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少數民族

中國少數民族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新中國成立後,通過識別並經中央政府確認的民族共有56個。由於漢族是中國第一大種群,其他民族和未識別民較少,習慣上被稱為少數民族。中國的少數民族主要分布在新疆、四川、甘肅和內蒙古等地。中國少數民族中信仰藏傳佛教(俗稱喇嘛教)的有藏、蒙古、土、裕固、門巴、普米、納西7個民族;信仰上座部佛教(俗稱小乘佛教)的有傣、布朗、德昂等民族和部分佤族;信仰伊斯蘭教的有回、維吾爾、哈薩克、東鄉、保全、撒拉、柯爾克孜、塔塔爾、烏孜別克、塔吉克10個民族;信仰基督教的有彝、苗、拉祜、景頗、僳僳等族的一部分。

基本信息

背景介紹

少數民族少數民族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中國歷代政府(無論是漢族還是少數民族建立的中央政權)雖都有一套關於民族事務的政策和制度,但民族間卻無平等可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黨和政府制定了一套適合中國國情的、正確的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方針和政策,即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團結政策、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和各民族共同發展繁榮的政策。

新中國成立後,根據大多數少數民族地區人民的意願,中國政府採取不同方法先後在少數民族地區逐步實行民主改革,並在50年代末完成。這場改革廢除了領主、貴族、頭人等特權者的一切特權,消滅了人剝削人、人壓迫人的舊制度,使千百萬少數民族民眾翻身解放,獲得人身自由,成為國家和自己命運的主人。

建國六十多年來,我國各民族結成了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曾經長期被壓迫、遭歧視的少數民族真正變成了國家的主人。

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一些新中國成立前社會形態尚處於原始社會末期、奴隸制度或封建農奴制度下的少數民族,在短短的幾十年里跨越了數百年乃至數千年的歷史鴻溝,跨入了現代社會。

分布特點

中國少數民族中國少數民族

中國各民族分布的特點是:大雜居、小聚居、相互交錯居住。漢族地區有少數民族聚居,少數民族地區有漢族居住。這種分布格局是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各民族間相互交往、流動而形成的。

中國少數民族人口雖少,但分布很廣。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有少數民族居住,絕大部分縣級單位都有兩個以上的民族居住。

中國的少數民族主要分布在內蒙古、新疆、寧夏、廣西、西藏、雲南、貴州、青海、四川、甘肅、遼寧、吉林、湖南、湖北、海南、台灣等省、自治區。

中國民族成分最多的是雲南省,有25個民族。

人口

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統計,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漢族人口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數民族人口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長5.74%;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長6.92%。

分布地區

中國少數民族地區地域遼闊,資源豐富。截至1997年,民族自治地方總面積達616.29萬平方公里,占全國總面積的64.2%;草原面積30000萬公頃,占全國草原面積的75%,中國著名的5大天然牧區,都在少數民族地區;森林面積5648萬公頃,占全國的43.9%;林木蓄積量52.49億立方米,占全國的55.9%;水力資源蘊藏量4.46億千瓦,占全國總量的65.9% 。此外,還有大量的礦藏資源,以及豐富的動植物資源和旅遊資源。

分布狀況分布狀況

基本政策

中國少數民族中國少數民族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政府結合中國實際情況採取的一項基本政策,也是中國的一項重要政治制度。

1947年5月,中國建立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第一個相當於省一級的民族自治地區──內蒙古自治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又相繼建立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和西藏自治區。截至目前,全國共建立了155個民族自治地方,其中自治區5個、自治州30個、自治縣(旗)120個。

