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協會

中國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組建於2010年8月8日,是由中國青少年作家、編輯、記者、藝術家、學者、醫學家等一大批國學領域的愛好者自願發起成立的非盈利性民眾自治組織。

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簡介

協會會標
協會會標

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簡稱青少年文協;英文名:ChinaYouthCultureResearchandDevelopmentAssociation英文縮寫CYCRDA)組建於2010年8月8日,由中國青少年作家、編輯、記者、藝術家、學者、醫學家等一大批國學領域的愛好者自願發起成立的非盈利性民眾自治組織。是繁榮我國青少年文化事業,加強我我國青少年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推動我國向“文化強國”跨越的一支重要社會力量。
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的旨在:增強民族文化建設,加強民族精神凝聚;培養少年愛國情操,弘揚中華傳統文化。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以團結奮鬥、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振興中華為發展口號。
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立足科學發展觀。以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推動“文化強國”戰略為己任。堅持文化為人民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發揚文化民主,團結和組織全國青少年文化愛好者.
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成立大會已於2010年8月6日至8日在揚州圓滿順利召開。來自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青少年作家及編輯、記者代表藝術家、學者、醫學家等一大批國學領域的愛好者歡聚揚州共同參加了這次盛會。會議期間採取聯名推薦、自願申報、民主選舉的方式產生了理事長、主席、副理事長、理事、副主席等一批協會領導班子,協會章程、會旗、會標等在本次大會上表決通過。
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組織由理事會、主席團、秘書處、辦公室、顧問委員會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外聯部、財務部、紀檢部、文化部、信息部、總務部、安保部、創研部以及各省分會和各地辦事處組成,協會辦公地點設立揚州、鄭州兩地。

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組建於2010年8月8日,由中國青少年作家、編輯、記者、藝術家、學者、醫學家等一大批國學領域的愛好者自願發起成立的非盈利性民眾自治組織。是繁榮我國青少年文化事業,加強我國青少年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推動我國向“文化強國”跨越的一支重要社會力量。
第二條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三條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立足科學發展觀。以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推動“文化強國”戰略為己任。堅持文化為人民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發揚文化民主,團結和組織全國青少年文化愛好者。
第四條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的宗旨是增強民族文化建設,加強民族精神凝聚;培養少年愛國情操,弘揚中華傳統文化。
第五條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以16字方針為口號,分別是團結奮鬥、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振興中華。
第六條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簡稱青少年文協,將不定期組
織青少年文化學習、創作、交流、研討,提高文化各方面領域的素質,
弘揚中華傳統文化。鼓勵和幫助青少年深入生活,擴大視野,到社會
實踐中汲取營養。
第七條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將不定期舉行協會各項活動,
開展全國性的文化大賽(包括文學、音樂、繪畫、歷史、天文、地理、
醫學、書法、棋藝等各方面國學領域科目)
第二章會員
第八條凡贊成本會章程,對中華傳統文化(包括文學、音樂、繪畫、
歷史、天文、地理、書法、棋藝、醫學等各方面國學領域科目)有一
定熱愛的社會各界人士,由本人申請,分會推薦,協會組織部批准,
即為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會員。
第三章組織
第九條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最高權力機構為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大會每五年為一屆,每年七—八月份例行一次會議。
第十條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交流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其職責由理事會、主席團和顧問委員會代為執行。
第十一條理事會為協會最高決策機構,由理事長一名,常務副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
三名以及理事會理事十名組成。
第十二條主席團為協會最高行政機構,由主席一名,常務副主席一
名,副主席七名組成。
第十三條顧問委員會為協會最高顧問機構,由全國知名人士擔任委員。
第十四條秘書處是理事會的下屬部門,協助理事會處理事務,秘書
處秘書長由協會理事會理事兼任。由秘書長一名,常務副秘書長一名,
副秘書長四名組成。
第十五條辦公室是主席團的下屬部門,協助主席團處理事務,辦公
室主任由協會理事會理事兼任。由主任一名,常務副主任一名,副主
任四名組成。
第十六條顧問委員會辦公室是顧問委員會的下屬部門,負責聯繫、溝通協會顧問,協
作處理好顧問委員會的各項工作,顧問委員會主任由協會副理事長兼任。由主任一
名,常務副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組成。
第十七條組織部由理事會、主席團雙重領導,負責協會人事考察與擬任工作,負責會
員的申請與資料保存工作。組織部部長由協會理事會理事兼任。由部長一名,常務副
部長一名,副部長四名組成。
第十八條宣傳部由理事會、主席團雙重領導,全權負責協會宣傳方面的各項工作。宣
傳部部長由協會理事會理事兼任。由部長一名,常務副部長一名,副部長四名組成。
第十九條聯絡部由理事會、主席團雙重領導,負責對外社會各界的
聯絡與交往。聯絡部部長由協會理事會理事兼任。由部長一名,常
務副部長一名,副部長四名組成。
第二十條財務部由理事會、主席團雙重領導,負責協會全面的財政
管理工作。財務部部長由協會理事會理事兼任。由部長一名,常
務副部長一名,副部長四名組成。
第二十一條紀檢部由理事會、主席團雙重領導,負責協會內部全面的
紀律檢查監督工作。紀檢部部長由協會理事會副理事長兼任。由部長一名,
常務副部長一名,副部長四名組成。
第二十二條文化部由理事會、主席團雙重領導,負責協會文化研討發
展的各項工作。文化部部長由協會理事會理事兼任。由部長一名,
常務副部長一名,副部長四名組成。
第二十三條信息部由理事會、主席團雙重領導,負責協會信息處理、網站建設的各項
工作,信息部部長由理事會理事兼任。由部長一名,常務副部長一名,副部長四名組
成。
第二十四條總務部由理事會、主席團雙重領導,負責協會後勤事務
的各項工作。總務部部長由協會主席團副主席兼任。由部長一名,
常務副部長一名,副部長四名組成。
第二十五條安保部由理事會、主席團雙重領導,負責協會安保方面
的全面工作。安保部部長由協會主席團副主席兼任。由部長一名,
常務副部長一名,副部長四名組成。
第二十六條創研部由理事會、主席團雙重領導,負責協會創作研發
的各項工作,負責協會各項賽事的全面工作。創研部部長由協會主席
團副主席兼任。由部長一名,常務副部長一名,副部長四名組成。
第二十七條督導室由理事會,主席團雙重領導,負責督查協會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和
協會領導工作情況。督導室主任由協會主席團副主席兼任。由主任一名,常務副主任
一名,副主任四名組成。
第二十八條各省分會是協會在各省的派出機構,由秘書處和辦公室
負責分管,代表協會全權執行該省的各項工作。各地辦事處是各省分
會的在各地級市的派出機構,由各省分會全權分管,代表協會全權執
行該市的各項工作。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中國青少年文化研究發展協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協會官方網站:http://zgqsnwh.2000y.net/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