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秦朝以前,採用“世卿世祿”制度,後來逐步引入軍功爵制。西周時,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諸侯、卿、士。依照血緣世襲。到了東周,有“客卿”、“食客”等。到了漢朝。提拔民間人才。當時採用的是察舉制與徵辟制,前者是由各級地方推薦德才兼備的人才。由州推舉的稱為秀才,由郡推舉的稱為孝廉。
魏文帝時,陳群創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員,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品錄用。晉、六朝時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舉的改良,主要分別是將察舉,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員負責。但是,魏晉時代,世族勢力強大,常影響中正官考核人才,後來甚至所憑準則僅限於門第出身。於是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不但堵塞了從民間取材,還讓世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
起源
科舉萌發於 南北朝時期,科舉真正成型是在唐朝。隨著士族門閥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興起,魏晉以來選官注重門第的九品中正制已無法繼續下去。隋文帝即位以後,廢除九品中正制。據史載,開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詔舉“賢良”。應為開皇七年(587),又令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隋煬帝大業三年四月,詔令文武官員有職事者,可以“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結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饒”“學業優敏”“文才秀美”“才堪將略”“膂力驕壯”等10科舉人。進士二科,並以“試策”取士。進士一詞初見於《禮記·王制》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叫試策。唐玄宗時禮部尚書沈既濟對這個變化有過的評價:“前代選用,皆州郡察舉……至於齊隋,不勝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權而歸於吏部。自隋罷外選,招天下之人,聚於京師春還秋住,烏聚雲合。”對於科舉的開創,史學界有異議。歷史學家俞大綱、唐長孺、何忠禮、金錚等認為唐朝開創了科舉。
何忠禮《科舉制起源辨析——兼論進士科首創於唐》否認隋代有進士和進士科之說,他的理由亦有二:一是遍考《隋書》和隋代文獻,雖然記載了開皇和大業中所舉的眾多科名,卻未見進士科之名,也未見進士科考試之實;二是在唐、五代文獻中所載隋進士有房玄齡、溫彥博、侯君素、孫伏伽、張損之、楊纂等6人,可是經過考證、除楊纂的進士身份,因文獻闕如,無從查考外,其餘5人不是查無實據,就是以時制比附古制,將隋代以秀才、明經科察舉為官,比附成進士科登第,唐代雖有進士科開創於隋的記載,但也有進士科開創於唐的記載,所以他認為隋代實行的仍是察舉制,進士科也起源於唐。
俞大綱對隋置進士科一條頗有疑義,他說:“若謂察舉對策之法,已為完形之考試制度,則當上溯兩漢為權輿,若謂朝廷,開科待人,士子投牒自試,始可謂完形之考試制度,則當以唐為始,不可謂肇基於隋,確定於唐矣。” 提出士人“投牒自試”是科舉制度起源的主要標誌這一極有價值的見解。唐長孺提出了與俞大綱相似的看法,他認為唐代科舉制度的重要特點在於是否“準許懷牒自試”,而南北朝後期,已出現士人“懷牒自試”的個例,反映了當時科舉制度正在萌芽之中。
進入80年代,有學者著文指出:要確定科舉制度起源於何時,首先要把握住它區別於其他選舉制度的特殊本質,也就是解決什麼是科舉的問題。何忠禮在《科舉制起源辨析——兼論進士科首創於唐》一文中提出,考察整個封建社會的科舉制度,基本上可以概括出這樣三個特點:“第一,士子應舉,原則上允許‘投牒自進’,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長官特別推薦。這一點應是科舉制最主要的特點,也是與察舉制最根本的區別,第二,‘一切以程文為去留’,換言之,舉人及第或黜落必須通過嚴格的考校才能決定,第三,以進士科為主要取士科目,士人定期赴試。”並通過多方面的論證,認為上述特點中的“投牒自進”和考試黜落法雖然在南北朝後期已露出了端倪,但正式出現卻在唐代,隋代儘管廢除了九品中正制,實行的仍然是察舉制。至於史書所載隋代已有進士科的說法, 也查無實據。因此, 科舉制度正式形成的時間不是在隋代而是在唐代。
發展
唐太宗、武則天、唐玄宗是創立完善科舉的關鍵人物。在唐朝,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常設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進士考時務策和詩賦、文章,明經考時務策與經義;前者難,後者易)。
唐高宗以後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生徒,一個是鄉貢。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而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後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貢。由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禮部試都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闈也就是考場的意思。