在全國55個少數民族中,有44個民族建立了自治地方。自治地方的數量和布局,與中國的民族分布和構成基本上相適應。

生育政策

塔吉克族塔吉克族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政府對少數民族實行了寬於漢族的生育政策。為提高少數民族人口素,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經濟社會發展,中國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國家有關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畫生育的精神,制定了本地區少數民族的計畫生育政策,但其政策明顯寬於漢族的生育政策。這使得少數民族人口的增長速度遠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全國五次人口普查結果表明,中國少數民族:1953年7月1日為3532萬人,1964年7月1日為4000萬人,1982年7月1日為6724萬人,1990年7月1日為9120萬人,2000年11月1日為13643萬人。

語言平等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堅持貫徹執行民族平等和語言平等的政策,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使用和發展得到了應有的尊重和法律的保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等都明確規定,各少數民族有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

國家在50年代組織人員對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建立專門的民族語文工作機構和研究機構,培養民族語文專門人才,幫助有語言無文字或有文字但不完備、不通用的民族創製、改進或改革文字,推進少數民族語文在各個領域中的運用。這些民族文字主要在雙語教學、成人掃盲、新聞出版等領域使用。

55個少數民族中,除回族、滿族已全部使用漢語外,其他53個民族都有自己的語言。隨著中國現代化進程的加快,一些少數民族語言正在面臨消亡的危險。儘管中國在少數民族語言保護方面已經取得一定的成績,但其語言多樣性保護形勢依然嚴峻。

近年來民族語言的保護工作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績,但目前語言多樣性保護形勢依然嚴峻;需要進一步提高對民族語言重要性的認識。正如中國知名學者周海中教授所言:當今處於弱勢的民族語言正面臨著強勢語言、全球化、網際網路等的衝擊,其社會使用功能正處於逐漸弱化或消失的危險境地;因此有關機構和語言學界都應該採取積極而有效的措施,搶救瀕危民族語言;保護民族語言,有利於人類文明的傳承和發展,也有利於民族團結、社會安定。

宗教平等

少數民族大合影少數民族大合影

中國是一個有著多種宗教的國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中國少數民族民眾大多有宗教信仰,有的民族民眾性地信仰某種宗教,如藏族民眾信仰藏傳佛教。中國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於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規定,制定了具體政策,尊重和保護少數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數民族公民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動。中國少數民族中信仰藏傳佛教(俗稱喇嘛教)的有藏、蒙古、土、裕固、門巴、普米、納西7個民族;信仰上座部佛教(俗稱小乘佛教)的有傣、布朗、德昂等民族和部分佤族;信仰伊斯蘭教的有回、維吾爾、哈薩克、東鄉、保全、撒拉、柯爾克孜、塔塔爾、烏孜別克、塔吉克10個民族;信仰基督教的有彝、苗、拉祜、景頗、僳僳等族的一部分。俄羅斯和鄂溫克族的一小部分人信仰東正教。在獨龍、怒、佤、景頗、高山、鄂倫春、珞巴等一些少數民族中,還保持著原始的自然崇拜和多種信仰。各民族民眾,不論信仰何種宗教,他們正常的宗教活動都受到法律的保護。在少數民族散居的地區,他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也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護。

