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建國會延安市委員會

1945年12月16日,在黃炎培等知名人士的倡導下,民主建國會在重慶宣告成立。半個多世紀以來,民建同中國共產黨長期親密合作,具有愛國、革命的光榮歷史,在民主革命時期,民建團結愛國的民族工商業者和所聯繫的知識分子,為爭取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和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新中國成立後,民建參加了人民政權和人民政協的工作,為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實現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轉變,積極配合國家實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確立社會主義制度,發揮了重要作用。進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以來,民建認真學習貫徹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努力發揮參政黨的作用,為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在長期實踐中,民建形成了堅持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堅持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自我教育的優良傳統,形成了同經濟界緊密聯繫的歷史特點。
1997年延安撤地設市後,為了健全我市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機制,加強民主政治建設,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1999年,經民建陝西省委與中共延安市委協商,決定成立民建延安市委員會。 2000年1月21日,民建陝西省委員會批覆成立民建延安市委員會籌備領導小組,經民建陝西省委研究並上報民建中央,民建中央(2000)民建中發字第1號檔案批覆2000年7月15日,民建延安市第一次代表大會暨民建延安市委員會成立大會在延安召開,大會選舉產生了民建延安市第一屆委員會,王長安當選主任委員。民建延安市委員會成立以來,各項工作卓有成效,參政議政水平不斷提高。截止2006年6月民建延安市委下設民建寶塔區委員會,金融、企業、綜合三個市直支部。在冊會員104人,平均年齡42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83人,占會員人數的80%,具有中、高級職稱的14人,占13.5%;擔任省、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28人,占27%,其中:區人大常委會委員1人,區人大代表1人;市政府副市長1人,省政協委員1人;市政協常委2人,委員13人,區政協副主席2人,常委1人,委員7人。為延安民建全面開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民建市委的主要職能:
(一)政治協商。就地方領導人選,地方大政方針的制訂和重大問題,與地方黨委、政府民主協商。
(二)參政議政。參加地方政權,部分會員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或通過在政府、法務部門擔任職務,參與制訂地方性政策、法規,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及計畫、財政、司法等報告,參與地方事務管理。
(三)民主監督。以政黨組織名義參加政協進行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的職能,為黨委決策建言獻策。
(四)負責組織民建及會員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及民建省委、中共延安市委的各項工作任務;指導民建縣區地方組織、市直各支部開展工作;培養和推薦民建優秀會員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和“特邀人員”。
(五)組織全市民建會員圍繞經濟建設,發揮經濟界人才優勢,開展調查研究、諮詢培訓等社會服務工作,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為延安經濟發展獻計出力。
(六)廣泛聯繫海內外有識之士,為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促進祖國統一大業服務。
(七)了解、反映會員和所聯繫的各界人士的意見和要求,做好協調關係、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維護穩定的工作。
機關人員編制和機關在職人員:
民建延安市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 3 名,其中:駐會副主委 1 名(副縣級),秘書長 1 名(副縣級),主任科員 1 名。機關實有 3 人,副主委 2 人 ( 其中 1 人兼秘書長 ) ,主任科員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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