明經、進士兩科,最初都只是試策,考試的內容為經義或時務。後來兩種考試的科目雖有變化,但基本精神是進士重詩賦,明經重帖經、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揭一頁,將左右兩邊蒙上,中間只開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試者填充。墨義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經傳和注釋就可中試,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進士科得第很難,所以當時流傳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
常科考試最初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後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稱“權知貢舉”。進士及第稱“登龍門”,第一名曰狀元或狀頭。同榜人要湊錢舉行慶賀活動,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園探采名花,稱探花使。要集體到杏園參加宴會,叫探花宴。宴會以後,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題名以顯其榮耀,所以又把中進士稱為“雁塔題名”。常科登第後,還要經吏部考試,叫選試。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職。唐代大家柳宗元進士及第後,以博學宏詞,被即刻授予“集賢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試落選,只能到節度使那兒去當幕僚,再得到正式的官職。韓愈在考中進士後,三次選試都未通過,不得不去擔任節度使的幕僚,才踏進官場。
唐太宗重視人才的培養和選拔。他即位後,大大擴充了學院的規模,擴建學舍,增加學員。
武則天載初元年二月,女皇親自“策問貢人於洛成殿”,這是科舉中殿試的開始,但在唐代並沒有形成永制。
在唐代還產生了武舉。武舉開始於武則天長安二年,公元702年。應武舉的考生來源於鄉貢,由兵部主考。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摔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類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狀元便是郭子儀了。
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主要的考試內容。他在位期間,曾在長安、洛陽宮殿八次親自面試科舉應試者,錄取很多很有才學的人。
科舉策略
科舉制的殿試部分是由皇帝親自主持、以分科考試形式錄用人才的取士制度。魏晉以來,採用九品中正,官員大多從各地高門權貴的子弟中選拔。權貴子弟無論優劣,都可以做官。許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實學的人,卻不能到京和地方擔任高官。為改變這種弊端,隋文帝開始用分科考試的方法來選拔官員。他令各州每年貢士3人,後設不同科目選拔人才。隋煬帝時期正式設定進士科,考核參選者對時事的看法,按考試選拔人才,就是以應策取士。分科取士就是科舉的前身。到明朝,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院試(即童生試)、鄉試、會試和殿試,考試內容基本以"四書五經"為準,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必須參照朱熹《四書集注》。改革時期
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制科和武舉。宋代“重文輕武”,所以也很重視科舉考試,但後期導致選官過冗過濫。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為減少,其中進士科仍然最受重視,進士一等多數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進士科為宰相科。宋呂祖謙說:“進士之科,往往皆為將相,皆極通顯。”當時有焚香禮進士之語。進士科之外,其它科目總稱諸科。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變。首先,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範圍。宋代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第;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由於擴大了錄取範圍,名額也成倍增加。唐代錄取進士,每次不過二、三十人,少則幾人、十幾人。
宋朝確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級考試。宋初科舉,僅有兩級考試。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一級是禮部舉行的省試。宋太祖為了選拔真正有才幹的人擔任官職,於開寶六年實行殿試。自此以後,殿試成為科舉制度的最高一級的考試,並正式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三級科舉考試。殿試以後,不須再經吏部考試,直接授官。宋太祖還下旨,考試及第後,不準對考官稱師門,或自稱門生。這樣,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門生。殿試後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後,還要舉行皇帝宣布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並賜宴於瓊苑,故稱瓊林宴,以後各代仿效,遂成定製。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兩年不定。 宋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從宋代開始,科舉開始實行糊名和謄錄,並建立防止徇私的新方法。從隋唐開科取士之後,徇私舞弊現象越來越嚴重。對此,宋代統治者採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謄錄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貫等密封起來,又稱“彌封”或“封彌”。宋太宗時,根據陳靖的建議,對殿試實行糊名制。後來,宋仁宗下詔省試、州試均實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後,還可以認識字畫。根據袁州人李夷賓建議,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謄錄。考官評閱試卷時,不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也無從辨認。這種制度,對於防止主考官徇情取捨的確產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此種方法也就流於形式了。宋代在考試形式上的改變,不但沒有革除科舉的痼疾,反而使它進一步惡化。
