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

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

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英文名:Chinese Internet book book club;是全國網路合作最廣的書友會,他不僅採用了國際流行的“讀書俱樂部”形式,還收納了一批全國各地優秀的網路小說作家。在中國網路著作上居於推廣和服務領導地位的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擁有全國乃至全世界各個優秀網路聯盟合作商,並且參與了各種各樣的網路著作相關活動,獲得了來自文化、商務、政治、藝術等各界人士的高度評價。

簡介

創建於2005年的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是全國網路合作最廣的書友會,它採用國際流行的“讀書俱樂部“的形式和中國的網路優秀作家的創作團隊,用最先進和最完善的網路推廣合作商合作的形式將優秀的網路作家著作推廣至全國乃至全世界。
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是一家在中國網路著作上居於推廣和服務領導地位的團體,擁有全國乃至全世界各個優秀網路聯盟合作商,參與了各種各樣的網路著作相關活動,收納了一批全國各地優秀的網路小說作家。
2007年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正式起步,第一次和興尚文化傳媒集團的合作成功,讓剛剛誕生的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一炮而紅,正式開始了漫長的旅程,自那以後,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不僅和興尚文化傳媒集團簽訂了合作協定還和中國各大文化團體合作,至今和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合作最大最廣的文化團體有,心紀文學出版社、心紀文學傳媒集團、心紀文學編輯部、娛樂無限空間報、娛樂無限空間微雜誌、娛樂無限空間微報、遠方出版社、清竹文化傳媒、全能娛樂製作室、世紀文學網、17k小說網、盛大網路等等
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一直力求通過提供世界一流的文化媒體內容和媒體、通信、文學創作等方面的服務,包括娛樂、創作、信息和服務來吸引人們眼球,並分別在其經營的各個領域居於相對領導地位。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成功的根基是建立在夥伴關係、企業家精神、創新能力、和社會義務基礎之上的團隊文化。書友會一直致力於為市場帶來創新的思路並不斷創造價值,開創新思路新作品。
自2010年以來,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積極地在中國開展圖書發行、雜誌出版、業務流程外包、綜合服務解決方案、電視節目合作、新媒體和教育等領域進行了廣泛的投資與合作。除資金投入合作之外,集團更是將創新的業務模式帶入這些領域,促進了相關行業的發展,培養了一批中國新型人才,並且推動了中國乃至國際文化交流。在電子商務時代來臨之時,圖書俱樂部的模式,為邊遠地區的中國讀者提供了獲得圖書信息和享受網路訂購服務的寶貴渠道。
2012年,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不僅創造了大量的原創作品,而且同中國許許多多優秀的文化團體合作,積累下了寶貴的經驗;不僅如此,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還在年初開展了網路新手作家培養招收計畫,希望招收到全國各地許許多多優秀的網路文學作家加入我們這么一個寶貴的大家庭
2011年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同各大文學團體在各個文化領域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出版了許許多多著名的作品,例如:《恐怖鬼影祭》、《校園祭》、《第二屆網路十大傑出小說評選活動專題》、《2013高考季專題》 系列和《白廟行》等雜誌均在各自領域擁有廣大影響力;經過多年的努力,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獲得了來自文化、商務、政治、藝術等各界人士的高度評價。

會員簡介

本會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凡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學(讀書)組織和全國的專業、行業文學團體等……承認本會會員條例並提出入會申請,經書友會審查通過,即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凡承認本會會員義務並在官網申請註冊用戶,經書友會審查通過,即可成為本會的個人會員。經書友會同意,個人會員可獲得普通會員、黃金會員、白金會員、鑽石會員、皇冠會員等五個會員等級指標;

會員申請程式

官網主頁–會員註冊–書友會審查–成為會員

會員享有權利

1、參加本會的活動;

清淡紫竹香作品清淡紫竹香作品

2、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3、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4、向本會推薦會員;
5、請求本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6、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7、獲得本會購物權;
8、在本會購物自由;
9、獲得相應購物折扣;
10、擁有購物三包服務;

會員條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際網路管理條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
2、遵守《網路交易管理辦法》;
3、不得詆毀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不得以任何傷害他人的私利行為獲得自己的利益;
4、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經書友會審查通過,予以除名;

作家簡介

凡承認本會作家條例的用戶,經書友會審查通過,即可成為本會的正式作家;

作家性質

本會按契約分為兼職契約作家、全職契約作家、契約作家,按職別分為兼職作家、全職作家、合作作家;

作家申請程式

通過官方網站(QQ、信箱、群等方式)將本人任意作品(不少於1000字),傳送至指定地址並註明申請人姓名、聯繫方式、QQ等信息,待書友會相關負責人審查後,辦理相關程式,即可成為本會正式作家;

作者享有權利

一、精神權利也稱人身權利

(1)姓名權,即作者在自己創作的作品上有署名或者不署名的權利。作者署筆名、化名、藝名等,其效力視同本名。這種權利不因經濟權利的轉讓而消滅。
(2)修改權,即指作者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包含三層含義:1.作品發表前,作者有修改或授權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權利。2.在作品發行中,作者有權因觀點改變或其他正當理由,收回已經發表的作品而重新修改。3.作品再版時,作者有對作品原版本進行修改的權利。
(3)保護作品完整性權,即作品不被歪曲、篡改的權利。破壞作品完整性的行為,一般指歪曲或篡改作品的行為。無論主觀上有無侵權故意,只要客觀上產生了歪曲、篡改作品的效果,就應視為侵犯作品的完整性權。

二、財產權利

(1)複製權,即作者有權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和採取任何形式複製作品的專有權利。作品的複製包括全部複製和部分複製。
(2)翻譯權,指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享有翻譯和授權他人翻譯的專有權利。

作品《幽魂山》作品《幽魂山》

(3)改編權,指作者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對其作品改編、整理或進行其他變動。
(4)公開表演權,指戲劇、音樂戲劇和音樂作品的作者,有權以任何方式或方法公開表演其作品的權利。
(5)公開朗誦權,指“文學作品”的作者有權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公開表演其作品的權利。
(6)廣播權,指作者有權許可或禁止以聲音或視聽廣播其作品或以有線和無線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權利。
(7)音樂作品的錄製權,這是複製權的一種延伸。對音樂作品的錄音,公約規定,各締約國可以採取一些有條件的“法定許可使用原則”,即在向作者支付合理報酬的前提,不必經得作者的同意,就可錄製有關音樂作品。
(8)攝製電影權,指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作者享有許可將其作品改編或複製成電影的權利。攝製電影權中包括了攝製電視權和攝製電影權。《尼泊爾公約》肯定電影作品應同原作品一樣受到保護,電影作品著作權人享有與原作者同等的權利,但是,著作權的歸屬,要由各國的國內法來規定。
(來自《尼泊爾公約-作者享有的基本權利》)

作家條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際網路管理條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
2、不得詆毀中國網路著作書友會,不得以任何傷害他人的私利行為獲得自己的利益;
3、作家如有嚴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經書友會審查通過,予以開除,不得再次採用;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