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演變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英文簡稱CIETAC,中文簡稱貿仲)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設商事仲裁機構之一,於1956年4月成立,附設於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當時名稱為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
中國實行對外開放政策以後,為了適應國際經濟貿易關係不斷發展的需要,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於1980年改名為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又於1988年改名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2000年,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同時啟用中國國際商會仲裁院的名稱。
總會與各分會
仲裁委員會的總會設在北京,並在上海、深圳、重慶和天津分別設有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華南分會、西南分會和天津仲裁中心。根據仲裁業務發展的需要,以及就近為當事人提供仲裁諮詢和程式便利的需要,仲裁委員會還先後設立了24個地方和行業辦事處。
組織結構
組 織
● 名譽主任、主任、顧問和委員
仲裁委員會設名譽主任一人、顧問若干人。
仲裁委員會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組成。主任履行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賦予的職責,副主任受主任的委託可以履行主任的職責。
● 秘書局/秘書處
仲裁委員會總會和分會分別設立秘書局和秘書處,在仲裁委員會秘書長或分會秘書長的領導下負責處理仲裁委員會或分會的日常事務。仲裁委員會總會與華南分會、上海分會及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構成一個統一的整體。
● 專門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下設三個專門委員會:
專家諮詢委員會
負責仲裁程式和實體上的重大疑難問題的研究和提供諮詢意見,對《仲裁規則》的修改提供意見,並負責仲裁員的培訓和經驗交流。
案例編輯委員會
負責已審理終結的案件的案例編輯和仲裁委員會的年刊編輯工作。
仲裁員資格審查考核委員會
按照《仲裁法》和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的規定,對仲裁員的資格和表現進行審查和考核,對仲裁員的續聘和解聘提出建議。
提供服務
為滿足當事人的行業仲裁需要,仲裁委員會在國內首家推出獨具特色的行業爭議解決服務,為不同行業的當事人提供適合其行業需要的仲裁法律服務,如糧食行業爭議、商業行業爭議、工程建設爭議、金融爭議以及羊毛爭議解決服務等;
此外,仲裁委員會還為當事人提供域名爭議解決服務,積極探索電子商務的網上爭議解決,針對快速解決電子商務糾紛及其他經濟貿易爭議的需要,於2009年5月1日推出《網上仲裁規則》。該規則在“普通程式”之外根據案件爭議金額大小分別規定了“簡易程式”和“快速程式”,以真正適應在網上快速解決經濟糾紛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