民族名單

中文名稱 標準羅馬字母/代碼/數字代碼 標準數字代碼 拼音 人口
壯族 Zhuang/ZH 08 Zhuàng Zú 16,926,381
滿族 Man/MA 11 Mǎn Zú 10,387,958
回族 Hui/HU 03 Huí Zú 10,586,087
苗族 Miao/MH 06 Miáo Zú 9,426,007
維吾爾族 Uyghur/UG 05 Wéiwúěr Zú 10,069,346
土家族 Tujia/TJ 15 Tǔjiā Zú 8,353,912
彝族 Yi/YI 07 Yí Zú 8,714,393
蒙古族 Mongol/MG 02 Měnggǔ Zú 5,981,840
藏族 Tibetan/ZA 04 Zàng Zú 6,282,187
布依族 Buyei/BY 09 Bùyī Zú 2,870,034
侗族 Dong/DO 12 Dòng Zú 2,879,974
瑤族 Yao/YA 13 Yáo Zú 2,796,003
朝鮮族 Chosen/CS 10 Cháoxiǎn Zú 1,830,929
白族 Bai/BA 14 Bái Zú 1,933,510
哈尼族 Hani/HN 16 Hāní Zú 1,660,932
哈薩克族 Kazak/KZ 17 Hāsàkè Zú 1,462,588
黎族 Li/LI 19 Lí Zú 1,463,064
傣族 Dai/DA 18 Dǎi Zú 1,261,311
畲族 She/SH 22 Shē Zú 708,651
傈僳族 Lisu/LS 20 Lìsù Zú 702,839
仡佬族 Gelao/GL 37 Gēlǎo Zú 550,746
東鄉族 Dongxiang/DX 26 Dōngxiāng Zú 621,500
高山族 Gaoshan/GS 23 Gāoshān Zú 4,009
拉祜族 Lahu/LH 24 Lāhù Zú 485,966
水族 Sui/SU 25 Shuǐ Zú 411,847
佤族 Va/VA 21 Wǎ Zú 429,709
納西族 Naxi/NX 27 Nàxī Zú 326,295
羌族 Qiang/QI 33 Qiāng Zú 309,576
土族 Tu/TU 30 Tǔ Zú 289,565
仫佬族 Mulao/ML 32 Mùlǎo Zú 216,257
錫伯族 Xibe/XB 38 Xíbó Zú 190,481
柯爾克孜族 Kirgiz/KG 29 Kēěrkèzī Zú 186,708
達斡爾族 Daur/DU 31 Dáwòěr Zú 131,992
景頗族 Jingpo/JP 28 Jǐngpō Zú 147,828
毛南族 Maonan/MN 36 Màonán Zú 101,192
撒拉族 Salar/SL 35 Sǎlá Zú 130,607
布朗族 Blang/BL 34 Bùlǎng Zú 119,639
塔吉克族 Tajik/TA 41 Tǎjíkè Zú 51,069
阿昌族 Achang/AC 39 Āchāng Zú 39,555
普米族 Pumi/PM 40 Pǔmǐ Zú 42,861
鄂溫克族 Ewenki/EW 45 Èwēnkè Zú 30,875
怒族 Nu/NU 42 Nù Zú 37,523
京族 Gin/GI 49 Jīng Zú 28,199
基諾族 Jino/JN 56 Jīnuò Zú 23,143
德昂族 Deang/DE 46 Déáng Zú 20,556
保全族 Bonan/BO 47 Bǎoān Zú 20,074
俄羅斯族 Russ/RS 44 Éluōsī Zú 15,393
裕固族 Yugur/YG 48 Yùgù Zú 14,378
烏茲別克族 Uzbek/UZ 43 Wūzībiékè Zú 10,569
門巴族 Monba/MB 54 Ménbā Zú 10,561
鄂倫春族 Oroqen/OR 52 Èlúnchūn Zú 8,659
獨龍族 Derung/DR 51 Dúlóng Zú 6,930
塔塔爾族 Tatar/TT 50 Tǎtǎěr Zú 3,556
赫哲族 Hezhen/HZ 53 Hèzhé Zú 5,354
珞巴族 Lhoba/LB 55 Luòbā Zú 3,682

