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
中國公務員考試網於2006年底發布上線,至今已陪伴公考考生朋友們走過了近12年。在這五年中先後幫助過萬計以的考生朋友,並得到了考生朋友們的一直好評和認可。
服務範疇
我們提供中國公職考試所有公考資訊、公考信息、公考幫助信息以及歷年真題下載,同時提供免費的線上疑問解答、QQ客服疑問解答和全國免長途費服務熱線,力求為考生朋友們快速、專業、有效的解決疑問;對於考生朋友來說,資料是必不可少的,我們提供專業、成套的考研精品,經常遭到其他的翻印,但服務是不能複製的,我們有信息,有能力,不斷創新,為考生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報考條件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公務員。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此次招考公務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係。