宋代科舉在考試內容上也作了較大的改變。宋代科舉基本上沿襲唐制,進士科考帖經、墨義和詩賦,弊病很大。進士以聲韻為務,多昧古今;明經只強記博誦,而其義理,學而無用。王安石任參知政事後,對科舉考試的內容著手進行改變,取消詩賦、帖經、墨義,專以經義、論、策取士。所謂經義,與論相似,是篇短文,只限於用經書中的語句作題目,並用經書中的意思去發揮。王安石對考試內容的改革,在於通經致用。熙寧八年,宋神宗下令廢除詩賦、貼經、墨義取士,頒發王安石的《三經新義》和論、策取士。並把《易官義》《詩經》《書經》《周禮》《禮記》稱為大經,《論語》《孟子》稱為兼經,定為應考士子的必讀書。規定進士考試為四場:一場考大經,二場考兼經,三場考論,最後一場考策。殿試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蘇軾等人的反對。後來隨著政治鬥爭的變化,《三經新義》被取消,有時考詩賦,有時考經義,有時兼而有之,變換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為三級:解試(州試)、省試(由禮部舉行)和殿試。解試由各地方進行,通過的舉人可以進京參加省試。省試在貢院內進行,連考三天。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為臨時委派,並由多人擔任。考官獲任後要即赴貢院,不得與外界往來,稱為鎖院。考生到達貢院後,要對號入座,同考官一樣不得離場。試卷要糊名、謄錄,並且由多人閱卷。而殿試則於宮內舉行,由皇帝親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於殿試中進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經吏部選試。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總共開科一百一十八次。取進士二萬人以上。
中落時期
1238年,戊戌選試錄取4,030人。後因故中止,至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才再次開辦。元代的科舉基本沿襲宋代,用“經義”、“經疑”為題述文。科舉分為地方的鄉試,和在京師進行的會試及殿試。元代科舉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應考;鄉試時只考兩場,要求相對較簡單。左榜供漢人、南人應考,鄉試時考三場,要求相對較嚴格。鄉試、會試考獲名單俱按種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順帝時滅亡止,科舉停辦兩次,共舉辦過十六次,取進士1,139人,國子學錄取284人,總計1,423 人。但元科舉所選人材通常並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在元中產生的影響也不大。
鼎盛時期
元朝滅亡後,明朝建立,科舉制進入了它的鼎盛時期。明代對科舉高度重視,科舉方法之嚴密也超過了以往歷代。明代以前,學院只是為科舉培養人才的方法之一。到了明代,進學院卻成為了科舉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國子監學習的,通稱監生。監生大體有四類:生員入監讀書的稱貢監,官員子弟入監的稱蔭監,舉人入監的稱舉監,捐資入監的稱例監。監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別是明初,以監生而出任京和地方大員的多不勝舉。明成祖以後,監生直接做官的機會越來越少,卻可以直接參加鄉試,通過科舉做官。參加鄉試的,除監生外,還有科舉生員。只有進入學院,成為生員,才有可能入監學習或成為科舉生員。明代的府學、州學、縣學,凡經過本省各級考試進入府、州、縣學的,通稱生員,俗稱秀才。取得生員資格的入學考試叫童試,也叫小考、小試。童生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由各省學政主持,學政又名提督學院,故稱這級考試為院試。院試合格者稱生員,然後分別分往府、州、縣學學習。生員分三等,有廩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給膳食的稱廩膳生員,簡稱廩生;定員以外增加的稱增廣生員,科稱增生;於廩生、增生外再增名額,附於諸生之末, 稱為附學生員,科稱附生。考取生員,是功名的起點。一方面、各府、州、縣學中的生員選拔出來為貢生,可以直接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學官舉行歲考、科考兩級考試,按成績分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參加鄉試的資格,稱科舉生員。因此,進入學校是科舉階梯的第一級。