未識別民族

內地未識別民族

漢語名稱 拉丁文字 官方分類 人口 現狀
艾努人 /阿布達里人 Aynu/Abdallar 維吾爾族 說 艾努語 ,居住在新疆疏勒、英吉沙、莎車、巴楚、墨玉、洛浦、于闐、和田市肖爾巴克鄉以及羅布泊附近。
八甲人 Bajia 未識別民族 1106人 居住在雲南省勐海縣勐阿鎮勐康村,使用和傣語接近的八甲語,信奉原始宗教。
穿青人 Chuanqing 穿青人或漢族 67萬人 居住在貴州省畢節、安順、六盤水市三地市十多個縣,主要在織金、納雍2縣。
僜人 Deng 未識別民族 2000人 居住在西藏南部 麥克馬洪線 附近。他們向中國政府申請成為獨立民族,但因為中國結束 民族識別 ,故無結果。
亻革家人 Gejia 未識別民族 6萬人 居住在貴州省黃平縣,其要求成為獨立民族。
格魯人 Gelu 藏族 11.69萬人 說 嘉絨語 ,居住在四川 阿壩州 馬爾康、黑水、理縣、汶川、金川、小金等縣,雅安市寶興縣,甘孜州丹巴縣。
顧羌人 kuiqang 藏族 6000人 說 貴瓊語 ,居住在四川 甘孜州 康定縣 舍聯、時濟、前溪、麥笨、三合鄉,瀘定縣長征、烹壩、瀘橋鄉及雅安市寶興縣磽磧鄉。
克木人 Khmu 布朗族 3300人 居住在雲南省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和勐臘縣。
苦聰人 Kucong 拉祜族 3萬人 居住在雲南省鎮沅、金平、綠春、新平和墨江等縣。
土生葡人 Macanese 葡萄牙人後裔 葡萄牙人與澳門當地人結婚後生育的人群,澳門特區政府將其定為少數族群,中國大陸定為未識別民族,說葡萄牙語、漢語、 土生葡語 ,分居於港澳地區。
莽人 Mang 布朗族 680人 居住在雲南省紅河州金平縣金水河鎮。
摩梭人 Mosuo 雲南歸為 納西族 ,四川歸為蒙古族 4萬人 居住在雲南省北部與四川省交界的瀘沽湖,曾實行 走婚 制度。
茂人 Mao 藏族 8000人 說扎貝語,居住在四川 甘孜州 道孚縣 亞卓鄉、紅頂鄉、仲尼鄉、扎拖鄉、下拖鄉和雅江縣瓦多鄉、木絨鄉。
撣族 Shan 布依族 /壯族 與壯族及 布依族 同源,語言互通,居住在中緬邊境,緬甸 撣族 為獨立民族。
夏爾巴人 Sherpa 未識別民族 2000人 大部在 尼泊爾 境內,部分散居中國西藏 喜馬拉雅山 山地,以充當登山嚮導為生。
圖瓦人 Tuvans 蒙古族 居住在新疆 阿勒泰 喀納斯湖 。
布里亞特人 Buryat 蒙古族 居住在內蒙古東部。
回輝人 Utsul 回族 4958人 居住在海南省三亞市羊欄鎮。
西家人 Xijia 苗族 300人 居住在貴州省黔東南州。
羿人 Yi 未識別民族 300人 居住在四川省敘永縣赤水鎮、古藺縣納盤溝和貴州省畢節縣普宜。
猶太人 Youtai/Jews 回族 傳統稱為“藍帽回回”,實際上與回族無關。散居中國大陸各處,尤其是在 黑龍江省 和與俄羅斯 猶太自治州 的邊境附近。
者來寨人 Zhelaizhai 漢族 400人 居住在甘肅 永昌縣 者來寨 。
阿爾巴津人 Albazinians 北京、天津歸為滿族,黑龍江歸為漢族 500人 為 斯拉夫人 、滿人、漢人等民族的混血兒。部分老人能使用 俄羅斯語 、 教會斯拉夫語 、 滿語 。信奉 東正教 。主要居住在北京、哈爾濱、呼倫貝爾、上海、天津、武漢、錦州等地。
富裕柯爾克孜人 (Khakas) 亦作Khakas或Hakas 柯爾克孜族 1500人 實為 哈卡斯人 ,居住在黑龍江省 富裕縣 友誼達斡爾族滿族柯爾克孜族鄉 五家子村、 富裕牧場 七家子村,使用黑龍江柯爾克孜語( 哈卡斯語 的一種方言)和 衛拉特 蒙古語 ,信奉 薩滿教 。
雅庫特人 (Yakutia) 鄂溫克族 2600人 使用雅庫特語,屬於突厥語族的北支,他們的語言有很多來自南方突厥語的字眼,與其他民族不同。

