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1、成立背景2、老年病援助基金管理辦法
3、最新動態
成立背景
隨著我國快速步入老齡化社會的第二個十年,如何積極應對和解決由於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已經成為黨和國家所要面對的一個重要考驗。縱觀世界範圍內早已進入老齡化社會的各個國家,率先和重點解決的都是老年人口的醫療健康問題。因為,老年群體的特殊性就在於,他們是從社會角色逐漸轉變為家庭角色的群體,也是從為社會奉獻價值轉變為逐步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群體。只有在生理、心理方面有著雙重健康的老年人群,才能更加平穩、有序的完成這一轉變。對此,在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下,2011年9月17日,國務院印發了《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明確指出,“十二五”時期,隨著第一個老年人口增長高峰到來,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將進一步加快,老齡事業發展任重道遠。這其中,對老年醫療衛生保健工作,也有著明確的目標和嚴格的要求。包括推進老年醫療衛生服務網點和隊伍建設;開展老年疾病預防工作;和發展老年保健事業等。為了積極回響《規劃》的要求,切實保障老年人權益,發揮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應對老年健康問題,加快發展老齡事業。2012年*月*日,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緊抓“十二五規劃”帶來的偉大契機,多方調研並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後,發起成立了中國第一個老年慢性病防治公益基金——老年病援助基金,希望在老年慢病防治領域為廣大老年人提供援助、幫扶,助力老年群體醫療保健事業的發展,募集慈善資金,依託專業機構,為老年慢病防治建立一個公益化、專業化、品牌化的愛心平台。老年病援助基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老年病援助基金(以下簡稱援助基金)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國務院《基金管理條例》和《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援助基金是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下設的一項專項的非贏利性基金。
第三條 援助基金的使用遵循公開透明、尊重捐助方意願,體現中國老年健康事業發展效益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 基金籌集和使用
第四條 基金來源
1、發起單位經營利潤中捐贈;
2、通過以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名義開展各種形式的募捐活動,接受海內外法人、自然人及組織的捐贈;
3、基金產業化加盟企業依據協定的約定每年從總的收入利潤中按一定比例捐贈;
4、從投資興建的各種項目產生的利潤中捐贈;
5、政府部門的資助;
6、其它合法收入。
第五條 基金使用範圍
本基金本著節約、安全、高效的原則使用。本基金所籌資金的10%,用於基金會基金積累;10%作為本基金的項目成本(基金會5%,專項基金管委會5%);其餘用於老年公益資助項目的開展。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六條 本基金在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統一賬號下,建立獨立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公開透明。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所有支出首先由執行主任簽字,然後按基金會管理規定許可權審批。
第七條 本基金的財務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和基金會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定期公布收支狀況,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管理委員會的財務審計。當基金數額達到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可申辦該基金的獨立賬戶,專項管理 。
第八條 本基金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保險待遇,參照金融單位工作人員的標準由秘書長制定。
第九條 基金增值必須在合法、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由援助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擬請,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批准。
第四章 審批程式
第十條 所募集的基金進入專用賬戶後,援助基金的使用,按照預算方案,由管委會集體研究、審查批准。
第十一條 申請援助基金資助的項目,申請方必須向管委會提供可行性報告、資金狀況、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件。管委會應將上述資料長期妥善保管。
第十二條 管委會接到申請後,應派人實地審核,形成建議,再報管委會討論決定,下達批覆通知並安排撥款。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老年病援助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