明朝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級。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地點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駐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舉行,又叫鄉闈。考試的試場稱為貢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稱秋闈。凡本省科舉生員與監生均可應考。主持鄉試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調一人,其它官員若干人。考試分三場,分別於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進行。鄉試考中的稱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元。唐寅鄉試第一,故稱唐解元。鄉試中舉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時,正值桂花飄香,故又稱桂榜。放榜後,由巡撫主持鹿鳴宴。席間唱《鹿鳴》詩,跳魁星舞。
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全國考試,又稱禮闈。於鄉試的第二年即逢醜、辰、未、戌年舉行。全國舉人在京師會試,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稱春闈。會試也分三場,分別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由於會試是較高一級的考試,同考官的人數比鄉試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調等官,都由較高級的官員擔任。主考官稱總裁,又稱座主或座師。考中的稱貢士,俗稱出貢,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在會試後當年舉行,時間最初是三月初一。明憲宗成化八年起,改為三月十五。應試者為貢士。貢士在殿試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只考時務策一道。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鄉試第一名叫解元,會試第一名叫會元,加上殿試一甲第一名的狀元,合稱三元。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中的佳話。明代連中三元者僅洪武年間的黃觀和正統年間的商輅二人而已。
殿試之後,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其餘進士經過考試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後考試合格者,分別授予翰林院編修、檢討等官,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等職,或以知縣優先委用,稱為散館。庶吉士出身的人升遷很快,英宗以後,朝廷形成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的局面。
明代鄉試、會試頭場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決於八股文的優劣。所以,一般讀書人往往把畢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書、五經中的文句做題目,只能依照題義闡述其中的義理。措詞要用古人語氣,即所謂代聖賢立言。結構有一定程式,字數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對偶。八股文也稱制義、制藝、時文、時藝、八比文、四書文。八股文即用八個排偶組成的文章,一般分為六段。以首句破題,兩句承題,然後闡述為什麼,謂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四個段落,每個段落各有兩段。篇末用大結,稱復收大結。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經義(主要來源於朱熹註解)演變而成。
廢除滅亡
19世紀80年代後,隨著西學的傳播和洋務運動的發展,科舉制度發生改變。1888年,清政府準設算學科取士,首次將自然科學納入考試內容。1898年,加設經濟特科,薦舉經時濟變之才。同時,應康有為等建議,廢八股改試策論,以時務策命題,嚴禁憑楷法優劣定高下。戊戌變法失敗後,慈禧下令所有考試悉照舊制。1901年9月清廷實行“新政”後,各地封疆大吏紛紛上奏,重提改革科舉,恢復經濟特科,1904年,清廷頒布《奏定學堂章程》,此時,科舉考試已改八股為策論,但尚未廢除。因科舉為利祿所在,人們趨之若鶩,新式學校難以發展,因此清廷詔準袁世凱、張之洞所奏,將育人、取才合於學校一途。至此,在中國歷史上延續了1300多年的科舉制度最終被廢除,科舉取士與學校教育實現了徹底分離。
1905年9月2日,袁世凱、張之洞奏請立停科舉,以便推廣學堂,鹹趨實學。清廷詔準自1906年開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並令學務大臣迅速頒發各種教科書,責成各督撫實力通籌,嚴飭府廳州縣趕緊於鄉城各處遍設蒙國小堂。清政府又諭令設立學部,作為管理全國教育的最高行政機構,自此教育行政才從禮部中獨立出來。從此,在我國延續了1300多年的科舉制正式廢除。
漢代
察舉
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察舉有考察、推舉的意思,又叫薦舉。由侯國、州郡的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察舉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賢良文學、茂才等。《張衡傳》:“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陳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漢代避劉秀諱,稱秀才為茂才)徵辟
也是漢代選拔的一種方法。征,是皇帝徵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級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張衡傳》:“連辟公府,不就。”“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徵拜郎中。”孝廉
漢代察舉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明清時期
科舉