台灣少數民族

除了高山族,中華民國政府已承認之族群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相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中華民國除漢族血統以外的居民統稱為高山族,主張自其先民遷徙自吳越一帶。中華民國官方(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則沿襲歷史上的稱法將台灣原住民粗略劃分為高山族和平埔族兩大類,而傳統所稱的“高山族”實則包含了至少14個族群。原民會在介紹台灣原住民族與世界南島語系民族的關係時表明“台灣原住民族屬於南島語系,在人種上屬馬來人。南島語族是世界上分布最廣的民族;分布地區西起非洲東南的馬達加斯加島,越過印度洋直抵太平洋的復活節島;北起台灣,南到紐西蘭。台灣原住民族共有十九個部族,可略區分為原住民族和平埔族。原住民族目前保有自己的語言、風俗習慣和部落結構,不過也正面臨急速現代化的問題。平埔族則大多已失去原有的語言和習俗。”。不過原民會至今仍不承認平埔族為官方所認定之少數民族。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孫大川於2012年在立法院直言自己不是所謂的“炎黃子孫”,蒙藏委員會矇事處長海中雄也表示他和蒙古民族英雄成吉思汗都不是“中國人”或“炎黃子孫”,而是“蒙古人”。

族名 各原住民語 人口數 (人) 承認 附註
阿美族 Pangcah Amis 193,599 日本學者劃分之傳統9族
排灣族 Paiwan 93,044 日本學者劃分之傳統9族
泰雅族 Atayal Tayal 83,329 日本學者劃分之傳統9族
布農族 Bunun 54,117 日本學者劃分之傳統9族
魯凱族 Rukai 12,426 日本學者劃分之傳統9族
卑南族 Puyuma 12,780 日本學者劃分之傳統9族
鄒族 Tsou Cou 6,963 日本學者劃分之傳統9族
賽夏族 Saysiyat Saysiat 6,173 日本學者劃分之傳統9族
達悟族 Tao Yami 4,298 日本學者劃分之傳統9族 原稱 雅美族
邵族 Thao 724 2001年 原本被認為是為鄒族中的平地原住民
噶瑪蘭族 Kavalan 1,302 2002年 部分噶瑪蘭人被分類為阿美族
太魯閣族 Taroko Truku 28,199 2004年 原本被認為是泰雅族的亞族
撒奇萊雅族 Sakizaya 664 2007年 在日治時代歸併為阿美族的一支
人口為向內政部申報者
賽德克族 Seediq 8,073 2008年 原本被認為是泰雅族的亞族

台灣未識別民族

漢語名稱 拉丁文字 語言 現狀
巴賽族 Basay 巴賽語 在 新北市 金山區 居民的推動下,逐漸恢復巴賽族的各項文化。
道卡斯族 Taokas 道卡斯語 在道卡斯族裔的苗栗縣長 劉政鴻 推動下,逐漸恢復道卡斯族的各項文化。
巴宰族 Pazih 巴宰語
噶哈巫族 Kaxabu 噶哈巫語
巴布拉族 或(拍瀑拉族) Papora或Vupuran 巴布拉語
西拉雅族 Siraya 西拉雅語 2005年由台南縣政府承認,台南縣市合併改制後由台南市政府延續。日治時期被歸類為熟番,但戰後未登記原住民,目前正爭取中央政府承認。
馬卡道族 Makatto 馬卡道語 族人籌組馬卡道協會,保存馬卡道文化,並積極推廣正名。
大滿族 Taivuan 大滿語
沙阿魯哇族 Hla`alua 沙阿魯阿語 高雄縣議員謝貴來與桃源鄉鄉長謝垂耀,發起連署正名,希望爭取成為獨立民族,不再依付在 鄒族 之下 。
卡那卡那富族 Kanakanavu 卡那卡那富語 世居 高雄市 那瑪夏區 ,被分類為 魯凱族 以及 鄒族

