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證

旅行證

旅行證,是指外國人前往不對外國人開放的地區旅行,必須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的旅遊證件,由旅遊者臨時居留地或工作地的市、縣公安局辦理。申請人應交驗護照或居留證件,提供旅行事由的有關證明,填寫旅遊申請表。外國人旅行證有效期最長為一年,如需延長有效期、增加不對外國人開放的地點、增加偕行人數,必須向公安局申請延期或變更。

簡介

外僑旅行證外僑旅行證

旅行證,是指外國人前往不對外國人開放的地區旅行,

必須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的旅遊證件,由旅遊者臨時居留地或工作地的市、縣公安局辦理。申請人應交驗護照或居留證件,提供旅行事由的有關證明,填寫旅遊申請表。外國人旅行證有效期最長為一年,如需延長有效期、增加不對外國人開放的地點、增加偕行人數,必須向公安局申請延期或變更。

意義

旅行證是發給不便或不必持用中國護照中國公民的臨時證件,是 護照的替代證件,為兩年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旅行證只頒發給具有中國國籍者。非中國國籍者赴華,應申請簽證。

發放人

旅行證通常頒發給下列幾類中國公民:(1)未持有效港澳同胞回鄉證,但擬前往大陸的港、澳同胞;(2)未持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但擬前往大陸,或需從國外直接前往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台灣同胞;(3)在外國出生的兒童,其父母雙方均為中國國籍,且未獲外國永久 居留權者;(4)領事官員認為不便或不必持用護照的其他人員。

所需資料

辦理者需填寫護照/旅行證申請表,交三張近照,提供 身份證件或護照複印件等能證明中國身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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