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國文化消費指數以社會心理學的“消費行為模式理論”、市場行銷學的“行銷刺激與消費者反應”理論、消費者行為學的“消費者購買意願與消費能力理論”、“消費者滿意度理論”為理論基礎,以專項調查數據為支撐,從文化消費環境、文化消費意願、文化消費能力、文化消費水平、文化消費滿意度五個方面全面測度中國文化消費水平。
指數體系的構建借鑑了國際的成功經驗,結合了中國文化消費的實際情況,突出了全面性和可比性,是目前中國首個反映全國總況和省市情況的文化消費指數。
指標體系形成
按照國際經驗,當一個國家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超過5000美元時,居民消費將進入精神文化需求的旺盛時期。
2011年,中國人均GDP超過5432美元,文化消費將成為經濟發展和收入提高的歷史趨勢和必然選擇。中央政府也多次提出要擴大文化消費,2009年國務院發布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和2011年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都提出要擴大文化消費、增加文化消費總量、提高文化消費水平。中國文化消費指數指標體系是在當前文化消費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和國家高度重視、倡導的大背景下應運而生。
2012年12月22日,中國人民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正式對外發布了“中國文化消費指數指標體系”。
歷年指數
2013年
2013年11月9日,中國人民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首次向社會發布了“中國文化消費指數”(2013)。該指數是在歷時四個月、覆蓋全國的文化消費專項調研數據基礎上經過系統計算和分析得出的,調查樣本分布均衡,調查數據具有較強的效度和信度。它不僅描繪了中國內地省市的文化消費版圖,還從總體情況、城鄉差異、區域差異、消費結構、消費偏好和影響因素等方面系統勾勒了當前文化消費的現狀。
綜合指數排名前十的城市為:上海、北京、天津、廣東、江蘇、山東、山西、浙江、四川、重慶。
指數分析
據2013年中國文化消費指數調研數據測算,中國內地文化消費潛在規模為47026.1億元,占居民消費總支出30.0%,而當前實際文化消費規模為10388億元,僅占居民消費總支出6.6%,存在36638.1億元的文化消費缺口。這表明,中國內地潛在文化需求未得到有效滿足,文化消費存在著巨大的市場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