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專業委員會是由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網路產品製造企業、通信運營商網際網路服務企業、以及網際網路研究機構共同發起創立,專業委員會為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的下屬機構。
專業委員會宗旨:搭建一個政府與成員單位之間對話交流與研究探討的平台,推進中國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的普及深入和規範發展,為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產業的發展走向提供參考指導。
專業委員會由活躍在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領域的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等設備廠商,聯想、百度等網際網路企業,艾維通信集團、杭州華數等無線城市運營商,中科院計算所和中科院聲學所等科研單位等19家單位發起成立。會議通過了專業委員會章程,經民主推選,移動網際網路及無線城市的知名專家莊梓新同志當選專業委員會第一任主任委員,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科技委副主任委員雷震州、英特爾中國區電信業總經理黃節、以及北京天地互連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東當選副主任委員,經主任委員提名,大會一致通過北京天地互連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東同志擔任秘書長,中國網際網路協會會員部副部長李增海同志任副秘書長。
移動網際網路和無線城市專業委員會近期的工作重點為:發展成員單位,擴大影響;為用戶提供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的相關調查及諮詢;充分利用“藍海沙龍”、“移動網際網路論壇”和“無線城市論壇”等平台資源,積極開展活動;研討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的相關課題;研究和制訂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服務規範;建設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技術信息共享的交流平台;加強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的國內國際技術交流合作;積極參與相關標準、規範的研究推廣等。
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名稱:“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專業委員會)。
第二條 專業委員會由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網路產品製造企業、通信運營商網際網路服務企業、以及網際網路研究機構共同發起創立。
第三條 性質:專業委員會為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的下屬機構。
第四條 宗旨:搭建一個政府與成員單位之間對話交流與研究探討的平台,推進中國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的普及深入和規範發展,為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產業的發展走向提供參考指導。
第五條 專業委員會的辦公地點設在北京。
第二章 工作職能
第六條 搭建一個成員單位之間、成員單位與政府主管部門之間、成員單位與其它行業組織之間的對話交流與研究探討的平台;
第七條 為政府及重要用戶提供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相關調查及諮詢,對我國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的建設、發展和管理提出建議;
第八條 促進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設備製造、技術標準、套用創新、服務推廣等完整產業鏈的建設和完善;
第九條 研究和制訂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服務規範;
第十條 開展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領域的技術培訓和人才培養;
第十一條 推動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技術與信息的共享,建設一個有利於技術與信息共享的交流平台;
第十二條 促進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的國內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的標準規範的研究與推廣;
第十三條 完成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專業委員會全體成員會議為本機構的最高權力與決策機構,每五年召開一次;需有享有成員資格的2/3以上的成員單位參加方能召開;成員會議投票選舉實行一人一票制,其決議需經與會代表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專業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2-5名,均由專業委員會全體成員會議投票選舉產生,得票率應超過與會代表的1/2以上方可當選,每一屆委員會領導成員任期為五年。
第十六條 秘書處:為專業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2-4名;秘書處在秘書長的領導下開展日常工作,秘書長由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提名並經全體成員會議投票選舉產生,得票率超過1/2參會代表後方可當選;秘書處其他工作人員由秘書長聘用並實施日常管理。
第十七條 工作經費:專業委員會不以盈利為目的,所有工作經費由秘書處自籌。秘書處根據專業委員會意見制定預算、嚴格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列支並定期向專業委員會匯報。
第十八條 會議制度:專業委員會的基本內部會議制度如下:
(一)成員大會:由所有正式成員單位代表參加,與中國網際網路協會成員大會及換屆選舉會議時間保持一致;
(二)主任委員工作會議: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和副秘書長參加,每單數月的月初召開,分析、評估、布置、辦理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成員制度
第十九條 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應為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網路產品製造企業、通信運營商、網際網路服務企業以及網際網路研究機構。
第二十條 申請加入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專業委員會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嚴格遵守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
(二)自願加入專業委員會,為合法經營的網路產品製造企業、通信運營商網際網路服務企業以及網際網路研究機構;
(三)擁護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章程、承認專業委員會章程;
第二十一條 申請程式:
(一)提交加入的書面申請書;
(二)申請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副本複印件;
(三)經專業委員會秘書處審核,主任工作會議批准通過。
第二十二條 退出機制:
(一)提交退出的書面申請書,說明退出理由;
(二)經專業委員會討論通過,辦理退出手續。
第五章 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三條 專業委員會成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專業委員會為成員提供的各種信息服務;
(二)享有按規定使用專業委員會的研究成果的權利;
(三)享有網路套用方案的優先推介權利;
(四)參加專業委員會組織的交流學習及活動。
第二十四條 專業委員會成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專業委員會的各項決議;
(二)維護專業委員會的組織章程及合法權益;
(三)向社會各界宣傳專業委員會的宗旨;
(四)協助專業委員會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有關資料。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專業委員會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專業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修改權在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移動網際網路與無線城市專業委員會全體成員會議,修改需獲得與會代表1/2以上同意方可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