指歷代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方式。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科舉。從隋代至明清,科舉制實行了‘一千三百多年。《詩話二則·推敲》“島(指賈島)初赴舉京師”,意思是說賈島當初前去長安參加科舉考試。到明朝,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共分四級:院試(即童生試)、鄉試、會試和殿試,考試內容基本是儒家經義,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必須以朱熹《四書集注》為準。清人為了取得參加正式科舉考試的資格,先要參加童試,參加童試的人稱為童生,錄取“入學”後稱為生員(清代有府學、州學和縣學)。生員“入學”後即受教官(教授、學正、教諭、訓導)的管教。清初生員尚在學宮肄業(有月課和季考,後來變成有名無實了),又稱為生,俗稱秀才。這是“功名”的起點。
生員分為三種:成績最好的是廩生,有一定名額,由公家發給糧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額;新“入學”的稱為附生。每年由學政考試,按成績等第依次升降。正式的科舉考試分為三級:鄉試,會試,殿試。
童生試
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試,吏呼名至史公”,這裡就是指童生試,在這次考試中左光斗錄取史可法為生員(秀才),當時史可法二十歲。《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說正在準備參加童生試。鄉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發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稱“亞元”。會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殿試
殿試是皇帝主試的考試,考策問。參加殿試的是貢士,取中後統稱為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甲錄取三名,第一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合稱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稱傳臚。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其餘諸進士再參加朝考,考論詔奏議詩賦,選擅長文學書法的為庶吉士,其餘分別授主事(各部職員)、知縣等(實際上,要獲得主事、知縣等職,還須經過候選、候補,有終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內特設的教習館(亦名庶常館)肄業三年期滿舉行“散館”考試,成績優良的分別授翰林院編修、翰林院檢討(原來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編修、原來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檢討),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或分發到各省任知縣。
科舉內容
以上各種考試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試帖詩等。八股文題目出自四書五經,略仿宋代的經義,但是措辭要用古人口氣,所謂代聖賢立言。結構有一定的程式,字數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稱為八比文、時文、時藝、制藝。科舉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測試的內容是經義,《詩》《書》《禮》《易》《春秋》,五經里選擇一定的題目來進行寫作。題目和寫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個段落,每個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後來又叫八股。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它關係到一個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舉考試中進士升官。所以在小說中說:“當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須講漢唐。”“漢”是指漢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詩,漢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詩歌也好,都不如當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當時的人們都一門心思地撲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開科舉考試的大門。
明清科舉簡表
科別/內容/項目 | 院試 | 鄉試 (秋闈) | 會試 (春闈) | 殿試 |
考場 | 學政巡迴案臨考場(府縣) | 京城和各省貢院(省城) | 京城貢院(禮部) | 皇宮 (宮殿) |
主考人 | 各省學政 | 中央政府特派官員 | 欽差大臣 | 皇帝 |
參加者 | 童生 (儒生) | 生員及監生 | 舉人 | 貢士 |
中者名稱 | 生員 (秀才) | 舉人 | 貢士 | 進士 |
日期 | 三年之內兩次 | 子、卯、午、酉年八月 桂榜 | 鄉試次年三月 杏榜 | 會試同年四月 金榜 |
第一名 | 案首 | 解元 | 會元 | 狀元 |
第二名 | / | 2-10名為亞元 | / | 榜眼 |
第三名 | / | / | / | 探花 |
考察法則
