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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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文本:選取標準廣泛,由權威立法機關審定撰寫適用提要。
專業解讀:對專業術語進行解釋,對重點法條進行注釋,每條提煉條文主旨。
實用信息:條文下加注關聯法索引,書後附錄文書範本、流程圖等實用工具。
相關規定:附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以及其他實用政策信息。
內容提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內容簡介
本套書有以下特點:
(1)權威部門審定。本叢書皆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相關立法同志進行審定,內容準確權威;
(2)法律適用提要。每本書都由立法機關相關專家撰寫該法的適用提要,幫助讀者對每一個法的精神和精髓有更深入的理解;
(3)重點法條注釋。對重點法條進行條文注釋,且每個條文都提煉出文主旨,幫助讀者準確理解法條內容;
(4)相關配套規定。書末附錄一些較重要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使讀者在使用中更為方便、實用。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適用範圍
第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社會責任
第四條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母
第五條 地方政府職責
第六條 監管部門溝通配合
第七條 食品行業協會引導義務
第八條 社會團體等的責任
第九條 開展食品安全研究
第十條 舉報、知情、建議權
第二章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第十一條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
第十二條 食品安全風險信息通報與風險監測計畫調整
第十三條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第十四條 進行檢驗和風險評估情形
第十五條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建議與結果通報
第十六條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效力
第十七條 食品安全風險警示
第三章 食品安全標準
第十八條 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原則
第十九條 食品安全標準的強制性
第二十條 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第二十一條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
第二十二條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整合與公布
第二十三條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審評與制定依據
第二十四條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第二十五條 食品安全企業標準
第二十六條 食品安全標準的免費查閱
第四章 食品生產經營
第二十七條 食品生產經營要求
第二十八條 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第二十九條 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
第三十條 鼓勵生產條 件改進與固定場所經營
第三十一條 行政許可中的審核
第三十二條 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第三十三條 鼓勵企業符合良好生產規範
第三十四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食用農產品安全生產要求
第三十六條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條 食品出廠檢驗記錄製度
第三十八條 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檢驗
第三十九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製度
第四十條 貯存食品的要求
第四十一條 散裝食品的貯存與銷售要求
第四十二條 預包裝食品的標籤內容
第四十三條 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
第四十四條 新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相關產品新品種安全性評估
第四十五條 允許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前提
第四十六條 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七條 食品添加劑標籤、說明書和包裝
第四十八條 食品標籤、說明書的真實性要求
第四十九條 預包裝食品銷售要求
第五十條 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
第五十一條 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監管
第五十二條集中交易市場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第五十三條 食品召回制度
第五十四條 食品廣告要求
第五十五條 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虛假廣告中推薦食品的連帶責任
第五十六條 鼓勵食品規模化生產
第五章 食品檢驗
第五十七條 食品檢驗機構
第五十八條 檢驗人
第五十九條 食品檢驗機構與檢驗人負責制木
第六十條 不得對食品實施免檢木
第六十一條 自行檢驗與委託檢驗
第六章 食品進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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