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駐全國人大機關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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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駐全國人大機關紀檢組組長張立軍

中央紀委駐全國人大機關紀檢組 中央紀委駐全國人大機關紀檢組

曾任中紀委幹部室副主任,主任、巡視專員(09年5月提副部長級,原幹部室副主任,正局員)

2012年11月14日,當選為中共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2014年5月中央紀委組織部部長。

2015年3月中央紀委駐全國人大機關紀檢組長。  

突出重點

中央紀委駐全國人大機關紀檢組組長張立軍今天(24日)在介紹問責情況時表示,截至目前,採取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教育等方式已對19名領導幹部進行問責,其中部級2名、局級14名、處級3名。

提到執紀方面的具體工作,張立軍介紹到,截至目前,採取提醒、批評教育、誡勉等方式談話69人次,其中,談話提醒28人次,批評教育24人次,誡勉談話17人次;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4人;開除黨籍和公職4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1人。在具體工作中,會注意突出重點、全面執紀、主動發現、以案示警。

張立軍表示,關於突出重點,紀檢組以查處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反映集中、民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幹部為重點,紀檢組成立僅4個月即對一名副局級幹部進行立案審查,兩個月後移交司法機關。這在全國人大機關產生了強烈的震動。

關於全面執紀,辦案注意抓大不放小。在嚴肅查處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的“第四種形態”問題的同時,對違規持有、瞞報因私出國(境)證件以及未經批准擅自出境、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兼職等以前認為的“小節”也不放過,切實扭轉“只要不往自己口袋裡裝就行”的認識,使各級黨組織提高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意識,黨員幹部提高了全面遵守黨的各項紀律的意識。

關於主動發現,紀檢組得到的一些線索並不都是來自傳統的信訪舉報,而是注意從民眾議論的“風聞”中發現違紀線索。對這些發生在民眾身邊的不正之風,紀檢組上前一步“望、聞、問、切”,這也是發揮“駐”的優勢和“探頭”作用的一個體現。

關於以案示警,在紀律審查中,紀檢組不搞一查了之,而是把黨紀教育作為必經程式。一是對當事人加強黨性黨紀教育。如在對一名副局級幹部進行紀律審查期間,通過讓其學習黨章、重溫入黨誓詞以及耐心細緻的思想教育,促使他深刻懺悔,給單位和家人寫信現身說“紀”,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二是開展警示教育。先後通報曝光查處的7起(類)違紀問題,集中剖析派駐紀檢組查處的典型案例。例如曝光了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都是大家過去認為只是小事、批評批評就行了的事情;曝光了那名副局級幹部的嚴重違紀事實,給大家震動很大。

提到紀檢組在問責方面的情況,張立軍表示,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紀檢組在監督執紀工作中發現,違紀行為的背後一般都存在主體責任缺失或者不到位的問題,有必要對主體責任人進行問責。為此,紀檢組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實踐:

一是建立制度,強化基礎。組織全組同志多次進行深入研究,從問責情形、程式、方式等方面,制定了問責暫行辦法,為開展執紀問責工作打下了基礎。

二是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無論涉及到誰,堅持“一案雙查”,處理當事人後都要倒查責任,發現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堅決問責,用問責體現紀律的剛性,倒逼主體責任落實。截至目前,紀檢組採取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教育等方式已對19名領導幹部進行問責,其中部級2名、局級14名、處級3名。

三是打好“組合拳”,強化問責效果。除對主體責任人問責外,同時要求相關單位黨組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被問責人在會上檢查剖析履行主體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大家共同吸取教訓,研究改進措施。通過“組合拳”的形式,各級黨組織主體責任意識普遍增強,領導幹部“一崗雙責”意識得到強化,廣大黨員紀律意識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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