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教育發展協會

第七條、本會設名譽理事長、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各1名。 第九條、注消本會需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並報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理事會。

中國電子教育發展協會,是由電子教育單位和電子行業企事業單位、團體自願參加組成,是跨地區、跨部門的從事電子教育研究的學術性社團組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營利社會團體。宗旨:促進電子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為振興電子信息產業服務,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做貢獻。業務範圍:組織開展電子教育的學術研究、交流、合作、諮詢服務和技術培訓等。協會下設秘書處(聯絡部)、宣傳部(編輯部)、諮詢部(合作部)、活動部、會員部、專家委員會等五個部門
中國電子教育發展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中國電子教育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譯名:CHINA ELECTRONIC EDUCATION DEVELOPMENT ASSOCIATION,簡稱:CEED。登記證號62500084-00012-13-4。 
第二條、本會是政府部門批准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社團,是由全國電子信息教育單位和電子信息行業企事業單位、團體或個人自願結合組成,是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是聯合各部門、各行業、各地區在確定的工作領域配合政府進行具體工作的全國性專業法人團體。
第三條、本會宗旨: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路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開展電子教育的學術研究和交流,推動電子教育的改革和發展,為振興電子信息產業服務。
第四條、本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接受香港政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按照章程開展各項活動。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五條、本會業務範圍:
(一)組織開展電子信息學科各級各類教育理論與教育實踐問題的研究,交流研究成果和改革經驗;
(二)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委託,開展調查研究,改革實驗、教學評價和諮詢服務;
(三)交流和推廣教育教學改革的先進經驗;
(四)組織開展學校與產業單位合作的研究,推動產學研結合;
(五)組織教育研究成果鑑定、評獎活動;
(六)開展電子信息類學科教育的國際交流活動;
(七)編輯、出版會刊及教育教學改革的書刊、資料。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其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實施辦法和各項管理制度;
二、選舉正、副理事長,任免工作人員;
三、審議本會發展規劃、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審批獲獎者和獲資助項目;
五、決定本會其它重大事項。
第七條、本會設名譽理事長、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各1名。理事會每屆任期4年,提前或延期換屆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主管部門和管理機構批准。
第八條、本會實行理事長負責制,理事長由會長擔任,法定代表人由副秘書長擔任。每年定期召開理事會,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有效,其決議須經與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方能生效。日常管理工作由本會下設的行政處負責,理事會設秘書長1名,秘書及財務人員若干名。
第四章 附則
第九條、注消本會需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並報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十條、本會終止前須在有關機構和部門指導下進行清算,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十一條、本會經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終止後的財產按照有關規定只能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事業。
第十二條、本章程自理事會通過、報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經註冊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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