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詞典·山東省

基本信息

書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詞典·山東省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ISBN: 7-100-01563-4/K·352
作者: 《山東省》編纂委員會編
開本: 大32開
裝訂: 平
字數: 977 千字
定價: ¥31.80
版印次: 1-1
責任編輯: 李平
出版日期: 1994-06-01

編纂例言

(一)本詞典為中國地名委員會、國家教委、國家新聞出版署領導編纂的我國第一部大型地名詞典。它以1978年開始進行的我國第一次地名普查成果為基礎,幷吸取了有關學科的究成就,由地理學、歷史學、語言學、民族學等方面的專家、學者以及地名工作者共同努力編纂而成。
(二)本詞典共收錄我國地名約10萬個,在此基礎上力求反映出我國和我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名結構及分布的槪貌和特徵,以冀成為我國各項建設事業和人民生活中的一部常備工具書。
(三)本詞典收錄的地名,限為1949年10月1日以後而合乎本詞典收錄範圍的。
(四)本詞典收錄地名的範圍為:1.國名(中華人民共和國),2.縣以上政區名、縣以下鎮名和重要居民點名,3.自然地名,4.水利和電力設施名,5.交通名,6.紀念地名,7.名勝古蹟名,8.地域名,9.簡名,10.舊名。此外,重要城市市區的地名有必要的選配,具有地名意義的企事業單位名也有擇錄。一地多名的,或其雅名、俗名等派生地名,凡較重要而習用者都列參見。總計,本詞典將收錄我國政區、居民點名約7萬個,自然地名約1.5萬個,其他地名約1.5萬個。
(五)本詞典採收地名力求規範化,包括地名的規範的漢字書寫形式,規範的羅馬字母拼寫。某些地名專用字、生僻字、方言用字有必要的注音和釋義。兄弟民族語地名,則提供規範的漢字轉寫和讀音。本詞典幷注意反映地名考證成果。除其由來、含義已表露在外(如一般姓氏地名)或迄無足夠資料者外,都盡力考究其地名語源,給予一定詮釋。
(六)每個地名詞目的釋文,按照其類別、性質選取適當的自然和人文材料來編寫,力求基本信息的完備和準確。與地名有關的人和事,凡為表征該地名特性所需者,也有適當點明。
(七)本詞典先按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卷出版,幷出版“總卷”收錄跨省的和有全國性重要意義的地名。各分卷出齊後即行合編出版。
(八)各分卷按分類和分區相結合的原則編排,各卷卷末附音序索引和筆畫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詞典》總編纂委員會

本卷說明

(一)本卷由山東省人民政府委託山東省地名委員會組織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詞典》山東省編纂委員會。負責全省編纂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業務指導及審稿定稿工作。本卷編纂工作歷時7年。詞典的初稿由各市、地和縣(市、區)地名辦公室編寫,部分專業詞條由省有關廳、局和有關單位撰寫或提供基礎資料。地圖由省地圖出版社繪製。省地名辦公室負責行政和業務方面的日常工作。
(二)本卷共收錄地名(包括參見地名)4834條。計:1.省名1條,2.市、地區、縣地名(含城市地片、街巷以及企事業單位名)3486條,3.自然地名 (含山地、丘陵、關口、三角洲、平原、盆地、河流、河口、湖泊、海、海灣、海峽、水道、半島、島嶼、岬角、洞、泉、自然保護區)521條,4.水利和電力設施(含水利樞紐、引水工程、水庫、滯洪區、堤防、渠、渡槽、涵洞、水閘、電灌站、揚水站、灌區、電廠、電站)164條,5.交通(含鐵路、公路、航道、索道、橋樑、車站、港口、碼頭、渡口、機場)179條,6.紀念地35條,7.名勝古蹟 (含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名勝、古建築、古墓葬、古遺址)278條,8.地域名5條,9.簡名2條,10.舊名163條。
(三)本卷鄉鎮以上行政區劃資料截止1992年2月底,面積資料截止1990年底。本捲圖文不供省際劃界用。
(四)本卷市、區、縣人口數為1990年底資料;鎮和其他居民點人口數為近年近似值。
(五)本捲地名的位置指示,除另有寫明者外,凡註明距“市區”或“城區”公里數的,其“市區”或“城區”為習慣所指的市中心;凡註明距縣(市、區)人民政府駐地鎮公里數的,為自該鎮街區幾何中心起算的直線距離。
(六)市、縣歷史沿革主要圍繞地名的起源和演變,簡要追述以往政區的設廢、析並、升降、屬轄以及境界較大的變動(市境變動超過一個縣、縣境變動超過一個區或多個鄉)。
(七)轄多個區(市、縣)的管轄市,其市條的“市區”介紹為所有市轄區的總體,主要為其城區(市中心區)。
(八)本卷公路信息,寫明“××公路”的公路均收有專條;未收專條的公路寫明其起止點(××-××公路);在釋文中,有的未注公路名稱,只寫“通班車”或“通汽車”。
(九)主要類別詞條的編排:市、地區、縣(市、區)地名以行政區域為單元;自然地名以各自然地理系統為單元;水利電力設施和交通名以所屬類型為單元;紀念地、名勝古蹟名主要以所屬行政區域為單元;舊地名以政區級別和時間先後為序。
(十)參見地名詞條的編排:鎮名與駐地名不一致,駐地名列參見條,排鎮名後;鎮以上政區和自然地名的又名、別名、雅名、俗名等,參見地名接排在主地名詞條後;重要自然地名兼為名勝的,兩類均列詞條,其中一類所列為參見條。
(十一)廠礦、學校、醫院等專業名稱,有簡稱的,圖上注簡稱,無簡稱的,部分只注通名。

本書目錄

山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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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樞紐、引水工程
水庫
滯洪區、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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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閘、電灌站、揚水站、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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