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反腐敗協調小組開始出現在中央檔案中。在1996年1月27日通過的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公報中明確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在黨委的領導下,成立由有關執法、執紀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反腐敗協調小組,加強對查處大案要案的統一領導和協調。
反腐敗協調小組從中央到地方均有設定,各個國家部委、省、市、縣(區)均有不同級別的協調小組存在。在2008年印發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中提出,要由紀委書記擔任同級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組長,用來加強對重大案件的協調、指導和督辦。《規劃》中還要求反腐敗協調小組應加強紀檢、審判、檢察、公安、監察、審計等執紀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完善跨區域協作辦案及防逃、追逃、追贓機制,進一步形成懲治腐敗的整體合力。
2014年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設立國際追逃追贓辦公室,建立起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協調機制。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負責人黃樹賢在2014年10月份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負責協調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統一研究反腐敗追逃追贓政策措施和工作計畫;綜合分析外逃案件信息,組織開展重點個案追逃追贓;推動建立追逃追贓國際合作網路;協調和督促做好追逃追贓的有關工作;研究解決追逃追贓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設立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承擔)。辦公室成員由與追逃追贓工作密切相關的中央紀委、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法務部、人民銀行等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2015年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將繼續發力,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日前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召開會議,研究部署了2015年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決定啟動“天網”行動。這一行動是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部署開展的針對外逃腐敗分子的重要行動,有關部門將從2015年4月開始,綜合運用警務、檢務、外交、金融等手段,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敗分子,清理一批違規證照,打擊一批地下錢莊,追繳一批涉案資產,勸返一批外逃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