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史之亂
黃河流域及附近地區出現“名都空而不居,百城絕而無民者不可勝數”,結果黃河流域人口比重由80%下降至60%,直至唐中葉的“安史之亂”前,全國人口分布,大致穩定在這一局面。
發生在天寶十四年(755年)的“安史之亂”,第二次造成了中原人民大量南移。“天下衣冠士庶,避地東吳,永嘉南遷,未盛於此”。
“安史之亂”後,中原地區“人煙斷絕,千里蕭條”,官方人口統計只剩約1700萬人,總數不到此一歷史事件發生前的三分之一。
這次戰亂雖僅持續七年(755—763年),但中原地區人民南遷並沒有因戰亂的結束而終止,直至唐末和五代十國時,南遷的中原人民仍相望於道。經過“安史之亂”後中原人民的南遷,南、北方的人口比例,首次出現均衡的狀況
靖康之難
北宋末年的“靖康之難”,再次導致中原人民南遷,其規模之大,持續時間之長,可與歷史上的“永嘉之亂”、“安史之亂”相伯仲,其結果使南方人口第一次超過北方,最終完成了中國人口、經濟、文化重心從黃河流域向長江流域的轉移,從此中國社會便進入南盛北衰的階段。
遷海令
此後中原人民南遷並未停止。宋末元初,元末明初,明末清初的幾次社會大動亂,又一次次導致中原地區的人口在全國總人口中的比例下降。尤其是蒙古人、滿洲人入主中原之初,迫使中原人民紛紛南逃避難,而先期遷徙到長江中、下游地區的中原移民則部分流往嶺南、贛南客家人因迫於清廷頒布“遷海令”而返遷其祖居地陝南。清統治者頒布“遷海令”的目的,是企圖通過對東南沿海地區居民強制遷移,隔絕收復台灣的鄭成功的反清武裝與內地反清勢力的聯繫,防鄭再次北伐。
按“遷海令”的規定,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沿海各省,劃地為界,令居民限時遷出。“初立界去海二十里,猶以為近也,再縮二十里,猶以為近也,又再縮十里,凡三遷而界始定。”
廣東最早實行遷界和受害最重的是粵東客家人聚居地,“墜縣衛城廓以數十計”,“盡燔廬舍,民間積聚器物,重不能致者,悉縱火焚之。乃著為令,凡出界者,罪至死。”“遷海令”實施前後持續約二十年之久。它的施行給包括客家人在內的沿海地區的居民帶來慘重的災難,遷民顛沛流離十不存八九,漁舟、商船禁止出海,致眾多的商港、漁村變為廢墟,阡陌良田也成灌莽荒丘。在此情形下,客家人冒險遠走南洋,北返西北其祖地,是理所當然的。
太平天國戰爭
發生於十九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太平天國革命,再次導致閩、粵、贛邊客家人紛紛外遷。
太平天國戰爭期間,中國的十八個省,尤其是江、浙、皖、贛等東南沿海各省成為太平軍和清軍、外國侵略者反覆較量的戰場,其中不少是客家人聚居地。在這些地方,清軍及外國侵略者殘酷地燒殺搶掠,地方民團也為虎作倀肆意蹂躪百姓。為避戰禍和反動勢力的報復、清軍的追殺,大批的客家人被迫外逃,遷徙到他們自認較為安全的地方。戰後,不少客家人聚居地“荊榛塞路”“十室九空”,有些地方人口減少過半。可見其時客家人外遷現象是多么嚴重。
中國現代移民
人口的遷移始終與人類發展歷程相伴隨。經濟是影響人口遷移的主要因素,此外,政治、軍事、宗教等因素也是人口遷移的重要影響因素。建國以來,我國人口遷移主要與經濟發展相聯繫。概括地說,我國的人口遷移可分成三類:
1、50、60年代從沿海地區、特別是從沿海城市向西部地區的人口遷移,如企業內遷、支邊等等;
2、改革開放以來以農村勞動力流動為主要特徵的城市化運動;
3、以及因工程建設項目而形成的工程移民。
與通常的人口遷移不同,工程移民是非志願移民(Involuntary Resettlement)。這類移民是由於水庫、交通、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而造成的。以水庫建設為例,50、60年代建設的新安江水庫、三門峽水庫和丹江口水庫均產生了數十萬的移民,截止至2013年06月在建的三峽工程動遷人口達百萬之眾。
據估計,建國後我國因工程建設而形成的非志願移民總數在4000萬人以上。因此非志願移民已對我國社會結構變遷與結構重構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