從隋朝開始,各朝科舉考試科目都在不斷變化。從各個朝代科舉設定的科目變化可以看出用人取向,也反映了年代的人才需求。隋文帝僅有策問,隋煬帝開考十科。唐朝考試科目很多,常設科目主要有明經(經義)、進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學)。到明朝只設進士一科。清襲明制,但也開過特製(特別科),如博學鴻詞科、翻譯科等。科舉除了特製科目外,明經,進士科考的內容主要是儒家經典。考試在各個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墨義、口試、貼經、策問、詩賦等,宋朝主要是經義、策問、詩賦等,到明代只有經義一門了。
墨義
墨義,就是圍繞經義及注釋所出的簡單問答題。在一張卷子中,這類題目往往多達30至50道。口試則是口頭回答與墨義同類的問題。帖經
帖經,有如現代試卷的填空與默寫。考官從經書中選取一頁,摘其中一行印在試卷上。根據這一行文字,考生要填寫出與之相聯繫的上下文。策問
策問,即議論。依據考官提出的有關經義或政事問題,考生髮表見解,提出對策。策問所及範圍較廣,有政治、教育、生產、管理等,比起帖經、墨義來難度更大,有的也還有一些實用價值。詩賦
詩賦,唐高宗永隆二年有人認為明經多抄義條,議論只談舊策還是表現不出真才實學,建議加試雜文兩篇(一詩一賦),於是開始了詩賦考試。經義
經義,是圍繞書義理展開的議論。如果說策問還有考生髮揮的餘地,經義便已經無所謂個人的思想,考生惟朝廷指定的“聖賢書”是遵。自宋朝開始,經義取代帖經、墨義,而明朝就乾脆專考經義。武舉
唐代武則天始創選拔武將的武舉考試。至清朝時改稱武科。歷史上武舉一共進行過約五百次。相對於文科舉,武科舉較為不受重視。歷朝的武舉時而被廢,時而恢復。而武舉出身的地位亦低於文科出身的進士。唐代的武舉主要考舉重、騎射、步射、馬槍等技術;此外對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軀幹雄偉、可以為將帥者”。宋代時規定武舉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問孫吳兵法等。到了明朝時更改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不能參考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武試則最少要求騎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時,改為先試馬步射,馬射二回六矢,中三為合。步射九矢中五為合。之後比併力氣,包括拉硬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筆試。
宋以前並沒有“武狀元”之設。首名武狀元產生於宋神宗時,為福建人薛奕,後與西夏作戰時戰死。歷史上著名由武舉出身的武將尚有唐代的郭子儀(唐玄宗開元初年武舉異等),北宋徐徽言(文進士出身,後棄文習武,宋徽宗授武狀元),明代戚繼光(明世宗嘉靖年武進士)等等。
科舉分級
及第
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宮錦還家。”古時考中進士要披宮袍,這裡“披宮錦”即指中進士。《祭妹文》:“大概說長安登科,函使報信遲早云爾。”“登科”是及第的別稱,也就是考中進士。進士
參見“殿試”條。是科舉考試的最高功名。”貢生參加殿試錄為三甲都叫進士。考中進士,一甲即授官職,其餘二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狀元
參見“殿試”條。科舉制度殿試第一名,又稱殿元、鼎元。唐代著名詩人賀知章、王維,宋代文天祥都是經殿試而被賜狀元稱號的。會元
參見“會試”條。舉人參加會試,第一名稱會元,其餘考中的稱貢士。解元
參見“鄉試”條。生員(秀才)參加鄉試,第一名稱解元,第二至五名為經元,其餘考中的稱舉人。連中三元
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據統計,歷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歐陽修《賣油翁》中提到的“陳康肅公堯咨”,陳堯咨與其兄陳堯叟都曾考中狀元,而陳堯叟則是連中三元。鼎甲
指殿試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狀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別稱鼎元。貢士
參見“會試”條。參加會試而被錄取的稱貢士。舉人
參見“鄉試”條。參加鄉試而被錄取的稱舉人。舉人可授知縣官職。《儒林外史》第三回寫范進中舉後,張鄉紳立即送賀儀銀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戶也立時變了嘴臉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訊息,高興得發了瘋。說明古代中舉後便可升官發財。生員
即秀才,參見“童生試”條。通過院試(童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如王安石《 傷仲永》“傳一鄉秀才觀之”。東漢時避光武帝劉秀諱,而稱秀才為茂才。名詞釋意
【 八股文】明清科舉考試制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制藝、時藝、四書文、八比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破題”規定兩句,說破題目意義;“承題”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題”加以說明;“起講”概括全文,是議論的開始;“入手”引入文章主體;從“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為重心。在正式議論的這四個段落中,每段都有兩股相互排比對偶的文字,共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題目,出自《四書》、《五經》,八股文的內容,不許超出《四書》、《五經》範圍,要模擬聖賢的口氣,傳達聖賢的思想。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
【金榜】
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後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布告,因用黃紙書寫,故而稱黃甲、金榜。多由皇帝點定,俗稱皇榜。考中進士就稱金榜題名。
【同年】