香港少數族裔

中國少數民族中國少數民族

香港的人口組成以華人(漢族)

為主,占總人口93.6%。當中香港華人有過半數在香港出生,最多的是廣東以廣府話為母語的廣府人,其次依人口語文數據依次為閩南人(包括潮汕人),再其後的依次為客家人和四邑人,此外亦有吳越人、閩東人、魯人、圍頭人等。香港人口的原居省份主要為廣東以及福建,但亦有一定數量來自浙江、江蘇和山東,以及全國各個省份,廣東以及福建以外所有省份的人口總和亦占香港總人口的一定多數量的比例。1950-1980年由大陸移居香港的人口主要為廣東人,此階段移居香港的人口亦有記錄移居者的原居城市,而自從內地改革開放以後,來自其他省市的移民開始增加,但依親移民主要以廣東和福建為主,此外亦有來自北京和上海等地的中國政府機構的工作人員。華人以外的種族,以菲律賓人人數最多,其次為南亞人、印尼人、泰國人、英國人、美國人、加拿大人、日本人和韓國人。

澳門少數族裔

澳門的居住人口估計約為557,400人,當中以華人(漢族)為主,占總人口的97%,葡萄牙人(包括在澳門的土生葡人)及其他外國人則占3%,其中外地雇員有71,182名。當中主要包括印尼,菲律賓和越南人。他們主要從事家庭女傭等勞動職業。

圖書信息

中國少數民族中國少數民族

書名:中國少數民族

作者:《中國少數民族》修訂編輯委員會

出版社:民族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年07月4日

ISBN:9787105089345

開本:18開

定價:872.00 元

內容簡介

少數民族攝影少數民族攝影

《中國少數民族(修訂本)》是在上個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編輯出版的。作為整套《民族問題五種叢書》的提綱挈領之作,該書的出版,為國內外廣大讀者了解中國少數民族的歷史和現狀,提供了一本權威性、綜合

性、基礎性的讀物,對於普及民族知識、宣傳民族政策、開展民族研究、推動民族工作,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中國少數民族(修訂本)》問世以來,我國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各方面情況發生了巨大變化。為充分展示新時期各民族的新風貌,總結民族地區各項事業取得的新成就,更好地滿國內外讀者的需求,大力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家民委決定對《中國少數民族(修訂本)》進行修訂、再版,並將其列為國家民委重點科研項目之一。

本次修訂,確定了幾項原則,即尊重民族感情的政治原則,尊重原著的學術原則,厚今薄古的寫作原則,宜粗不宜細的技術原則,精練精美的精品原則。按照這幾項原則,在基本保持原貌的前提下,堅持以補為主,以改為輔,重點補充改革開放以來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內容。修訂後的《中國少數民族》,將更為全面、更為系統地反映各個民族的歷史淵源、地域風貌、社會風俗、文化特色、發展成就和未來前景。

圖書目錄

統一多民族的中國和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

東北內蒙古地區

滿族

朝鮮族

赫哲族

蒙古族

達斡爾族

鄂溫克族

鄂倫春族

西北地區

回族

東鄉族

土族

撒拉族

保全族

裕固族

維吾爾族

哈薩克族

柯爾克孜族

錫伯族

塔吉克族

烏孜別克族

俄羅斯族

塔塔爾族

西南地區

藏族

門巴族

珞巴族

羌族

彝族

白族

哈尼族

傣族

僳僳族

佤族

拉祜族

納西族

景頗族

布朗族

阿昌族

普米族

怒族

德昂族

獨龍族

基諾族

苗族

布依族

侗族

水族

仡佬族

中南東南地區

壯族

瑤族

仫佬族

毛南族

京族

土家族

黎族

畲族

高山族

附錄

後記

修訂後記

……

編輯推薦

《中國少數民族》通過圖片和文字形式,簡要介紹中國55個少數民族基本狀況,為中外讀者提供一本了解中國少數民族的通俗讀物。

後記

本書由國家民委《民族問題五種叢書》編輯委員會組織中央民族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的部分同志集體編寫的,是一部系統介紹我國少數民族的、知識性的通俗讀物。

