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訴美國禽肉進口限制措施案

案件簡介

在全球經濟不景氣的背景下,近來世界貿易保護主義有所抬頭,針對中國的此類案件驟然增加。2009年3月美國總統歐巴馬簽署了《2009年綜合撥款法》第727條款,內容是“根據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撥款不得用於制定或執行任何允許美國進口中國禽肉產品”。該條款通過限制政府經費用途的方式,不允許美國相關政府部門開展自中國進口禽肉產品的解禁工作,限制中國禽肉產品對美出口。該條款通過後,兩國政府就禽肉進口問題展開談判但無果,導致中國禽肉產品無法重返美國市場和中國利益嚴重受損。這一典型歧視性的貿易保護主義做法引起中方的強烈反對,中國迅速將美對華禽肉採取的限制措施訴諸世貿爭端解決機制,並敦促美方儘快取消這一歧視性的貿易保護主義條款,糾正錯誤做法。該訴訟也引起了世界各方的廣泛關注。在長達14個月的“博弈”中,該案件終於出現明朗的一面。據了解,目前本案仍處在正常的審理程式之中,中期報告所出現的有利於中國的裁定結論也表明國際社會反對各類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的態度。

專家觀點

業內人士指出,專家組的最終報告將在幾周后予以公布,但中期報告的結論內容將對最終裁定結果起到“指明方向”的作用;按照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規則,專家組最終報告出台後,美國若對報告結論不服有權提出抗訴,否則,專家組報告將成為最終裁決。日前,中國在世貿組織起訴美國禽肉限制措施案專家組發布了中期報告,並裁定美國對中國禽肉的進口限制違反了世貿組織的相關規則,也違反了該組織最惠國待遇和取消數量限制的規定。這標誌著中國向最終獲勝起訴美國禽肉限制措施案邁出了有利的一步。

裁決報告

世界貿易組織專家組29日就“中國訴美國禽肉進口限制措施案”發布裁決報告,裁定美國《2009年綜合撥款法》關於限制從中國進口禽肉的條款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則。中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對此裁決結果表示歡迎,並強調,中國禽肉產品是安全的。中國常駐世貿組織代表團表示,中方希望美方能夠重視中方關切,進一步採取積極措施,徹底消除專門針對中國禽肉設定的任何歧視性措施,公平、公正地開展對中國禽肉的等效性評估和進口檢驗,早日實現兩國禽肉的正常貿易。自2007年起,美國通過年度撥款法案及一系列相關措施,使中國禽肉製品無法出口美國。應中方要求,世貿組織於2009年7月31日正式決定設立專家組,調查並裁決美國限制從中國進口禽肉的相關措施是否違反世貿組織規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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