科舉時代同榜錄取的人互稱同年。《訓儉示康》:“同年曰:‘君賜不可違也。’”
【校】
夏代學院的名稱,舉行祭祀禮儀和教習射御、傳授書數的場所。
【庠xiáng】
殷商時代學校的名稱。《孟子·齊桓晉文之事》:“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
【序】
周代學校的名稱。《孟子·滕文公》:“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稱學院,
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國小兩種。太學、國小教學內容都是“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主,國小尤以書、數為主。
【鄉學】
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院。
【稷下學宮】
戰國時期齊國的高等學府,因設於都城臨淄稷下而得名。當時的儒、法、墨、道、陰陽等各學派都匯集於此,他們興學論戰、評論時政和傳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師都曾來此講學,是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重要園地。
【太學】
中國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魏晉至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貴族子弟的最高學府,就學的生員皆稱太學生、國子生。《張衡傳》:“因入京師,觀太學。”《送東陽馬生序》:“東陽馬生君則在太學已二年。”
【國子監】
參見“太學”條。漢魏設太學,西晉改稱國子學,隋又稱國子監,從此國子監與太學互稱,都是最高學府兼有教育行政機構的職能。如明代設“國子監”,而《送東陽馬生序》中則稱之為“太學”。
【書院】
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獨立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長沙的嶽麓書院、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和河南商丘的應天府書院。明代無錫有“東林書院”,他們被稱為“東林黨”。
【學官】
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的統稱。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學、學政、教授和教習、教諭等。
【祭酒】
古代主管國子監或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戰國時荀子曾三任稷下學宮的祭酒,相當於當代的大學校長。唐代的韓愈、明代的崔銑(《記王忠肅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過國子監祭酒。
【博士】
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後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三國志·呂蒙傳》:“孤豈欲卿治經為博士邪!”《送東陽馬生序》:“有司業、博士為之師。”
【司業】
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相當於如今的副校長,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學政】
學官名。“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並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促織》:“又囑學使俾入邑庠。”學使即學政的別稱。《左忠毅公逸事》:“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區的學政。
【教授】
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後成為學官名。漢唐以後各級學院均設教授,主管學院課試具體事務。
【助教】
學官名。是國子監或太學的學官,協助國子祭酒和國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稱國子助教。
【監生】
國子監的學生。或由學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許。
【諸生】
明清時期經考試錄取而進入府、州、縣各級學院學習的生員。生員有增生、附生、廩生、例生等,統稱諸生。《送東陽馬生序》“今諸生學於太學”,則是指在國子監學習的各類監生。
社會影響
積極影響
(1)政治方面:科舉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擁有才識的讀書人有機會進入各級政府任職。(2)教育、社會風氣方面:科舉制促進了教育事業的發展,士人用功讀書的風氣盛行。
(3)文學藝術方面:科舉制也促進了文化藝術的發展,進士科重視考詩賦,大大有利於唐詩的繁榮。
消極影響
後期的科舉制度使儒學成為統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隊伍壯大,但導致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對薄弱。按照錢穆先生對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研究:“一項好的制度若能長久永遠好下去,便將使政治窒息。”隨著科舉制度的發展,特別是在封建社會下,科舉制度也會產生一些消極的影響。