本書所用材料,主要來源是1956年以來在全國各地進行的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的資料,以及在調查資料基礎上編寫的各少數民族的簡史、簡志。此外,還參考中央民族學院研究室編寫的《中國少數民族簡況》的有關部分,吸收了《全國民族工作展覽》的有關資料。

參加本書初稿編寫和修訂工作的有(按姓氏筆劃排列):

馬寅、馬壽乾、王爾松、王彬、王輔仁、韋世明、朱寧、呂光天、劉先照、陳永齡、李金池、楊學琛、吳恆、宋蜀華、邵獻書、胡紹華、胡起望、趙秉昆、趙樹恂、項美珍、索文清、莫俊卿、施聯朱、常鳳玄、黃友福、戴慶廈,其中施聯朱、朱寧、胡起望付出了更多的勞動。

本書主編為馬寅,副主編陳永齡。費孝通作為本書編寫的顧問,也參加了書稿的審改工作。

最後參加本書定稿工作的有:馬寅、陳永齡、宋蜀華、施聯朱、朱寧、呂光天。

尹文成編繪了民族分布略圖;王昭武編制了兩個附表;王昭武、楊時鐸負責蒐集圖片資枓,在工作中得到了民族畫報社、民族文化宮、中國圖片社和一些熱心的同志的大力支持。

1979年春,參加昆明全國民族科學規劃會議的各省、自治區的代表和有關同志們,曾分別審閱了本書初稿的有關部分,並認真地提出了修改意見,對於提高本書的質量起了很大的作用。此外,黃光學、龐寶光、殷海山等也曾給我們以幫助。

本書是1979年編寫的,所用統計資料截至1978年,付印前只增補了1980年6月前新成立的民族自治地方。

由於時間匆促,限於水平,粗漏錯誤之處,在所難免,歡迎讀者批評指正。

序言

國家民委《民族問題五種叢書》,包括《中國少數民族》、《中國少數民族簡史叢書》、《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概況叢書》、《中國少數民族語言簡志叢書》、《中國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資料叢刊》,記錄了中國55個少數民族從起源至21世紀初的歷史發展進程,涵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方面面的內容,薈萃了大量原始的、鮮活的、極其珍貴的資料。是一部關於中國民族問題的大型綜合性叢書,是中國民族問題研究的重大項目和重大出版工程。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民族問題和民族工作。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改革和社會主義建設逐步展開。為了摸清少數民族的社會歷史狀況,搶救行將消失的寶貴的歷史文化資料,1953年,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和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組織進行全國性的民族識別調查,1956年又開始少數民族語言、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在三次大規模的系統調查的基礎上,中央民委從1958年開始組織編寫《中國少數民族簡史叢書》、《中國少數民族語言簡志叢書》、《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概況叢書》三種叢書。“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央民委機構撤銷,此項工作被迫中斷。1978年國家恢復民族工作機構,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改為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1979年,國家民委決定繼續組織編寫以上三種叢書,並增加編寫《中國少數民族》和《中國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資料叢刊》兩種叢書,定名為《民族問題五種叢書入《民族問題五種叢書》的編輯出版列入了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六五”規劃的重點科研項目。

《民族問題五種叢書》總計402本,一億多字,該項目自1958年啟動至1991年基本完成,歷時30多年,涉及全國79個省、市、自治區及中央有關單位400多個編寫組,1760多人參與,分別由全國30多家出版社出版。縱觀歷史,像這樣全面系統地調查研究、編輯出版介紹各個少數民族的叢書在中國前所未有;橫看世界,像這樣由政府部門組織為國內各少數民族著書立說實屬罕見。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