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簡稱中旅證或中國旅行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替代證件,前往世界各國有效;中國旅行證持有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國旅行證的簽發、換髮、補發和加注由中國人民共和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構辦理。中國旅行證可代替護照使用的國際旅行證,與護照具有同等效力。
根據中國駐國外領事館官方網頁的表述為:“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前往中國時應申辦中國旅行證件。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前往中國時應申辦中國簽證。”
發證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是代替護照使用的國際旅行證件,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及其他外交部授權的駐外機關頒發給以下人員:
1、未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需回內地的港澳台同胞;
2、持台灣身份證件無法申請外國簽證的台胞;
3、因時間等條件限制來不及申領護照的中國公民。
要求
1、本人親自到館申請;
2、提交逐項填寫完整的《中國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
3、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照3張;
注意:應為6個月以內的照片,頭像居中,周圍應留有適當空間,面部清晰、明亮;
4、能證明本人是中國公民的有關身份證件;
5、獲準在居留國居留、工作、學習或探親等的有效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兒童
1、父母雙方均為中國公民,且均持有有效的工作簽證或學習簽證(父母一方已獲得永久居留身份的,不能為兒童申請旅行證)。
2、需攜帶申請兒童的出生紙及護照的原件複印件。
3、申請時請父母(或一方)攜帶兒童本人前來辦理。
購火車票
在中國購買火車票需要出示有效的實名身份證件,從2012年4月5日起,車票實名制“有效身份證件”種類將新增“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旅客在各代售點及車站視窗購買車票時均可使用,但在網際網路及電話訂票時,暫時不能使用這一證件。
從2014年8月1日起,旅客可以憑藉規定的24種證件購買火車票,包括旅行證、海員證等不常用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