兩元(銀兩、銀元)並行、銀元銅元和紙幣並用的貨幣制度。關於銀元、銅元的流通情況前面已作了論述,下面著重介紹紙幣發行和流通中的有關問題。除北洋政府的國家銀行和一些商業銀行發行鈔票外,各地方銀行及官銀錢號仍與清末一樣,皆繼續發行各種紙幣。特別是辛亥革命爆發後,各省財政無著,因而皆以發行紙幣作為籌款手段。如辛亥革命後,廣東省宣布獨立,推舉胡漢民為都督,陳炯明為副都督,成立軍政府,首先遇到的問題是財政困難。 為了應付當時的財政支出, 除向港商借到40萬元外,軍政府印發通用銀票1900元萬,其中票面5毫的100萬元, 1元的600萬元,2元的200萬元,5元的1000萬元。此票正面印有"中華民國粵省軍政府通用銀票"文字,中間印幣值若干元,右方是陳炯明像,左方為軍號、指揮刀、步槍等。背面上端印有"此票準隨時換現銀"八個字,中間自右至左直寫"中華民國粵省軍政府大都督通布"。軍政府在發行銀票時規定:"一、凡納錢糧餉項等,一律照紙面所列額數通用,不準留難;二、此票發行兩年後,由軍政府財政部備現銀任由隨時攜票換回;三、如有偽造假票同謀行使者,均應律重罰不貸。" 據初步統計,民國二、三年間,各省紙幣發行總數約有16300萬元。紙幣濫印濫發的結果,促使物價上漲,地方紙幣普遍貶值,平均市價僅為面值的七折左右,不少地方的紙幣貶價一半。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
法幣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受國際金價及銀價波動的影響,中國國內的白銀不斷外流,銀本位幣制無法持續,且國內的貨幣發行雜亂不堪。1935年,國民政府實行法幣改革,規定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所發行的鈔票為法幣(後加中國農民銀行),並禁止銀元的流通,將白銀收為國有。在抗日戰爭和國共內戰期間,法幣急劇貶值,從而徹底崩潰。
金圓券
由於法幣急劇貶值,1948年8月19日國民政府再次進行幣制改革。規定金元為本位,開始發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純金0.22217克)。但是金元券膨脹速度比法幣還快,10個月上漲170萬倍,各地紛紛拒用。民間自動重新使用銀元,國民政府於是使用銀本位幣制,發行銀元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