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雞肉官司”

中美“雞肉官司”

中美“雞肉官司”是指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構2010年10月25日在位於瑞士日內瓦的總部正式通過“中國訴美國禽肉限制措施案”專家組報告。報告裁定,美國《2009年綜合撥款法》有關限制中國禽肉的條款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則。根據世貿規則,在貿易爭端中被指敗訴的一方有權提出抗訴,對專家組的裁決提出異議和自己的主張,但專家組報告發布後,美方一直沒有抗訴,於是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在2010年10月25日正式通過了專家組的報告,為這一官司結案。歷時一年多的中美“雞肉官司”以世貿專家組幾乎支持所有中方主張的結局,宣告中方“完勝”。

簡介

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構25日在位於瑞士日內瓦的總部正式通過“中國訴美國禽肉限制措施案”專家組報告。報告裁定,美國《2009年綜合撥款法》有關限制中國禽肉的條款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則。歷時一年多的中美“雞肉官司”以世貿專家組幾乎支持所有中方主張的結局,宣告中方“完勝”。

示意圖示意圖

中國和美國之間關於雞肉貿易的糾紛可以追溯到2004年。當年全球爆發了禽流感疫情,為了保證公共衛生安全,中美雙方都中斷了雞肉進口貿易。隨著禽流感疫情的結束,中國恢復了從美國進口雞肉,但美國國會、農業部等尋找各種理由,阻止從中國進口雞肉產品。2009年,美國國會通過了一項撥款禁令法案,禁止有關部門通過任何途徑將資金用於中國進口的雞肉。這種嚴重的貿易歧視做法導致了中美禽肉貿易的嚴重不平衡。
據統計,美國每年出口到中國的雞肉產品規模約60萬噸、約占美國雞肉出口總量的30%,而中國向美國出口雞肉幾乎為零。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政府於2009年7月將美國告到了世界貿易組織。中國方面堅持認為,中國的雞肉是安全的,對歐盟、日本等地的出口一直很正常。美國對中國雞肉的種種刁難是典型的貿易歧視。9月29日,世界貿易組織專家組就“中國訴美國禽肉進口限制措施案”發布裁決報告,裁定美國《2009年綜合撥款法》關於限制從中國進口禽肉的條款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則。

抗訴

根據世貿規則,在貿易爭端中被指敗訴的一方有權提出抗訴,對專家組的裁決提出異議和自己的主張,但專家組報告發布後,美方一直沒有抗訴,於是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在2010年10月25日正式通過了專家組的報告,為這一官司結案。
對於一向喜歡在貿易領域向別國揮舞大棒的美國為何此次會“乖乖認輸”,記者26日從中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的一位官員那裡得到了答案。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表示,美國以國內立法的形式公然實施貿易歧視,嚴重違反了世貿組織的規定,必輸無疑。她說,在禽流感疫情結束後,美國仍以中國禽肉不安全等為藉口,將其拒在國門之外。而世貿組織對於禽肉等食品檢疫的相關檔案《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的協定》以及1994年的關貿總協定的衛生檢疫措施都要求,如果世貿組織成員對其進口產品來源地的檢疫不認同的話,可以在本國進行再檢疫。而美國國會的《2009年綜合撥款法》中要求不得把資金用於任何與進口中國雞肉的用途上,這就意味著美國的檢疫部門不可以對中國禽肉進行檢疫。美國的這項法律嚴重違反了世貿規則,中國在起訴中就抓住這點,攻其要害。
根據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相關規定,敗訴方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改變其違反世貿規則的做法。在專家組報告正式通過後,中國商務部表示,長期以來,美方對中國禽肉採取的限制措施嚴重阻礙了中國禽肉對美出口,損害了中國企業在多邊貿易體制下應當享有的權益。世貿組織上述報告清楚地表明,美國此前對中國禽肉採取的限制措施是缺乏合理依據的。中方希望美方能夠重視中方關切,進一步採取積極措施,徹底消除專門針對中國禽肉設定的任何歧視性措施。中國駐世貿組織代表團的官員也向記者表示,中方正與美方積極接觸,敦促美方儘快通過正常的檢疫途徑使中國禽肉的對美出口恢復正常。同時,中方還申明,美方此前宣稱的中國禽肉不安全的理由站不住腳,世貿專家組的裁決也認為美方缺少足夠的依據。

維權

雞肉貿易糾紛結案後,中國和美國在世貿組織中還有一些官司要打,其中包括特種鋼材、影像新聞產品、電子支付服務等。通過爭端解決機制來處理世貿組織成員間的貿易糾紛以減少貿易摩擦和防止爆發貿易戰是世貿組織的三大職能之一。發生貿易糾紛本不足為奇,但近幾年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深化和經濟衰退的蔓延,貿易保護主義之風開始抬頭,中國成為最大的受害者。對於此次中國的勝訴,中國世貿代表團的這位官員表示,中美間的每個貿易官司都是個案,其中並不具有關聯性。但通過這個案件,中方更加堅定了在世貿組織框架下捍衛自己合法權益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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