第一、由於統治者改變考試內容使科舉成為束縛知識分子思想的枷鎖,明太祖將源於元朝的八股文體正式定為科舉考試文體。這種文體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等段落組成,後四個段落中均有兩股對仗的文字,合共八股,所以叫做八股文。八股文的主題須代聖人立言,即以孔子的思想去指導寫文章。清朝將聖人擴大到孔門弟子及朱熹等理學家在內的聖賢,並要求以朱熹行文的語氣為樣式。乾隆以後,試帖詩成為科舉考試的重要項目。試帖詩與八股文一樣,有固定的程式,也是八聯十六句,不過八股變為六股。首聯如破題,次聯如承題,三聯如起講,四五聯如中股,六七聯如後股,八聯如束股。而且必須發揚孔孟和朱熹思想,不可任意抒發自己的感想。定八股的原來用意我想可能是,用固定的格式寫,便於考官評分,以示“公平”。否則,各人有各人的寫作風格,必出現“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難分高下的情形。但是後來卻成了統治者控制思想的工具,由於考八股文,壓抑了那些本來不擅長科舉科目的人的思想,也使一些知識分子,無法在學術上、思想上進行創新。從而導致了思想上的落後,使科學技術的發展也停滯不前。甚至產生像孔乙己那樣的科舉犧牲者。
第二、科舉制度也產生了家庭悲劇。由於科舉制度及第者享有豐富的優待的榮譽,而且科舉也是普通人出頭的重要途徑,因此經常會有貧士高中之後拋妻棄子的悲劇發生,相信陳世美(首先,這只是戲曲中的人物,據考證純為子虛烏有,況古之帝王豈容如此欺君之人哉;其次,這也是個人的私德問題。)的醜名是無人不知曉了。這雖然很重要的原因在於當事人的思想價值觀,和責任感,但是科舉畢竟給了它這樣一塊生存的土壤。
最後,科舉制度導致官場腐敗。科舉制度隨著歷史車輪的推進,出現了科舉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親師的教育又造成了師門關係的盛行。這樣造成了嚴重的師門裙帶關係現象。這些師門關係在官場中互相拉幫結派,並且官官相護。清朝乾隆年間的大貪官和紳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他借著乾隆皇帝對他的寵愛而一手遮天,收受賄賂,富可敵國。而且就多次利用科舉考試的題目為餌收取考生賄賂的錢財。這就不利於國家建設一個公正公平公開的社會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場的黑暗和社會的混亂。
對外國的影響
中國科考制度歐美國家也產生不可磨滅的影響。歷史學者、南京信息工程大學語言文化學院兼職教授倪方六表示,早在100年前,中國民主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即點破了—— 現在各國的制度,差不多都是學英國的。窮流溯源,英國的考試制度原來還是從中國學的。孫中山說的這話是有根據的,並非臆斷。
在14世紀,歐洲來華人士便將中國通過科舉,即統一考試的選拔人才模式,向本國做了詳細介紹和推薦。其中,英國人對此最有興趣,“英國當時的學術界和開明官員,力主仿效中國文官取仕手段,機會均等,公開考試。1853年,英國王室任命查理·特羅維廉和斯坦福·諾斯科特兩位爵士,負責英國文官制度的改革和方案草擬。後他們向國會提交了《關於建立英國常任文官制度的報告》,報告中的主要觀點就是建議學習、實行中國的科舉制度,通過公開、競爭性的考試手段來招聘官員。”
據倪方六介紹,兩爵士的報告被英國國會採納。此後、法國、美國等許多歐美國家都把中國的考試制度“拿了過去”。“歐美人認為,科舉比當時他們‘領導說了算’、‘世襲’等用人模式先進、公平,中國的科舉優點多多,至少使官員重視文化知識的學習,可以造就一批高素質的官員。”“西方當時有人驚嘆,中國的科舉制度是一項偉大的制度。”倪方六表示,他們認為這一制度應該與中國古人發明“四大發明”一樣,是重要的發明創造,影響了全球的用人觀,直至目前,還有今後。
歐美人把科舉這一中國人發明的選拔人才方式進行了改造,使之成為讓中國這位發明者反過頭來要學習、“取經”的考試模式。西方結合當時的工業革命和民主、人權的需要,考試內容豐富而又科學,智力水平、知識結構、實用技能、心理素質,統統納入考試的內容。除了筆試方式,歐美“科舉”中最重要的是口試和面試製度的確立,比中國“殿試”,由皇帝一人御筆欽點手段,更為完善和科學。歐美的“科舉”,即便順利通過了,也未必就能如中國的學子(舉人)一樣,立即可以獲得官職和榮耀,戴紅花騎大馬,還得實習和試用,至少半年以後才能正式上崗“當官”。
科舉制度
考試等級 | 考試資格 | 考試地點 | 時間 | 稱號 | 備註 |
監生 | 孩童 | 國子監 | 每年1次 | 監生。 | 監生中有皇帝恩準的“恩監”; 因長輩曾為國建功而特準的“蔭監”; 通過捐獻金錢財物而成的“捐監”;監生雖然亦可應鄉試、會試;但一般被認為是“雜流”,就算能考中進士,地位也較為低。 |
童試的縣試、府試 | 上過學校 | 各州縣 | 每年1次 | 若通過,稱為童生。 | |
童試的院試 | 童生 | 各州縣 | 每年1次 | 若通過,稱為生員(秀才),第一名稱為:案首。 | 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為稟膳生員,簡稱“稟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為增廣生員,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稟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學生員,簡稱“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 |
鄉試 | 監生或生員 | 各省城 | 每3年1次 | 若通過,稱為舉人(孝廉)。 | 第一名則稱為解元。 |
會試 | 舉人 | 京城 | 鄉試第2年 | 若通過,稱為 貢士(出貢)。 | 第一名則稱為會元。 |
殿試 | 貢士 | 京城 | 會試後(與會試同年) | 全部通過,稱為進士。一甲第一名:狀元 (鼎元),一甲第二名:榜眼, 一甲第三名:探花。 | 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狀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 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 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
註: | 鄉試第一名叫解元,會試第一名叫會元,加上殿試一甲第一名的狀元,合稱三元。三元及第(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中的佳話。明代連中三元者僅洪武年間的黃觀和正統年間的商輅二人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