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代文學理論範疇

論文通過對中國現代文學理論與批評中一些重要範疇或概念的梳理和研究,來揭示當時語境中,人們對於文學本質的規定或認識。本論文認為,中國現代文學理論與批評中關於文學本質的規定或認識,在某種程度上,是首先通過對那些重要的理論概念或批評術語的理解與使用來實現的。

內容簡介

《中國現代文學理論範疇》,學術著作,馬建輝著,蘭州大學出版社2007年12月出版。
本論文著重研究了“科學”、“物”、“表現”、“反映”、“意識形態”、“美術”六個在當時被廣泛使用的文論範疇(其中“物”範疇又包含了“想像”、“人生”、“時代”、“情感”、“思想”等子概念),介紹了這些範疇在中國現代文學理論與批評文本中的具體的使用情況,以及在這一使用過程中所可能發生的意義規定。當時人們對這些文學理論概念的理解與使用,標誌著人們對於文學本質的認識的歷程及其所達到的程度。

本論文的研究是文論史研究,在研究方法或書寫模式上,它力圖突破傳統的巨觀的“大語境”文論史寫作模式,探索或嘗試一種文論史的微觀的“小語境”(即由文本自身的術語、概念、命題所結構而成的“內部”語境)書寫模式,並以此來確立一種以基本概念語義生成及發展而結構起來的文學理論史。

《中華讀書報》、《文藝報》、《中國文化報》、《中國教育報》、《河北日報》、《曲靖師範學院學報》等刊有這部著作的評論;《文藝理論與批評》、《燕趙都市報》、深圳《晶報》刊登有該書書訊。

作者簡介

馬建輝,男,生於1970年,河北平鄉人。1998年畢業於河北師範大學中文系,獲文學碩士學位;2003年畢業於北京大學中文系,獲文學博士學位;2003--2005年在南開大學文學院從事博士後研究。2005年5月博士後出站到教育部社科中心工作至今。本書稿即是其博士後研究報告。

主要研究成果為博士論文和博士後論文:1997年以來在《求是》、《北京大學學報》、《四川大學學報》、《文藝理論與批評》、《文藝爭鳴》、《社會科學戰線》、《高校理論戰線》、《人文雜誌》、《文學自由談》等刊物及《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文藝報》、《中國文化報》、《中華讀書報》等發表論文和評論70餘篇。

目錄


導言

第一章 科學

一、20世紀初葉,人們對於“科學”概念的認識

二、問題意識、自然主義與科學作為文學的本質

三、“科玄論戰”中相關科學與文學關係的論述

第二章 物

一、想像理想

二、時代人生

三、情緒情感

四、思想(一)

五、思想(二)

第三章 表現

一、何為表現?

二、表現再現寫實

三、表現與“自我”

四、“表現”意義的轉向

第四章 反映

一、“反映”概念在我國的最初接受及其語境

二、我國現代文論中“反映”概念涵義的基本確立與定型

三、語義轉向與基本定位

四、僵化與扭曲

第五章 意識形態

一、作為社會結構層次之一的意識形態與文學

二、意識形態與文學的意識形態功能

三、作為文學對象的意識形態與作家的立場

四、新時期文藝意識形態觀念的演進

第六章 美術

一、文學為美術之一

二、美之為美與文學

三、美術之用與美對於文學的意義

附錄“反映”概念的含義

一、“反映”的翻譯

二、“反映”的哲學內涵

參考文獻

後記

書摘

第一章 科學

胡適在於1923年11月29日為《科學與人生觀》一書所寫的“序言”中說道:“這三十年來,有一個名詞在國內幾乎做到了無上尊嚴的地位:無論懂與不懂的人,無論守舊和維新的人,都不敢公然對他表示輕視或戲侮的態度。那個名詞就是‘科學’。這樣幾乎全國一致的崇信,究竟有無價值,那是另一問題。我們至少可以說,自從中國講變法維新以來,沒有一個自命為新人物的人敢公然毀謗‘科學’的。”確乎如此,科學作為當時新知識分子的一種堅定的信念,幾乎影響到了當時意識形式的方方面面。比如對於文學是一種科學的看法,如果不放到那個具體的語境中則幾乎是難以理解的。文學是科學的觀念表達了那個時代對於該時代文學的認識的深度和角度。“科學”作為“五四”啟蒙精神的一面重要旗幟,其形上的超越性質常常是明顯的,但人們對科學的認識和理解並不是同一的。科學或被理解為求真精神,或被理解為認識事物的方法,或被視為一種客觀理性的態度,或被視為單純的自然科學,對於文學與科學的一途或殊途的判斷正是基於這些認識的不同。

一、20世紀初葉,人們對於

“科學”概念的認識

陳獨秀在《敬告青年》(1915)一文中寫道:“科學者何?吾人對於事物之概念,綜合客觀之現象,訴之主觀之理性而不矛盾之謂也。”“凡此無常識之思惟,無理由之信仰,欲根治之,厥維科學。夫以科學說明真理,事事求諸證實,較之想像武斷之所為,其步度誠緩,然其步步皆踏實地,不若幻想突飛者之終無寸進也。”可見,陳獨秀的科學觀重在強調科學的客觀性、可驗證性品質,以此來破除或矯正中國傳統思維方式中的主觀性和虛幻性。正是基於這種對“科學”的理解,陳獨秀在《今日之教育方針》(1915)中稱“寫實主義”、“自然主義”是“科學精神”在“美術”(含文學藝術)中的體現,他說,“此精神磅礴無所不至,見之倫理道德者,為樂利主義;見之政治者,為最大多數幸福主義;見之哲學者,日經驗論,日唯物論;見之宗教者,日無神論;見之美術者,日寫實主義,日自然主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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